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北京機場高速公路是北京市首條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限速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從以前的110時速公里提高到120時速公里。
高速公路的主要路線為北京三元橋至北京機場。這條高速公路與北京三、四和五環路互相連線。
從機場高速直到北京二環路的東北城角聯絡線已經建設完畢,車輛由東直門橋可以直達首都機場。
直到2006年9月以前,這條是唯一連線北京市區和北京機場的高速公路,但是機場北線的建成,以及今後機場南線和第二條機場高速公路的建成,將使多條高速公路連線北京城區和首都機場,大幅度環節交通壓力。
改造
2004年9月,機場高速路分車道限速,取消了超車道,成為中國第一條按照新交法的要求進行分車道限速的高速公路。
改造後的機場高速路劃分為三條“行車道”和一條“應急車道”,其中最左側行車道標註“小客車專用”,最高時速為120公里、最低時速為100公里;中間行車道最高時速為100公里、最低時速為80公里;右側行車道最高時速為100公里、最低時速為60公里。最外側車道為應急車道,增加了禁止通行圖案。對原有“超車道”、“行車道”標誌及與此相關的交通標誌進行了撤除或更換。機場高速入口處,施劃了地面限速標誌和車道名稱標誌。在高速路終點前增加視覺減速標線200米。高速路終點的速度限制,按照80公里、60公里、40公里三級進行最高速度限制。原有4處電子限速顯示屏,增加了“雨、雪、霧天氣限速”輔助標誌,作為雨、雪、霧天氣時限速使用。
重要交匯點
北京三環路:三元橋
北京四環路:四元橋
北京五環路:五元橋 (南皋)
101國道:三元橋、北皋
收入
2008年2月中國審計署公布首都機場高速公路1993年始收費,至2005年底收費高達32億元,且剩餘收費期內還將收費90億元。而機場高速的總投資為11億6500萬元。
2008年6月,北京市發改委和交通委公布2004年至2007年,機場高速通行費收入18億3893萬元。
質疑
國家審計署於2008年2月27日發布了2006年18省市收費公路建設運營管理審計公告,當中提出由北京市交通局利用財政資金和部分銀行貸款建設的首都機場高速公路,總投資11.65億元,其中銀行貸款7.65億元,從1993年開始收費。
但機場高速在收費3年多後,被轉為上市公司在香港上市,同時重新核定30年收費期限。首發至2005年底已收費32億元,估算剩餘收費期內還將收費90億元,這一金額遠遠超過了當時的投資,審計署隨後將其定性為“不合理,但不違法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