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周期性原則 ,而每一個新的周期都應在原有的周期的基礎上提高。競技狀態的形成、相對穩定、暫時性消失,是形成訓練周期的客觀依據;嚴格執行準備期、競賽期、休整期的內容結構,則控制了競技狀態的發展。要求
貫徹這一原則的基本要求是:(1)根據專項運動和運動員待點安排全年訓練的周期。如田徑中的中長跑和全能項目。游泳、滑冰等多採用單周期(一年安排一個周期)、球類項目等多採用雙周期(一年安排兩個周期)。訓練水平較低或少年兒童則以單周期為宜。
(2)根據各時期的主要任務安排各種訓練內容的比重和訓練手段、方法以及運動負荷。
(3)認真總結前一周期的經驗,為新周期的安排提供客觀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