俠義公案小說
正文
近代小說流派。俠義小說和公案小說合流的產物。近代以前,俠義小說和公案小說,各自獨立發展。自唐代傳奇《崑崙奴》、《紅線》、《聶隱娘》等作品出現之後,宋代的《江淮異人錄》、明代的《劍俠傳》,宋元話本中的“朴刀”、“桿棒”等,均屬俠義小說作品。公案小說從宋人說話中“說公案”起,如宋元話本《簡帖和尚》,明代的《龍圖公案》、《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等,都是公案小說作品。它們都是短篇或短篇集。
近代俠義小說、公案小說合流,風靡一時。不僅數量眾多,而且影響頗大。如《施公案》、《彭公案》、《三俠五義》(又名《七俠五義》)、《小五義》及其續書。這些作品已從短篇發展成長篇。其內容幾乎都是以一名臣大吏或清官審案折獄為主線,總領一些豪俠之士,把一案內容亘延為數回,組織成跌宕起伏的情節,構成一個完整有機的整體。
近代俠義、公案小說的合流,反映了近代社會封建統治的腐朽沒落。在農民革命鬥爭的打擊下,清政府封建統治朝不保夕,需要更多的幫凶和爪牙。小說中的清官施仕綸、彭朋等人屢遭危難,他們的自身安全與審案斷獄,都必須在俠客的幫助下,才有保障;而俠客義士亦須投靠官府,充當“打手”,才能飛黃騰達,封妻蔭子,兩者互相扶持,互相依靠。因此,近代俠義公案小說的主要思想傾向是:“極贊忠烈之臣、俠義之士”(問竹主人《忠烈俠義傳序》),從“剪惡除奸,匡扶社稷”出發,宣揚“盡忠”思想,提倡“奴才”哲學,鼓吹變節行為。《彭公案》第一回就明言“有道明君,天降賢臣”。書中歌頌清官,具有強烈“頌聖”色彩和表現忠臣的特點。許多豪俠義士,是綠林叛逆,他們投靠官府,出生入死,實質成為奴才。
有少數俠義公案小說,在藝術上有一定成就。如《三俠五義》原系說話人的底本,經長期的醞釀和加工,具有“說話”的生動、明快的特色,另於寫草野豪傑,“奕奕有神,間或襯以世態,雜以詼諧,亦每令莽夫分外生色”(魯迅《中國小說史略》)。但大多數作品,均“荒率殊甚”,藝術粗糙。
俠義公案小說的變遷
春秋戰國
班固曰:春秋以降,“大夫世權,陪臣執命”;至於戰國,“合從連衡,力政爭強”:由是列國公子,競為遊俠。“及至漢興,禁網疏闊,未之匡改也。是故……外戚大臣魏其、武安之屬競逐於京師,布衣遊俠劇孟、郭解之徒馳騖於閭閻,權行州域,力折公侯。眾庶榮其名跡,覬而慕之。”於是,遊俠之風大盛。1這是講古代俠士興起的原因。至於他們的事跡,《史記》和《漢書》中都有記載。所以,以往論及俠義小說者,往往追溯到春秋戰國時代。但是,他們將曹沫、專諸、荊軻等人歸入俠士一類,這卻是一種誤解。在先秦兩漢時期,“俠士”和“刺客”是有區別的,他們是兩種不同的人物。司馬遷《史記·遊俠列傳》曰:古布衣之俠,靡得而聞已。近世延陵、孟嘗、春申、平原、信陵之徒,皆因王者親屬,借於有土卿相之富厚,招天下賢者,顯名諸侯,不可謂不賢者矣。比如順風而呼,聲非加疾,其勢激也。至如閭巷之俠,修行砥名,聲施於天下,莫不稱賢,是為難耳。然儒、墨皆排擯不載。自秦以前,匹夫之俠。湮滅不見,余甚恨之。以余所聞,漢興有朱家、田仲、王公、劇孟、郭解之徒……由此可見,春秋戰國時代的曹沫、專諸、豫讓、聶政、荊軻等人是並不屬於“俠士”之列的。也正因為這樣,司馬遷把這些人另立名目,寫入《刺客列傳》。根據《史記》記載,這兩類人具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即:俠是“以武犯禁”;“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名不虛立,士不虛附”,“雖時扦當世之文網,然其私義廉潔退讓,有足稱者。”