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自本世紀初開始,電商在中國突飛猛進,占社會零售總額比例持續上升。這一歷史進程成就了一些電商驚人的市值,還創造了“雙11”這一新興節日。這兩年,“網際網路+”還被普遍視為拯救傳統產業的高科技良藥。然而泛濫的刷單現象提醒我們,對“新經濟”不能只看到表面的繁榮,還要探究其背後的運行機理。電商之所以能在中國取得比已開發國家更大的繁榮,有“後發優勢”的原因,即中國的傳統商業太不成熟。便宜便捷並不是電商的唯一競爭優勢,信譽評價機制也是重要的一環。商場裡的東西你看不出銷量,也看不到“用戶評價”,商場要想在客群心中建立起信譽,不得不熬很長的時間。而電商用技術一夜之間解決了這個本需要幾十年才能解決的問題。
銷量、好評看起來都是由無感情的計算機如實記錄的,但計算機背後是善於鑽空子的人。信譽可以是花錢刷出來的,包裹可以是空的,刷單的賣家不是雷鋒,每一撮羊毛都來自羊身上。這些額外的成本最終只會抬高商品售價或降低商品品質。
這還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中國好不容易形成的商業信譽機制面臨崩塌風險。“刷單”並不是新鮮事物,幾乎每一個做淘寶的人都懂得其中奧妙。
造假步走
“刷單工廠”在業內已是公開秘密,其進行信譽造假主要分三步走:
第一步是刷單平台下單,電商商家發布刷單要求給刷單平台——刷單平台發布刷單任務——刷手接單;
第二步是虛假購買,刷手購買商品——商家找快遞做單——快遞發空包裹;
第三步是完成交易,刷手進行好評並發截圖給商家——商家付給刷手佣金。這些刷單參與者營利各有高招,刷單平台向商家和刷手收取百元以上會費,大型刷單平台僅會費收入就近千萬元;商家和刷手成為會員方可發單和接單,商家通過賺取好評來擴大銷售業績,刷手刷一單可賺5元至7元,一個月收入在五千元上下。
影響
“刷單工廠”並非平常的供需合作,而是某些商家與刷手之間的合夥造假。這種你出錢來我“下單”的虛假把戲,也不僅僅是對電商交易的銷量注水,更是對電商和自有品牌的形象自毀,並會不斷加劇廣大消費者對電商行業的整體不信任感。可想而知,假如越來越多的網購者在電商交易中遭遇貨不對板的好評陷阱,而且這還成了家常便飯,那些刷出來的銷量貓膩,又怎會不讓人疑竇叢生,進而懷疑所有美譽和排名?
循著一種長遠的眼光來思考,做生意、搞買賣,理應堅持誠信經營。就電商行業而言,由於交易者互不見面的非實體店經營模式,缺少了實物查看和現場體驗,其實更應當千方百計地做足誠信文章,杜絕欺騙坑客。否則的話,像靠“刷單工廠”這樣的虛擬交易和作假好評來引人注目,其騙的人越多,一時的獲利越大,則無疑也對這一行業整體信譽的戕害會更深、更大。
法律法規
“刷單工廠”大張旗鼓造假,猖狂至極,這是在公然違法。就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而言,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9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對虛假宣傳訂立的契約,契約法第54條第二款也給予否定,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支持受損害方“變更或者撤銷”契約。
“刷單工廠”違反的不僅僅是民事法律,或可能觸犯刑律。
2013年9月,兩高發布《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第7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以營利為目的,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刪除信息服務,或者明知是虛假信息,通過信息網路有償提供發布信息等服務,擾亂市場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非法經營行為“情節嚴重”,依照刑法第225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一)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二)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
商家、刷單平台、刷手利用網路虛構交易並從中牟利,顯然是一種經營行為;明知發布的是虛假信息,並且聯手在網上進行有償發布,擾亂市場秩序,具有“非法性”,如達到“情節嚴重”情形,構成非法經營罪。
措施
電商將聯手管理部門打擊刷單
阿里巴巴2016年5月29日亦回應稱,在2016中國快遞行業(國際)發展大會上,菜鳥網絡CTO兼快遞事業部總經理王文彬表示,將聯合快遞企業及政府管理部門一起徹查快遞刷單網點,查實的快遞網點和企業將被驅逐出菜鳥網路平台。
同時,在技術上,菜鳥網路將聯合快遞企業繼續發揮大數據的能力,以網點為顆粒度打擊空包炒信。這一細化到網點的打擊不僅將涵蓋淘寶上存在的炒信,也包括其他電商平台上日益泛濫的空包炒信。
行政管理部門也將和菜鳥網路一起出手整治快遞刷單行為。王文彬透露,菜鳥網路和國家郵政局一直保持信息溝通,協助監管部門進行行業信息安全管理。
