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集體
董 事 會
周秉利 汪輝文 張 忠 王曄 楊占峰翟文華 甘韶球 吳振平 趙文小 李保衛 裴治武 郭曉川
監 事 會
張志堅趙治華王 欣黃立東郭成龍白寶生 郝玉峰
高 級 管 理
張忠 張志堅 李忠 王曄 王標 張日輝 李金玲 劉義 於志軍
經營範圍
稀土精礦、稀土深加工產品、稀土新材料生產與銷售、稀土高科技套用產品的開發、生產與銷售;(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未獲審批前不得生產經營)
出口本企業生產的稀土產品、充電電池、五金化工產品(國家組織統一聯合經營的16 種出口商品除外);
進口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器設備、儀器儀表及零配件;生產、銷售冶金、化工產品(專營除外),技術諮詢、信息服務;建築安裝、修理、洗理項目。
股票發行
證券代碼:600111
證券簡稱:包鋼稀土
公司名稱:內蒙古包鋼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稱:INNER MONGOLIA BAOTOU STEEL RARE-EARTH(GROUP) HI-TECH CO.,LTD
交易所:上海
公司註冊國家:中國
省份:內蒙古自治區
城市:包頭市
註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辦公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黃河路83號
註冊資本:80734.8萬元
郵政編碼:014030
法人代表:周秉利
總經理:張忠
成立日期:1997-09-12
所屬板塊: 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 原材料 包頭市 全A 未ST板塊 重組概念股 稀缺資源 藍籌280 超漲 金屬非金屬 新能源 冶金 地方國企 小金屬
上市日期: 1997-08-27
發行價格: 4.43元
上市日期: 1997-09-24
主承銷商: 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推薦人: 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 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審計機構: 北京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
法律顧問: 內蒙古建中律師事務所
資產評估機構: 內蒙古中華會計師事務所
經辦評估人員: 賈瑞年 從有餘 楊洪勛
資產評估確認機構: 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十大股東
截止日期:2012-12-31
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 | ||||||||||||
股東名稱 | 股東性質 | 持股比例(%) | 持股總數 | 報告期內增減 | 持有有限售條件股份數量 | 質押或凍結的股份數量 | ||||||
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國有法人 | 38.92 | 942,574,146 | +471,287,073 | 942,574,146 | 無 | ||||||
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 境外法人 | 9.87 | 239,050,000 | +119,050,000 | 0 | 無 | ||||||
包鋼綜合企業(集團)公司 | 其他 | 0.50 | 12,000,000 | +6,000,000 | 0 | 未知 | ||||||
中國工商銀行-上證5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其他 | 0.48 | 11,594,735 | +4,186,645 | 0 | 未知 | ||||||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實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其他 | 0.48 | 11,518,327 | +11,518,327 | 0 | 未知 | ||||||
交通銀行-易方達5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其他 | 0.42 | 10,099,525 | +1,569,010 | 0 | 未知 | ||||||
UBS AG | 其他 | 0.35 | 8,571,180 | +6,297,014 | 0 | 未知 | ||||||
南方東英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富時中國A50ETF | 其他 | 0.33 | 8,007,725 | +8,007,725 | 0 | 未知 | ||||||