所以《遊俠列傳》盛讚朱家之“所藏活豪士以數百,其餘庸人不可勝言。然終不伐其能,歆其德,諸所嘗施,惟恐見之。振人不贍,先從貧賤始。家無餘財,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過鞫牛。專趨人之急,甚己之私。既陰脫季布將軍之厄,及布尊貴,終身不見也。”又稱美郭解之“折節為儉,以德報怨,厚施而薄望”和“既已振人之命,不矜其功”。——概括起來,便是:濟人急難而不矜其功,時犯法禁而廉潔退讓。至於刺客的特點,則簡單明了一句話:“士為知己者死。”無論曹沫為魯莊公劫齊桓公,專諸為公子光刺吳王僚,或豫讓“漆身為厲,吞炭為啞,使形狀不可知”,為智伯報仇,未遂而伏劍自刎,或聶政為嚴仲子殺俠累,自破面抉眼以死,或荊軻為燕太子丹摘秦王,不中而殉難,都是出於這一信條。《史記》記趙襄子執豫讓後問他:為什麼你同樣侍奉過范、中行氏,范、中行氏被滅以後你不為他們報仇,而單只為智伯報仇呢?豫讓回答說:“臣事范、中行氏,范、中行氏皆眾人遇我,我故眾人報之;至於智伯,國士遇我,我故國士報之。”這是這一類人物思想性格的典型表征。
義的含義
司馬遷在表述俠士和刺客這兩種不同人物的行為時都以“義”作為道德評判的標準。如稱遊俠云:“設取予然諾,千里誦義,……要以功見言信,俠客之義又曷可少哉!”贊刺客日:“自曹沫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義”的涵義眾多。《中華大字典》釋“義”之義有34條。宋洪邁《容齋隨筆》卷第八日:“人物以義為名者,其別最多。仗正道日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者日義,義帝是也;與眾共之日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日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日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詞義雖多,但都很抽象。要準確理解俠士和刺客之“義”,必須與這兩類人物的特點聯繫起來。那就是:濟窮救急,謙讓不伐——俠士之“義”;報知己之恩——刺客之“義”。三國·魏·如淳注《漢書·季布傳》“任俠”曰:“相與信為任,同是非為俠。”這是說,俠士是以“信”為上,在相同的是非原則下幫助他人的。可是刺客則不然,他不講是非原則,只要誰對我有恩就報誰的恩。正因為如此,所以刺客往往為統治者、政治集團和個人野心家利用和收買;而俠士則不受統治階級的歡迎,以至為統治階級所鎮壓。但是,這兩種人所行之“義”,在當時和對後人都有很大的影響。大概終因統治階級不喜歡“以武犯禁”的俠,以及與之相應的史家史學觀念的變易,《漢書》以後,遊俠之士正史不再立傳。而刺客之“義”,則推廣衍繹,或與忠、孝、節等結合,大書不絕。《三國志·蜀書·關羽傳》:曹操東征,擒羽以歸,拜為偏將軍,禮之甚厚,令張遼探其去留之意。遼問之,“羽嘆日:‘吾極知曹公待我厚,然吾受劉將軍厚恩,誓以共死,不可背之。吾終不留,吾要當立效以報曹公乃去。’遼以羽言報曹公,曹公義之。”裴松之注引《傅子》云:“太祖曰:‘事君不忘其本,天下義士也。”’此即受恩必報之“義”並漸與“忠”相結之表征。