國十條2:2006年,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國十條”的公布是保險業的一件大事,為推動和完善中國的保險事業起著重要作用。
國十條1
2008年,金融危機日趨嚴峻,為抵禦國際經濟環境對中國的不利影響,必須採取靈活審慎的巨觀經濟政策,以應對複雜多變的形勢。國十條的出台,更加有力的擴大國內需求措施,加快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和災後重建,提高城鄉居民特別是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水平,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國十條確定了當前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成長的十項措施:
一是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對廉租住房建設支持力度,加快棚戶區改造,實施遊牧民定居工程,擴大農村危房改造試點。二是加快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加大農村沼氣、飲水安全工程和農村公路建設力度,完善農村電網,加快南水北調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加強大型灌區節水改造。加大扶貧開發力度。三是加快鐵路、公路和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建設一批客運專線、煤運通道項目和西部幹線鐵路,完善高速公路網,安排中西部幹線機場和支線機場建設,加快城市電網改造。四是加快醫療衛生、文化教育事業發展。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加快中西部農村國中校舍改造,推進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五是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加快城鎮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強重點防護林和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建設,支持重點節能減排工程建設。六是加快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支持高技術產業化建設和產業技術進步,支持服務業發展。七是加快地震災區災後重建各項工作。八是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提高農資綜合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補貼等標準,增加農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體等社保對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農村低保補助,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和優撫對象生活補助標準。九是在全國所有地區、所有行業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鼓勵企業技術改造,減輕企業負擔1200億元。十是加大金融對經濟成長的支持力度。取消對商業銀行的信貸規模限制,合理擴大信貸規模,加大對重點工程、“三農”、中小企業和技術改造、兼併重組的信貸支持,有針對性地培育和鞏固消費信貸增長點。初步匡算,實施上述工程建設,到2010年底約需投資4萬億元。為加快建設進度,會議決定,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資1000億元,明年災後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億元,帶動地方和社會投資,總規模達到4000億元。
功能作用
擴大投資是主要手段
從這些措施看,擴大投資乃是其主要手段,同時兼顧刺激國內消費。經初步匡算,實施上述工程建設,到2010年底約需投資4萬億元。為加快建設進度,會議決定,今年四季度先增加安排中央投資1000億元,明年災後重建基金提前安排200億元,帶動地方和社會投資,總規模達到4000億元。十大政策出台最終標誌著巨觀政策的正式轉向,由“保增長”轉向“促增長”。“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準,工作要實”,表明此次政策力度空前。
《財經》首席經濟學家沈明高認為,新出台的十項措施對穩定明後兩年的經濟成長將發揮重要的作用。4萬億元的新增投資相當於2007年13.7萬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29.2%。假設今年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增長25%,新增投資約為今年固定資產投資的23%左右。由於中國投資占GDP的比重約為45%,再考慮到4萬億元投資分兩年完成,可每年加快投資至少10%以上,即使未來兩年固定資產投資價格指數保持在5%左右,投資的額外增長可拉動GDP增長約2個百分點左右。如果這些政策措施能夠落實,明年經濟仍有望保持8.5%左右的增長。“明年中國經濟成長率將在8%~9%之間。”央行行長周小川表示,“中國推出的4萬億元人民幣刺激內需方案,是為了防止全球金融危機對中國經濟造成重大影響。”
積極財政政策拉動經濟
在經濟前景和信心急劇惡化的情況下,依靠積極的財政政策拉動經濟成長是一個重要手段。積極的財政政策,就是通過擴大財政支出,使財政政策在啟動經濟成長、最佳化經濟結構中發揮更直接、更有效的作用。這一政策曾在1998年後應對亞洲金融危機、國內遭遇特大洪災等衝擊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有效拉動了經濟成長。2005年後,由於國內社會投資明顯加快,經濟成長強勁,實施了7年的積極財政政策正式退場,轉為了穩健的財政政策。
國家統計局最新公布,10月CPI漲幅較9月下滑0.6個百分點至4%,1~10月CPI較上年同期增長6.7%,增速略低於1~9月的7.0%,不過仍顯著高於政府設定的4.8%這一2008年全年增速目標。10月份PPI同比上漲6.6%,較上月9.1%大幅下降2.5個百分點,PPI降幅創1996年11月以來最大。有分析認為,這次CPI的大幅度下降並非完全是政策調控效力發揮所致,而是由美國金融危機深度蔓延、影響中國經濟,造成“需求急性萎縮”所致。物價全面大幅回落,預示著未來陷入通縮風險越來越高。過剩產能隨時都有爆發可能,而今年上半年的商品價格快速上升所造成的商品囤積,也會在近期形成庫存清理,有可能加速通縮的產生。事實上,最近兩月出現的鋼材、煤炭、鐵礦石及電力等產品的供應過剩表明,這一存貨調整期已經到來,而且可能會延續較長一段時間。
重要意義
國務院明後兩年將動用4萬億元政府投資,採取對號入座的十項“新政”,從十個方面促進內需,提振人們對中國經濟發展的信心。這十項“新政”簡稱為“國十條”。需要指出的是,“國十條”之第一條,依然旨在擴大住房內需,但表述之重點——或叫政策扶持之初衷,拒絕為高房價“埋單”的政策立場比先前的“十四條”更加直截了當,扶持對象鎖定為“保障性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設、棚戶區改造、遊牧民定居工程、農村危房改造”等關鍵字,高價商品房被排斥於政策扶持之外。