周樂力 | 其他 | 0.31 | 7,465,905 | +7,465,905 | 0 | 未知 |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泰柏瑞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 其他 | 0.28 | 6,680,256 | +6,680,256 | 0 | 未知 |
龍虎榜
根據滬深交易所公告,包鋼稀土上榜情況為:
上榜日期 | 總成交量(萬元) | 主力買入(萬) | 主力賣出(萬) | 主力淨買入(萬) | 收盤漲幅 |
2011-06-17 | 485813 | 1.6 | 1.4 | -59240.8 | -10.0% |
2010-09-10 | 353631 | 1.9 | 1.6 | -219.7 | -2.1% |
2010-09-09 | 923568 | 1.6 | 1.6 | 1.1 | 1.0% |
2010-09-08 | 315200 | 1.2 | 1.3 | 1.9 | 1.0% |
發展歷程
白雲鄂博礦第一發現者
命名1927年7月3日,中瑞(典)西北科學考察團中的中國地質工作者丁道衡(1899~1955)在途徑內蒙古烏蘭察布草原陰山北麓、包頭北約150公里處時,被一座黑色山峰吸引,獨自前往查看,首次發現了白雲鄂博礦鐵礦。
1935年,前中央研究院地質研究所研究員何作霖(1899~1967)在北平對丁道衡採回的白雲鄂博礦石進行研究,發現該礦含有兩種稀土礦物,將其分別命名為“白雲礦”和“鄂博礦”。後經驗證,這兩種礦物即是氟碳鈰礦和獨居石。
1961年,包鋼稀土冶煉廠的前身,即8861稀土實驗廠開工建設。建設項目包括:稀土精礦選礦車間,混合稀土氧化物,混合稀土金屬,單一稀土氧化物,單一稀土金屬提取分離車間以及相應的輔助設施工程。至1970年,該廠已具備選礦、前處理、提取、分離等四個基本工藝流程。
作用
1963年和1965年,受黨中央和國務院委託,聶榮臻副總理指示國家有關部門先後兩次召開了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包頭礦綜合利用和稀土套用工作會議”,研究白雲鄂博礦山稀土、鈮、釷、螢石等多種有價值礦藏的綜合利用。 1963年4月1日,包頭冶金研究所正式成立,由原包鋼領導的包鋼冶金研究所、704廠和8861廠劃分出來組成,隸屬冶金部直接領導,定名為“冶金工業部包頭冶金研究所”,即後來的包頭(包鋼)稀土研究院。該所的研究任務即為研究白雲鄂博資源的綜合利用,研究從包頭礦中提取稀土稀有金屬。
1973年,冶金部下達包鋼基本建設計畫指標,其中主要項目有包鋼選礦廠重選車間,年產稀土精礦1萬噸。
1975年該車間建成投產。
1989年稀土精礦生產能力達到24000噸。 上世紀70至80年代,包頭冶金研究所、北京大學、北京有色金屬研究院、長春套用化學研究所、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等單位圍繞包頭稀土萃取分離技術進行了大量的實驗研究,不斷取得突破,如P350萃取分離鑭、P204萃取分離釤釓、伯胺萃取分
離釷、萃取劑合成等工藝都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取得了一大批科研成果並實現了產業化。特別是北京大學教授、中國科學院院士徐光憲結合包鋼稀土生產實踐創建的稀土串級萃取計算理論,使我國稀土萃取技術達到了世界先進水平,有力推動了包頭乃至我國稀土產業的發展。 1978年至1986年,國務院副總理方毅受黨中央和國務院委託,先後七次到包頭組織召開“包頭資源綜合利用科技工作會議”,組織全國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針對白雲鄂博資源,特別是稀土資源綜合利用,開展科技攻關,取得豐碩成果,有力地促進了以包鋼為主的我國稀土產業和稀土套用的發展。使我國於1986年全國稀土總產量超過美國,躍居世界第一,從此成為世界第一稀土生產國和供應國。
1995年,包鋼稀土生產的混合稀土金屬和混合碳酸稀土榮獲首屆內蒙古自治區名牌產品稱號。至今,公司已有釹系列稀土產品、氧化鑭產品、富鈰氧化物產品、氧化鈰產品等多個產品品類獲得內蒙古自治區名牌產品稱號。 1997年,包頭鋼鐵公司以所屬稀土三廠及選礦廠稀選車間為基礎,聯合嘉鑫有限公司(香港)、包鋼綜合企業(集團)公司以募集方式,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內政股批字(1997)第1號文批准,設立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8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稀土高科於1997年9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公司上市時總股本為260,350,000股,其中8000萬股為社會公眾股(包括800萬股內部職工股)。公司上市時即建立了完善的“三會一層”法人治理結構。公司首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為時任包頭鋼鐵公司黨委書記兼總經理曾國安,首任監事會主席為孫鳴鳳,首任總經理為陳隆淮。截至1997年底,公司總資產為6.55億元,淨資產為5.92億元。1997年實現銷售收入收入2.02億元。上市後,公司在加強管理、苦練內功的同時,逐漸明晰了控制資源與發展套用產品並舉的思路。