嗣後,《晉書》立《忠義傳》,《南史》設《孝義傳》,《北史》辟《節義傳》,……代有專傳,表彰那些捨身赴難,盡節君主的忠臣義僕。正史既不再為俠士立傳,而魏晉南北朝時期筆記小說的作者又受當時盛行巫風鬼道、崇尚玄虛清談的社會風氣的影響,其審美情趣重在搜異志怪、記述名人的言行風貌,很少有人去採錄和綴輯流傳在民間的俠義人物的故事。專門收集自漢至宋初野史小說的《太平廣記》中“豪俠”類共25篇,唐前的僅一篇。而且是述漢茂陵少年李亭好馳狗放鷹逐雉兔之事2,很有些名不副實——至多只能稱其“豪”而不可謂其“俠”。此外,晉乾寶《搜神記》、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里載有捨生忘死,為民除害的李寄斬大蛇和周處刺虎殺蛟的民間傳說。不過,這都是寫與自然災害的鬥爭,已經銷蝕了“以武犯禁”的光輝。真正具有俠士風範的是魏·曹丕《列異傳·三王冢》記錄的巧匠干將莫邪為楚王鑄劍被殺,一山中之客助干將子為父報仇,事成自刎的故事3,然而這也只是記述了歷史的傳說。
唐代以後
我國至唐代,始有意為小說。中唐以後,李朝衰微,內而宦官專政,朋黨爭柄,外而藩鎮割據,互謀吞併,多蓄刺客以仇殺異己4。在此兵連禍結,國家四分五裂,百姓苦難不堪的時代,古遊俠之風又應運而起,而人民也惟有希望俠客來解救他們的厄難。這種社會現實反映到當時的文學作品中,便出現了許多描寫豪俠故事的小說5。從這些小說所寫的具體內容看,大抵可分三類。(一)郭元振之不惜己身,救民之命(牛僧孺《郭元振》);黃衫客之打抱不平,扶危濟困(蔣防《霍小玉傳》);許俊和崑崙奴之不畏強暴,拯救弱女(許堯佐《柳氏傳》、裴鍘《崑崙奴》);侯彝之匿賊,受酷刑而不泄,謂“已然諾於人,終死不可得。”(李冗《獨異志》):皆可謂俠士之正脈。(二)古押衙為報豪門公子王仙客“繒彩寶玉之贈,不可勝紀”之恩,為其從宮中劫取心愛之無雙。殺十餘人,最後自己亦自刎以殉志(薛調《無雙傳》)。——此乃古刺客之流亞。(三)紅線一方面以其非凡的才能和超人的武藝制止了魏博與潞州兩藩鎮一場血腥爭戰,保全了兩地城池及萬人性命,事後則遁跡山林,亡其所在。——這是典型的俠士風範。另一方面,她又說,她做這件大事是出於報主人薛嵩養育她十九年的厚恩(袁郊《紅線》)。——報恩,這卻是古刺客之“義”的核心。這樣,紅線便成為中國古典小說中第一位集古刺客之“義”與俠士之“義”於一身的俠義人物。聶隱娘之來去無蹤,變化莫測,固入神怪一道;然其鏟惡除奸,終亦退隱,仍歸俠士一派。而其“知魏帥之不及劉”,日“願舍彼而就此,服公神明也。”云云(裴鍘《聶隱娘》),則似已啟後來綠林豪客“棄暗投明”之漸矣6。至所謂“風塵三俠”之紅拂棄“尸居餘氣”之楊素而奔具“奇特之才”的李靖;李靖舍無道之楊隋而佐“真命天子”之李唐;虬髯客識“英主”李世民而退讓,出海自立(杜光庭《虬髯客傳》):實為後世小說寫江湖豪傑助官府除盜平叛之先導。以“唐傳奇”中的豪俠與《史記》中的遊俠相比,明顯的有三個不同處:一是俠士“食客”化。即如果說漢時的遊俠都自立門戶,“振人不贍,先從貧賤始”,及其尊貴,則“終身不見”——主要活動於“閭巷”“鄉曲”,解救庶人平民的困厄,那么唐代的許多豪俠則寄食於富貴之家,奔走於上層統治者之間,為他們的愛情生活和爭權奪利而效勞。二是與上述豪俠生活地位的改變相聯繫,古俠士之“義”已漸與刺客之“義”相結合。三是這些小說中的豪俠,大都被賦予了超凡的本領。這種情況的出現,既是當時社會現實的折射,又是從中下層地主階級士子走上仕途的作家(他們一方面比較了解一般百姓的生活和思想,另方面也熟悉上層統治階級內部的情況)頭腦中官、民兩種意識的凝聚和中國文化傳統(上古神話和六朝志怪小說)的積澱的產物。