這是隱含在“國十條”之中的一個非常明確的政策信號,即擴大內需保重點在於保(改善)民生,政府4萬億元“額外投資”保增長重點用於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也就是說,假如先前的“十四條”還被某些利益集團和開發商有意誤讀成政府要維持高房價,繼而在媒體上放大這種誤讀的話,“國十條”之第一條有明確的政策取向,某些利益集團和開發商對繼續維持高房價已難存幻想。
“國十條”關鍵在“行”。於是國務院召集省區市政府和部長們開會,提出當下落實“國十條”之七項工作(以下簡稱“國七項”)。“國七項”之第三項的核心內容是:“正確引導和調控房地產走勢。增加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投資收購和開發建設;促進中小戶型、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開發建設;加快發展二手房市場和住房租賃市場。”也就是說,綜觀先前的“十四條”以及“國十條”之第一條,加上最新的“國七項”之第三項,擴大樓市之內需,政策扶持的主導原則已顯根本之變,由原先鼓勵投資購房轉變為保障消費購房。
房價走勢的判斷其實已經隱含在上述文字中了。不過仍要作點補充:當4萬億元“額外投資”中切出一塊用來加大廉租房、安居房、中低價位中小戶型商品房建設及危房改造後,意味著樓市內的房價結構將出現質的變化。此時及今後若干年內(至少兩三年內),投資(機)炒房的買家,一般是不敢在樓市內興風作浪啦。如此,“低”的一塊供給增加,“高”尤其是虛高的那一塊價格必然被迫下行……假以時日,對滿足居者有其屋的那部分購房者而言,購房的時間視窗將梯次打開。
國十條2
2006年,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國十條”)。“國十條”的公布是保險業的一件大事。對中國保險事業有重要作用。主要內容如下:一、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和社會管理功能,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應對災害事故風險,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穩定運行。中國每年因自然災害和交通、生產等各類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巨大。由於受體制機制等因素制約,企業和家庭參加保險的比例過低,僅有少部分災害事故損失能夠通過保險獲得補償,既不利於及時恢復生產生活秩序,又增加了政府財政和事務負擔。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建立市場化的災害、事故補償機制,對完善災害防範和救助體系,增強全社會抵禦風險的能力,促進經濟又快又好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的保障需求。我國正處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時期,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障需求不斷增強。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鼓勵和引導人民民眾參加商業養老、健康等保險,對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全社會保障水平,擴大居民消費需求,實現社會穩定與和諧,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最佳化金融資源配置,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金融體系發展不平衡,間接融資比例過高,影響了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不利於金融風險的分散和化解。本世紀頭20中國加快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金融在現代經濟中的核心作用更為突出。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發揮保險在金融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進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和保險市場協調發展,對健全金融體系,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要意義。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有利於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新,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隨著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入,政府必須整合各種社會資源,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和手段,不斷改進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積極引入保險機制參與社會管理,協調各種利益關係,有效化解社會矛盾和糾紛,推進公共服務創新,對完善社會化經濟補償機制,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二、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和主要任務
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人民民眾對保險的認識進一步加深,保險需求日益增強,保險的作用更加突出,發展的基礎和條件日趨成熟,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成為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必然要求。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立足改革發展穩定大局,著力解決保險業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不相適應的矛盾,深化改革,加快發展,做大做強,發展中國特色的保險業,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助推器”和社會“穩定器”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