1998年,稀土高科獲得ISO9002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和出口商品生產企業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並註冊登記。公司更加注重以質量求生存、以質量求發展。
2000年,公司與美國ECD/OBC公司合作,建設內蒙古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公司項目,正式向貯氫材料、動力電池等深加工產品進軍。
2002年,公司與其它投資者分別組建了包頭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包頭瑞鑫稀土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開始發展磁性材料產業。
2003年,公司控股了包頭華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淄博包鋼靈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在資源控制方面邁出了重要步伐。公司通過控股包頭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開始發展螢光級氧化銪材料產業。公司還成立了上海鄂博稀土貿易有限公司。
合資
2004年,公司與日方投資者共同投資組建了包頭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2006年,公司完成了股權分置改革,促進了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和各類股東利益的一致,為公司未來發展奠定了資本市場融資基礎。2006年,公司開始使用“白雲鄂博”註冊商標。“白雲鄂博”商標從此成為公司對外的名片,使公司發展理念與品牌理念傳播於國內外。
2007年,公司完成了包鋼(集團)公司稀土產業資產重組工作。整合後,形成了以上市公司“稀土高科”為載體,包含包頭(包鋼)稀土研究院、包頭天驕清美稀土拋光粉公司、中山天驕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及包鋼其它稀土選礦類資產的全新的包鋼稀土產業。公司股票簡稱變更為“包鋼稀土”。
2008年,公司成功控股了內蒙古包鋼和發稀土有限公司,並聯合部分子公司及與包頭稀土資源有關的冶煉分離及稀土套用企業、內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資組建了內蒙古包鋼稀土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至此,公司已經形成擁有2家直屬廠、1家分公司、1家全資子公司、10家絕對控股子公司、3家相對控股子公司、1家參股公司的集團化企業,形成了工藝齊全、產品豐富,跨地區、跨所有制的稀土產業發展格局。公司規模不斷擴大,實力大幅提高,對我國乃至世界稀土行業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
歷史沿革
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是以包頭鋼鐵公司所屬稀土三廠及選礦廠稀選車間為基礎,聯合其他發起人以募集方式,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內政股批字(1997)第1號文批准,改建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8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於1997年9月24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公司原總股本為260,350,000股,1998年5月22日召開1997年股東大會批准向全體股東按10:1的比例派送紅股26,035,000股,用資本公積按10:3的比例轉增股本78,105,000股,公司總股本增至364,490,000股。
公司於1999年10月6日召開1999年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並通過配股方案,經中
國證監會證監公司字(2000)16號文核准每10股配3股,向國有法人股配售5,584,000股,其餘放棄,社會法人股全部放棄,向社會公眾股東配售33,600,000萬股,公司股本增至403,674,000股。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403,674,000元,業經內蒙古國正會計師事務所以內國正發驗(2000)4號驗資報告驗證。
2000年8月7日由內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換髮法人營業執照。 2006年2月27日,根據國家有關檔案精神,公司開始實施股權分置改革,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為公司的非流通股股東向公司的流通股股東支付4659.20萬股公司的股票,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3.2股股份,總計共獲4659.20萬股。