宋、元時代
,隨著商品經濟的繁榮和市民階層的壯大,“說話”業大興。到南宋,“說話”有小說、說經、演史、說渾話四家,而小說又分靈怪、煙粉、傳奇、公案、朴刀、桿棒、妖術、神仙八類。有關俠義的“朴刀”、“桿棒”,在宋末羅燁的《醉翁談錄》中各載11種名目7,今僅存“朴刀”《十條龍陶鐵僧》(即《萬秀娘仇報山亭兒》)和“桿棒”《楊溫攔路虎傳》各一種。後者敘楊妻被盜劫、奪回事,無明顯俠義之舉。前者演賊盜陶鐵僧與十條龍苗忠等殺人越貨故事,中有孝子尹宗“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救護弱女,被盜所殺情節。這可說是包含了較多的俠義成分;但它更主要的是在於突出尹宗聽從母命的孝行。另有《史弘肇龍虎君臣會》8,亦系宋人話本。作品中也寫到郭威打抱不平,殺了“欺壓良善”的尚衙內之事,但僅稍一涉及,且其主旨在表現主人公發跡變泰前不同尋常的英雄氣概,並非著意於描寫俠義行為。總之,今傳宋人“朴刀”、“桿棒”的話本很少,不見描寫俠義的獨特之處。明代是我國通俗小說的繁盛時期。不少英雄傳奇和歷史演義中都有豪傑行俠仗義的故事。其中最突出的是元末明初施耐庵在水滸故事長期、廣泛流傳及有關話本、雜劇的基礎上寫成的《水滸傳》和明末袁於令在有關演述隋唐故事的話本、雜劇、小說等前代成果的基礎上改編而成的《隋史遺文》。前者著力描寫宋江、魯達、李逵、武松等一百八人仗義疏財,鋤暴安良,劫富濟貧,反抗官府的義舉,以及最後受朝廷招安,幫助政府征剿方臘農民起義軍的事跡。後者極意刻畫秦瓊、單雄信、程咬金、王伯當等一輩草澤英雄輕財好客,剪惡持顛,藏匿弒官逃犯,釋放造反叛逆,肯舍己殉人,寧殺身便友,施恩不望報,受恩則必報,在隋末大亂中馳騁疆場,各為其主的忠肝義膽。這兩部作品對後世我國小說、戲曲的創作影響很大。尤其是《水滸傳》,其影響更為深遠。從明代的俠義小說中可以看出:(1)古俠士之“義”與刺客之“義”已完全融為一體。即古刺客之“有恩必報”,“士為知己者死”的信條已成為拯危扶溺,捨己從人的俠士的不可分離的血肉。(2)由單個人的仗義行俠逐漸匯聚為集體的反抗官府。(3)朋友之義重於事君之忠。(4)“習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只因奸佞當道,暫時寄跡山林。——江湖豪俠的最終願望,還是“歸真主”、博取“功名富貴”,“封妻蔭子”。上述第二點大概與小說創作於元末和明末農民大起義的社會背景有關。其他各點,則主要反映了宋代以來日益壯大但尚遠未成為一個獨立階級的市民階層的思想意識。隋代以前,已經有一些零簡碎篇的公案故事的記載,如東漢·應劭《風俗通義》中的“黃霸斷案”、晉·乾寶《搜神記》中的“東海孝婦”和“侯周殺兄”、北齊·顏之推《冤魂志》中的“弘氏被害”等。但這些都只是作為一般的歷史故事被記錄下來,或者純粹是“張皇鬼神,稱道靈異”,尚不能算有意識的文學創作。至唐代,隨著整個文化和文學藝術的興盛,公案小說亦呈繁榮之勢。如張鷟的《朝野僉載》、牛肅的《紀聞》、康駢的《劇談錄》、高彥休的《闕史》等筆記中,都記載了許多公案故事。這些作品,或為官吏審案案例的緣飾,或為有趣(或奇異)公案傳聞的記錄。文字簡樸。大抵在渲染能員破案的聰明才智和展示昏官斷案之冤獄叢生,也有少數揄揚受害者堅忍不拔的抗爭(復仇)精神。這是當時知識分子“濟蒼生”、“安社稷”心態的一種表現。