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普克,S.A.

克里普克,S.A.是美國的一位邏輯學家和哲學家,在多所著名高校做講師,也是模態邏輯語義學的創始人之一。

克里普克,S.A.

正文

美國邏輯學家哲學家。曾任教於哈佛大學哥倫比亞大學康奈爾大學伯克利加利福尼亞大學洛克菲勒大學。後來在普林斯頓大學任訪問講師,1977年任哲學教授, 不久升任麥科什講座哲學教授。 他曾應聘在英國牛津大學作 “J.洛克” 演講。他的主要著作有:《命名和必然性》(1972)、《維根斯坦論規則和私人語言》(1982)。
克里普克是模態邏輯語義學的創始人之一。他在模態邏輯和真理論方面,作出了重要的技術上的改進;在語言哲學和科學哲學方面,他也提出了有重大影響的創見。
克里普克是因果的-歷史的指稱論的首倡者之一。這種理論認為語言中的指稱詞(專名和通名)所指的對象並不由摹狀詞或屬性詞決定。傳統的摹狀詞的指稱論主張名詞的指稱取決於涵義。與此相反,因果論認為名詞的指稱並不由說話人關於對象的知識,即傳統理論中的涵義所決定,而由與使用該名詞有關的社會歷史的傳遞鏈條所決定。克里普克指出,以為單憑我們自己提出的一些屬性,就能夠辨認出一個唯一對象並由此決定我們指稱的想法是錯誤的。他認為,“我們的指稱不僅依賴於我們自己怎樣想,還依賴於社會上其他的人,這個名字怎樣傳到我們這裡的歷史,如此等等。通過追蹤這樣的歷史人們才找到指稱”。
克里普克還為專名的指稱提供了這樣一幅圖景:一個小孩的名字從命名式開始被親友反覆使用,並通過各種各樣的談話使之象鏈條般一環一環地傳播開來。說和聽這個名字的人都必須同樣使用它指稱同一對象,這樣就形成一條追溯到那個對象本身的傳遞鏈條。正因為在社會中有這樣的傳遞鏈條,同時也由於使用這個名字的人們之間的聯繫,這名字才被用來指稱那個人。決定指稱的是以那個人為一端而以說話者為另一端的傳遞鏈條,而不是說話者自己關於那個人的知識或信念。因為對同一對象,說話者可以有不同的知識或信念,所以他們往往各自用不同的摹狀詞識別對象。在克里普克看來,識別的摹狀詞可用來辨認專名的指稱,但並不決定專名的指稱。他把摹狀詞和專名作了嚴格的區分,認為專名是對象的固定記號,在對象存在的一切可能世界中它都指稱同一對象,而識別對象的摹狀詞只是偶然記號,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中它將標示不同的對象。例如,“尼克森”是個固定記號,在尼克森其人存在的任何情況下都指稱他,“1968年的美國總統”這個摹狀詞標示尼克森這個人,但若是在1968年競選中漢弗萊獲勝,它就標示別的人了,所以它只是偶然記號。因此,專名只能指稱本人,摹狀詞在不同情況下則可以標示不同的人。他進而指出,專名和摹狀詞並無涵義上的聯繫,不管用什麼摹狀詞來識別對象,它們都不構成專名涵義的一部分。
克里普克進一步把因果論推廣到通名上。他認為,一個名詞的涵義是它所具有的“必然屬性”,而人用以辨認一類對象的屬性,則是他賦予這個名詞的“先天屬性”。例如,“黃金就是以面前的東西作樣品的物質”這個定義的作用就在於識別對象,其等式兩邊並不是同義詞。依克里普克看,這類定義屬先天真理,但不是必然真理。他指出,識別自然種類名詞的指稱,一般是把一種物質定義為以一個特定樣品示範的種類。而且,這個樣品所具有的定義屬性不必是該種類一切分子所具有的,甚至不必是樣品所確實具有的。所以,它們不是這個種類的必然屬性,只是下定義者所賦予它的先天屬性。他認為,辨認自然現象也應採取同一方式。例如,在他看來“熱是被感覺 S所感知的東西”這一識別指稱的等式是先天的,但不是必然的,因為“熱”和人的“感覺S”,並不是同義詞。他強調,“熱”和“黃金”這類名詞都是固定記號,而用來識別指稱的摹狀詞都是偶然記號。克里普克的觀點在西方分析哲學和語言哲學界頗受重視,不少人認為他在專名方面糾正了摹狀詞理論的錯誤,說明了真名字與假名字的區別。在通名方面,也認為他打破了康德主義(見I.康德)和經驗論傳統,從而澄清了被這兩個傳統混淆了的先天性和必然性,把科學真理看作先天綜合判斷,或者主張經驗科學沒有必然真理的混亂,並進而得出了自然科學真理的後天性和必然性的新的哲學結論。克里普克打破舊傳統的創舉,構成了現代分析哲學的一個歷史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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