改革方案已於2006年2月13日經公司控股股東包頭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包鋼董決字(2006)15號《關於同意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決議》檔案批准,並於2006年3月23日經內蒙古自治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內國資產權字(2006)68號《關於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有關問題的批覆》檔案批覆。2006年3月29日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股東會議表決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後,公司總股本不變。
發展優勢
資源優勢突出,成本優勢明顯。公司作為國內最大稀缺資源壟斷股,依託白雲鄂博稀土與鐵共生礦,稀土儲量占全世界的接近50%,資源優勢可謂得天獨厚。公司冶煉稀土所需原料來源於包鋼集團煉鐵後的強磁中礦、強磁尾礦以及生產所需的部分水、電、汽等,均按協定價從包鋼集團採購,2009年起公司與包鋼集團簽訂了為期3年的《強磁中礦供應契約》,《強磁尾礦供應契約》和《水、電、汽供應契約》,礦採購價格基本與2006年相同,分別為中礦20元/噸,尾礦12元/噸,環水0.3元/噸,電0.47-0.55元/度,蒸汽採購價格達到25元/吉焦。相對於其他稀土企業而言,公司的原材料成本中不包括採礦、選礦等成本,而是直接從包鋼集團購買礦漿,2009年年報顯示,公司從包鋼集團購買的礦漿總價款僅占同期營業成本的1.24%,公司成本優勢明顯,2009年公司生產稀土氧化物5.76萬噸,占國內產量的48%,占全球產量的46.55%;其中稀土鈰占比達51%,稀土鑭占比達25%,稀土釹和鐠分別為16%和5%(見圖1)。公司在全球稀土行業地位中的地位舉足輕重。
稀土儲量占世界近50%,資源優勢得天獨厚。由於公司直接從包鋼集團購買礦漿,公司的原材料成本中不包括採礦、選礦等成本,公司相對於其他稀土企業成本優勢明顯。以2009年為例,公司從集團採購的中礦和尾礦總計4300萬元,僅占銷售收入的1.7%。
稀土套用產業鏈延伸,長期享受政策紅利。公司正通過收購、聯合和重組等手段向下游有巨大發展潛力的深加工領域延伸,包括:稀土鐠、釹-永磁材料釹鐵硼、稀土鑭-鎳氫動力電池、稀土鈰-拋光材料、稀土銪-螢光材料。稀土在低碳新材料產業的套用將逐漸成為稀土需求的主要方面,2009年稀土在新材料領域的套用比例已達一半以上,約為50.69%,未來有望發展到70%。其中永磁電機是推動釹鐵硼需求的重要引擎,節能燈以及鎳氫電池的推廣也將推動稀土需求爆發性增長。
政策導向促稀土行業整合加速。包頭稀土整合模式以"統購統銷"方式有效控制了原料供應量和產成品銷售,提高了對上遊資源的控制力。包鋼稀土設立國貿公司,意義不僅在收儲,實際上還起著整合的作用。一方面稀土開採總量指標相對平穩。我們預計未來國家對開採總量指標的控制依然是保持小幅平穩上升的趨勢,另一方面,出口配額逐年下降。到2015 年,出口配額總量每年將控制在3.5 萬噸以內,而且將對出口進一步施行細分管理,局部品種將被嚴禁出口。政策導向方面,已經通過審議的《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和正在制定中的《稀土行業準入條件》、《稀土工業發展專項規劃》和《稀土工業產業發展政策》等草案都在強調提高集中度,提高進入門檻,將中國近百家稀土分離企業重組至20 家,從而形成我國對稀土產品的定價權。因此,國家對於稀土行業管制加強將對稀土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具有積極意義。
重大事件
2012年6月投資者報報導:包鋼稀土獨霸北方無懸念 稀土專營發票啟用,包鋼稀土的飛躍擴展,更於26日兩市融資買入19.82億 包鋼稀土居首。關於包鋼稀土的重大增長資訊曾先後在各大主流媒體新浪財經、騎股財經、東方財富網的個股資訊欄目相聚報導。
2012年7月由於日益嚴格的環評與生產直接掛鈎,即沒有通過環評的企業會被停產。北方稀土大佬包鋼稀土未通過環評雖然實質上也影響不了其生產和出口。而短期內稀土價格很難上漲,加之大部分企業都有囤貨,如果對後市預期悲觀拋售的話,稀土價格會繼續下滑。
2012年7月包鋼稀土(600111)7月20日晚間公告,公司擬參與組建包頭稀土產品交易所有限公司。
發展前景
1、30萬噸精礦儲備以及30億氧化物儲備項目顯示稀土價格的“安全邊際”,戰略意義深遠。
包頭白雲鄂博礦是鐵礦與稀土元素的伴生礦,含有鈰、鑭、鐠、釹、銪、鈮等七種稀土元素。由於是伴生礦,大部分的開採成本核算在鐵礦石中,集團銷售給上市公司的強磁中礦、強磁尾礦價格低廉,分別為20元/噸,12元/噸,富含稀土品位分別為10%和7%。三年一簽的銷售協定將延續到2011年,續簽提價的可能性不大。由此可以說,公司是實質上的稀土資源企業,採購集團公司的稀土尾礦的成本低廉。
選礦廠的年生產能力為25萬噸/年,生產45-50%品位的稀土精礦,折合REO噸為10噸左右。而公司對外銷售的精礦折合REO噸為5.5-6萬噸,多餘部分將進入精礦儲備項目中。公司擬開始30萬噸(精礦量)儲備項目,旨在抑制國內外開礦熱情,穩定稀土價格。此外,公司擬設立氧化物儲備項目,已經獲批,項目將使用30億資金在兩年內儲備8萬噸氧化物。儲備產品將進一步控制市場供應量和流通量,儲備的數量較大,對市場供需關係的改善意義深遠。