宋末羅燁的《醉翁談錄》中載有“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的實例。前者僅一件,但記述較詳細,有案情,有供狀,有判詞,且男女兩方的供狀都是相當長的駢文。後者15件,因重點在記“花判”9,所以述事由很簡單,只寥寥數語;判詞每案都錄,或詩或詞,詼諧跌宕。另外,今存大體可以肯定為宋元“公案”類話本的尚有《錯斬崔寧》、《簡帖和尚》、《契約文字記》、《三現身包龍圖斷冤》、《錯認屍》、《計押番金鰻產禍》、《宋四公大鬧禁魂張》、《曹伯明錯勘贓記》等多種。這些小說的共同特點是:一、都屬於民間一般的奸淫偷盜、謀財害命案件。二、著重敘訴訟當事人的生活,特別是案犯作案的經過;冤案主要依靠受害者的鬥爭或知情人的揭發最後得到昭雪,官吏只是根據訴詞以律判決而已,不寫他們的破案活動10。三、或揭露官吏之昏聵,胡亂折獄,草菅人命;或顯示官吏之平庸,不究是非曲直,僅憑訴詞斷案。極少如《三現身包龍圖斷冤》那樣頌揚地方官斷案神明的作品。這反映了南宋和元代政治腐敗黑暗、社會不安以及在商品經濟刺激下民間犯罪增多的現實,也表現了當時市民階層的思想和藝術趣味。
明代時期
明代中葉以後,公案小說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出現了《包龍圖判百家公案》、《龍圖公案》、《皇明諸司公案》、《郭青螺六省聽訟錄新民公案》、《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古今律條公案》、《國朝憲台折獄蘇冤神明公案》、《國朝名公神斷詳刑公案》等一系列的公案短篇故事專集。其中“包公案”系雜取民間傳說和宋元戲曲、話本而成。它與《郭青螺六省聽訟錄新民公案》和《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兩種,是以包拯、郭青螺、海瑞貫穿全書,審理各種案子的短篇小說集;此外諸書,則為其他一些清正官吏判案異聞的分類彙編,體裁近於筆記小說。書中內容,大抵都是奸淫盜殺、妖魔作祟等民事刑事案件;清官鬥爭的對象是姦夫淫婦、強盜竊賊、流氓棍騙和狐妖獸怪;破案大多靠神靈顯聖、鬼魂告狀,也有一些表現能員的智慧和重於調查的方法。故事一般由事由、訴狀、判詞三部分組成,類似公牘文書。題材冗雜,語言板滯,僅有少數寫得比較曲折生動。而且各本互相抄襲,重複頗多。在這些小說中,比較著名的是《龍圖公案》和《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它們敘述包拯和海瑞正直無私,認真辦案,明敏斷獄,秉公執法的故事。特別是包拯,小說寫他為了公道,替百姓伸冤除害,甚至“寧願納還官誥歸家”,也不接受皇后和皇帝的“說情”,堅決處斬了恃強凌弱、草菅人命的國舅和皇弟。這種為了人民,不顧個人安危,敢於抗上,與權豪勢要做鬥爭的精神,是其他同類小說所沒有的。綜觀這一時期的小說,其主旨已由揭露官吏之昏庸轉為歌頌清官的公正和廉明。迷信成分增多,受害者自我抗爭的情節已趨泯滅。這種轉變,自有其社會歷史的深刻原因。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一文中說:小農人數眾多,他們的生活條件相同,但是彼此間並沒有發生多種多樣的關係。……他們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來保護自己的階級利益,……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這種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並從上面賜給他們雨水和陽光11。