總體目標是:建設一個市場體系完善、服務領域廣泛、經營誠信規範、償付能力充足、綜合競爭力較強,發展速度、質量和效益相統一的現代保險業。圍繞這一目標,主要任務是:拓寬保險服務領域,積極發展財產保險、人身保險、再保險和保險中介市場,健全保險市場體系;繼續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提升對外開放的質量和水平,增強國際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進自主創新,調整最佳化結構,轉變增長方式,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加強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提高資金運用水平,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加強和改善監管,防範化解風險,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完善法規政策,宣傳普及保險知識,加快建立保險信用體系,推動誠信建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認真總結試點經驗,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探索建立適合國情的農業保險發展模式,將農業保險作為支農方式的創新,納入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發揮中央、地方、保險公司、龍頭企業、農戶等各方面的積極性,發揮農業部門在推動農業保險立法、引導農民投保、協調各方關係、促進農業保險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有步驟地建立多形式經營、多渠道支持的農業保險體系。
明確政策性農業保險的業務範圍,並給予政策支持,促進中國農業保險的發展。改變單一、事後財政補助的農業災害救助模式,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財政補助相結合的農業風險防範與救助機制。探索中央和地方財政對農戶投保給予補貼的方式、品種和比例,對保險公司經營的政策性農業保險適當給予經營管理費補貼,逐步建立農業保險發展的長效機制。完善多層次的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擔機制,探索建立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探索發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組織。鼓勵龍頭企業資助農戶參加農業保險。支持保險公司開發保障適度、保費低廉、保單通俗的農業保險產品,建立適合農業保險的服務網路和銷售渠道。支持農業保險公司開辦特色農業和其他涉農保險業務,提高農業保險服務水平。
四、統籌發展城鄉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適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和健康保險等人身保險業務,滿足城鄉人民民眾的保險保障需求。積極發展個人、團體養老等保險業務。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計畫,提高員工保障水平。充分發揮保險機構在精算、投資、賬戶管理、養老金支付等方面的專業優勢,積極參與企業年金業務,拓展補充養老保險服務領域。大力推動健康保險發展,支持相關保險機構投資醫療機構。努力發展適合農民的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建立節育手術保險和農村計畫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積極探索保險機構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有效方式,推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健康發展。
五、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健全安全生產保障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
充分發揮保險在防損減災和災害事故處置中的重要作用,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不斷提高保險機構風險管理能力,利用保險事前防範與事後補償相統一的機制,充分發揮保險費率槓桿的激勵約束作用,強化事前風險防範,減少災害事故發生,促進安全生產和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採取市場運作、政策引導、政府推動、立法強制等方式,發展安全生產責任、建築工程責任、產品責任、公眾責任、執業責任、董事責任、環境污染責任等保險業務。在煤炭開採等行業推行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在高危行業、公眾聚集場所、境內外旅遊等方面推廣。完善高危行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探索通過專業保險公司進行規範管理和運作。進一步完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通過試點,建立統一的醫療責任保險。推動保險業參與“平安建設”。
六、推進自主創新,提升服務水平
健全以保險企業為主體、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引進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保險創新機制。發展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高科技保險,為自主創新提供風險保障。穩步發展住房、汽車等消費信貸保證保險,促進消費增長。積極推進建築工程、項目融資等領域的保險業務。支持發展出口信用保險,促進對外貿易和投資。努力開發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人民民眾需求的各類財產、人身保險產品,最佳化產品結構,拓寬服務領域。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保險產品科技含量,發展網上保險等新的服務方式,全面提升服務水平。提高保險精算水平,科學厘定保險費率。大力推進條款通俗化和服務標準化。加強保險行銷員教育培訓,提升行銷服務水平。發揮保險中介機構在承保理賠、風險管理和產品開發方面的積極作用,提供更加專業和便捷的保險服務。加快發展再保險,促進再保險市場和直接保險市場協調發展。統籌保險業區域發展,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保險服務水平。鼓勵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健康保險、責任保險等專業保險公司。支持具備條件的保險公司通過重組、併購等方式,發展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保險控股(集團)公司。穩步推進保險公司綜合經營試點,探索保險業與銀行業、證券業更廣領域和更深層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綜合性的金融保險服務。
七、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支持國民經濟建設