2、國貿公司渠道控制力趨強,北方稀土整合已經發揮效應。
公司產品銷售方式經歷了四個階段,在2006年之前,公司直接提供稀土精礦給地方企業和民營企業,再由其分離成氧化物銷售給下遊客戶。2006年開始採用總量控制,2007年實施“易貨貿易”,即給分離企業100噸稀土氧化物返還6噸氧化釹,剩餘產品由生產企業自行銷售。2008年,公司控股了內蒙古包鋼和發稀土有限公司,並聯合分公司以及冶煉分離套用企業、內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組建國貿公司,實施統購統銷,將稀土礦賣給國貿公司的成員,其條件是成員必須將分離的氧化物全部銷售給國貿公司,並由國貿公司統一銷售。現階段國貿公司在北方地區的渠道控制力已經很強,在氧化鈰產品的市場份額達到90%,氧化鐠釹也達到50-60%。09年初國貿公司成立及時抑制了氧化物產品的下跌,稀土產品價格開始觸底反彈。氧化鐠釹價格從當時的8萬元上升至18萬元/噸。
3、深加工產業鏈拓寬未來業績增長潛力。
公司在新材料領域均有產業布局,其中包括合資建設的內蒙古稀奧科鎳氫電池極板有限公司和內蒙古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公司,是國內最大的鎳氫動力電池生產企業。子公司中的天驕清美、中山天驕、北京三吉利、京瑞等,是公司產業鏈中的“深加工”環節,將重點發展釹鐵硼、螢光粉、拋光粉、儲氫合金粉等高質量、高附加值產業鏈。我們了解到,拋光生產線將由2000噸/年擴產到5000噸/年,內蒙古稀奧科鎳氫動力電池公司擁有700隻D型動力電池或者1000萬隻C型動力電池產能,正在進行技術改造,預計2010年完工,轉型為電動汽車電池。15000噸/年的釹鐵硼磁性材料生產線可量產3000噸,主要是釹鐵硼合金材料,需求市場打開後擴產速度將非常快。此外,核磁共振項目將於今年年底建成,2011年可達300台/年,銷售渠道完善後可逐步為公司貢獻業績。
需求段將出現傳統領域穩定,新興領域爆發性增長的態勢。除了普遍用於玻璃脫色、石油催化裂化、陶瓷顏料、拋光粉等傳統領域外,在鎳氫電池、新型電機、航空航天等領域的發展在激增,其中尤以釹鐵硼永磁材料的套用最為突出。我們在2010年4月6日發布的《稀土永磁材料深度研究報告》中詳細闡述了釹鐵硼永磁材料的套用領域。新能源、新技術等催化劑將不斷打開稀土價格的上行空間。
4、南方礦權清理仍有空間,中國優勢資源整合呼之欲出。
經調研我們了解到,以包鋼稀土為龍頭的北方稀土整合已經初具規模,而未來行業整合的突破口將集中在南方,特別是四川、江西、廣東等地的稀土礦權清理和整頓。南方地區的整合有所突破,包括江西贛州等地88個採礦權正逐步集中到一家企業,廣東廣晟集團旗下已經獲得3個採礦權證,四川省內的資源整合進展較快,江銅集團所控股的稀土資源正逐步實現量產化。雖然南方稀土的儲量占比不達(僅20%),但極具戰略意義(擁有鏑、鋱等重型稀土),產量占比也較大(接近4成),由此南方稀土整合對全國影響深遠。除此之外,工信部、礦產資源部以及商務部也逐步出台措施加速行業集中度,包括延遲新礦採礦權審批,限制出口,支持企業整合、提高分離廠環保標準以及關稅調整等。據我們了解,《09-11年稀土行業規劃正式稿》、《稀土行業準入條件》將逐步出台,稀土行業協會也在積極籌備當中。
5、盈利預測仍有上調空間,維持增持評級。
我們認為未來盈利仍有上調空間,這主要是因為:1.行業整合的催化劑仍將不斷出台,激活稀土價格。包括前述的《2009—2015年稀土工業發展規劃正式稿》、《稀土行業準入條件》等,企業的稀土資源儲備推行也將穩定市場價格。2.低碳經濟引爆稀土新材料需求空間,打開中長期價格的上行區間。3.公司作為中國優勢資源的龍頭,對資源的控制力趨強,釋放業績的動力趨強。綜合各項分析假設,我們維持公司2010-2012年盈利預測為0.80/0.96/1.08元。公司業績對稀土價格上漲的彈性十足。中性假設下股價動態PE分別為44.6/37.2/33.0倍,而樂觀假設(當前價格上漲20%)下每股收益增厚達0.33/0.29/0.50元,對應31.5/28.5/22.5倍PE水平。
稀土套用
2014年8月12日,包鋼稀土發布公告稱,8月8日公司與中國石化催化劑有限公司、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在包頭市簽署了《三方戰略合作框架協定》。
《協定》約定:三方一致同意就稀土在催化裂化劑、連續重整催化劑和脫硝催化劑等重點領域內的套用開展合作,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開發稀土材料在其他催化劑產品上的套用。自《協定》簽訂之日起,中石化催化劑公司同意把所需大部分稀土原料向包鋼稀土與中石化催化劑公司指定合作的合資廠進行採購,包鋼稀土保證按其技術、商務契約並以相比於同期市場優惠的價格向中石化催化劑公司及時供貨,滿足其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此外,三方同意首先就中石化催化劑公司入資包鋼稀土指定的稀土分離廠進行可研報告編制,在適當時機注資成立新公司。
三方還約定,依據市場變化情況和中石化催化劑公司發展情況,包鋼稀土與中石化催化劑公司考慮在適當時機合資建設催化劑生產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