今年以來,菜鳥網路配合阿里巴巴先後處理了全峰、快捷、龍邦等快遞公司網點刷單行為,對其進行了下線處理、部分城市停止全部合作等處罰。
多家快遞將嚴查參與刷單網點
2016年5月29日,“四通一達”(申通、圓通、中通、百世匯通、韻達五家民營快遞公司)共36個城市的總部對發空包裹事件做出表態,有16家快遞網點表2016年5月29日示仍可以為電商刷單,20家網點稱此前可以刷單,遭曝光後不再代發空包裹。
百世匯通相關負責人楊女士回應稱,公司採取省市直營,末端網點加盟模式,公司對加盟網店的把控度不夠強。對於參與刷單的情況,楊女士坦言“很難避免”,她認為,這是整個快遞行業面臨的問題。各網點低價搶客,在利益驅動下,一些網點開展收寄空包業務。而這種行為,“利用了公司的網路資源,實際上對公司是一種損失。”
對於此次本報曝光的網點,楊女士表示將進行嚴查,嚴重者將清退網點。同時加強管理,實行內部舉報、網內淘汰制等方式防治參與刷單情況。
中通速遞董事長賴梅松表示,公司嚴厲打擊參與刷單,在4月份查處5000件空包裹,並對其進行罰款,嚴重者將關停網點。而對於網上售賣空包裹的情況,賴梅松表示並沒有合作。
申通快遞相關負責人亦表示對刷單行為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公司總部將安排全網排查,對刷單網點及轉運中心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取消其經營資格。
韻達快遞公司媒體高級經理郭鵬程表示,韻達公司絕不容許參與刷單,一經發現,將嚴厲打擊。他認為,此次事件的發生,說明電商與快遞要協同發展,需要通過技術手段對相關業務進行規範。
圓通速遞有限公司董事長喻渭蛟則表示:“我不想回應”。
專家聲音
專家呼籲建立電商聯合誠信體制
商務部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30萬億元,而中國網購總額超過4萬億元,位居全球第一。同時,刷單帶來的虛假交易也吸引了國家層面的關注。目前商務部正在推進《商品流通法》的立法,今後,店鋪刷單行為有可能構成違法,並面臨懲罰。長期以來,網購平台中,信用評分機制幾乎是判斷一家店鋪誠信與否的唯一依據,但這種信用評分機制的單一化帶來“刷單”現象泛濫。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分析師姚建芳分析稱,目前阿里平台的引流費用對於部分商家來說成本較高,為了提升搜尋排名,商家採取了較為低廉快捷的方式——刷單。商家大量刷單的需求就催生了刷單產業的出現。
姚建芳表示,電商平台方應設定更為完善的規則來改變商家通過刷單提升排名的行為,並增大處罰力度。此外,國家其他監管機構也應該建立健全法制,提高電商刷單的違法成本。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際網路金融部分析師譚倩芸呼籲各電商平台建立聯合誠信體制,共同打擊刷單行為。譚倩芸表示,刷單對網際網路金融的信用體系產生了巨大的負面影響,立即肅清並不容易,只能靠商家自律、平台真正下狠力度嚴打才能一步步解決。網民觀點
刷單暴露立法滯後
對這種罔顧信義的行為,有網民說,如今刷單已經是電商行業的“潛規則”,早已見怪不怪。網民“olivia時光小偷”感嘆說:“幾乎沒有不刷單的網購平台!”
網民“Panthonsell”則表示,“依靠刷單,商家讓利,百姓買假,誰才是最大的受益者?”
不過,也有網民認為,從廣告意義上來說,刷單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合理性。網民“小福子木馬”說:“刷單不代表東西不好,只是想讓更多人的看到購買,商家也是無奈,排名不靠前就沒人能看到。”
網民“房清江”指出,網商經營與電商平台管理立法滯後,監管無法有效介入。目前還沒有一部真正意義上針對網路商品經營與網路平台的專門法律,來規範商家與平台的行為、責任。
重塑電商評價體系
早在2014年,國家工商總局在《網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刷單”等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工商部門可以對商家進行查處。各電商平台也相繼開展了針對“刷單”的打擊行動。
網民“吳左瓊”建議,加大對平台和商家的監督和處罰力度,提高失信經營的違法成本,對可疑店鋪及時查封,並加入黑名單。
不過,有網民表示,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重塑電商評價體系,實施有效的精準監管,淨化電商發展環境。對此,網民“禹海君”建議,一者,要完善對電商賣家的信用評價,對於存在刷單現象的賣家果斷清退封號;二者,必須讓評價更多元,既包括評價對象,也包括參與人群,比如引入第三方權威評價。毋庸置疑,電商誠信體系的完善有待出台更加有效的監管措施。
整治
整治“刷單工廠”,電商平台也在不斷紮緊籬笆,查封胡來商家。不過,較之現實語境暴露的亂象,人們仍然希望,有關部門和電商平台加強監管,不論是對刷單組織,還是那些刷信商家,給予更為嚴厲的打壓和懲罰,甚至重典施治地逐出門戶。只有提高刷單的違法成本,讓刷單組織和刷信商家都感到疼,才能有效遏制並逐步消除違法刷單行為,維護好電商行業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