深化保險資金運用體制改革,推進保險資金專業化、規範化、市場化運作,提高保險資金運用水平。建立有效的風險控制和預警機制,實行全面風險管理,確保資產安全。保險資產管理公司要樹立長期投資理念,按照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相統一的要求,切實管好保險資產。允許符合條件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逐步擴大資產管理範圍。探索保險資金獨立託管機制。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鼓勵保險資金直接或間接投資資本市場,逐步提高投資比例,穩步擴大保險資金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的規模和品種,開展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和創業投資企業試點。支持保險資金參股商業銀行。支持保險資金境外投資。根據國民經濟發展的需求,不斷拓寬保險資金運用的渠道和範圍,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性和穩定性的優勢,為國民經濟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八、深化體制改革、提高開放水平,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進一步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規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營管理者的權責,形成權力機構、決策機構、監督機構和經營管理者之間的制衡機制。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和風險管理,強化法人機構管控責任,完善和落實保險經營責任追究制。轉換經營機制,建立科學的考評體系,探索規範的股權、期權等激勵機制。實施人才興業戰略,深化人才體制改革,最佳化人才結構,建立一支高素質人才隊伍。統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充分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增強保險業在全面對外開放條件下的競爭能力和發展能力。認真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促進中外資保險公司優勢互補、合作共贏、共同發展。支持具備條件的境內保險公司在境外設立營業機構,為“走出去”戰略提供保險服務。廣泛開展國際保險交流,積極參與制定國際保險規則。強化與境外特別是周邊國家和地區保險監管機構的合作,加強跨境保險業務監管。
九、加強和改善監管,防範化解風險
堅持把防範風險作為保險業健康發展的生命線,不斷完善以償付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和市場行為監管為支柱的現代保險監管制度。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建立動態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健全精算制度,統一財務統計口徑和績效評估標準。參照國際慣例,研究制定符合保險業特點的財務會計制度,保證財務數據真實、及時、透明,提高償付能力監管的科學性和約束力。深入推進保險公司治理結構監管,規範關聯交易,加強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強化市場行為監管,改進現場、非現場檢查,嚴厲查處保險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提高市場行為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按照高標準、規範化的要求,嚴格保險市場準入,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實施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健全保險業資本補充機制。完善保險保障基金制度,逐步實現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建立和完善保險監管信息系統,提高監管效率。
規範行業自保、互助合作保險等保險組織形式,整頓規範行業或企業自辦保險行為,並統一納入保險監管。研究並逐步實施對保險控股(集團)公司並表監管。健全保險業與其他金融行業之間的監管協調機制,防範金融風險跨行業傳遞,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加快保險信用體系建設,培育保險誠信文化。加強從業人員誠信教育,強化失信懲戒機制,切實解決誤導和理賠難等問題。加強保險行業自律組織建設。建立保險糾紛快速處理機制,切實保護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十、進一步完善法規政策,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既要堅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又要加強政府巨觀調控和政策引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根據不同險種的性質,按照區別對待的原則,探索對涉及國計民生的政策性保險業務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鼓勵人民民眾和企業積極參加保險。立足國情,結合稅制改革,完善促進保險業發展的稅收政策。不斷完善保險行銷員從業和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建立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保險體系。修改完善保險法,加快推進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研究推動商業養老、健康保險和責任保險以及保險資產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健全保險法規規章體系。將保險教育納入中國小課程,發揮新聞媒體的正面宣傳和引導作用,普及保險知識,提高全民風險和保險意識。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保險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和配合,努力做到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提高運用保險機制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能力和水平。要將保險業納入地方或行業的發展規劃統籌考慮,認真落實各項法規政策,為保險業改革發展創造良好環境。要堅持依法行政,切實維護保險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及其他合法權益。保監會要不斷提高引領保險業發展和防範風險的能力和水平,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分類指導,推動政策落實。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保險業又快又好發展,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