明代公案小說中表現出來的把革除社會黑暗的希望寄托在清官身上的思想,正是馬克思所說的這種小農本質意識的反映。《龍圖公案》等所寫的內容,無疑與英宗以後王室勛貴、地主官紳依仗特權,大肆侵奪農民土地財物,以及管理皇莊的宦官、軍校等任意姦淫婦女,殺掠佃戶的現實有關。而小農本質意識之所以在這個時期被明顯地表現出來,這主要由公案小說本身的發展進程所決定,此外當時農業生產空前發展,從單一經濟逐漸走向多種經營的經濟,並參與全國範圍的商品流通——日益顯示出它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以及許多新的手工業市鎮的興起,大量農民流入城鎮成為手工業工人——增進了市民(包括小說的作者)對農民生活、思想的了解,恐怕也是造成的原因。
公案俠義小說的合流及其內容改變的原因
公案小說始終在老圈子裡徘徊,即使在它的“黃金時代”也只是大同小異的模擬抄襲;俠義小說至《水滸傳》、《隋史遺文》而極,此後縱有波瀾,亦成強弩之末:二者均思變遷。在現實生活中,地方官遇到的已不僅是一般的單個的姦夫淫婦和小偷小盜,而是越來越多的蓄養打手(拳師、保鏢)的惡霸、桀驁不馴的綠林好漢和成幫結夥的秘密會社、起義隊伍。讀者不滿足於讀、作者也不願意再寫過去公案小說的老套。於是,清官的對手便從一般的、單個的流氓土匪擴大到有武藝的大盜和群體的反抗者。這樣,單憑清官的吏役就難以解決問題,而勢必需要本領更為高強的英雄的幫助才能制服他們。中國的老百姓最大的希望是生活在一個執法公平的清官世界裡;一旦受人欺凌和遇到困厄時又有俠客來解救他們。公案俠義小說正是在上述諸因素的作用下和土壤中產生——合流。
合流標誌
《施公案》問世,是中國公案小說與俠義小說合流的標誌。《施公案》今存庚辰(嘉慶二十五年)廈門文德堂刊小本,載嘉慶戊午(三年)序文。清陳康祺《郎潛紀聞二筆》云:少時即聞鄉里父老言施世綸為清官。入都後則聞院曲盲詞,有演唱其政績者。蓋由小說中刻有《施公案》一書,比公為宋之包孝肅、明之海忠介,故俗口流傳,至今不泯也。……公平生得力在“不侮鰥寡,不畏強御”二語。蓋二百年茅檐婦孺之口,不盡無憑也。(重點號為筆者所加。下同)陳生於清道光二十年,同治十年成進士,官至刑部員外郎。從他的這些話,可見施公故事早已在民間流傳。《三俠五義》雖於光緒五年出版,但道光時期的石玉昆已為說唱這部小說而享盛名12。《彭公案》較晚出(光緒十八年),但其故事的形成似在《施公案》之前。理由是:《彭公案》中顯赫一時的黃三太,在《施公案》里“早已去世”;而《施公案》中的風雲人物黃天霸以及他的義兄賀天保、武天虬、濮天雕等在《彭公案》里還是十五六歲的少年。《彭公案》第二十八回談到金大力時說:“下文在《施公案》里,保施公在揚州拿了無數盜賊,這是後話不提。”從人物和情節的銜接、發展等方面看,《施公案》頗有些像《彭公案》的續集。又,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八《如是我聞》中載有竇二東(墩)事。紀書寫於乾隆五十四年至嘉慶三年之間。這也可作為彭公故事早於《施公案》的旁證。《永慶昇平》(前傳)與《彭公案》同年刊行。作者郭廣瑞《自序》云:余少游四海,在都嘗聽評詞演《永慶昇平》一書,……國初以來,有此實事流傳。鹹豐年間,有姜振名先生,乃評談今古之人,嘗演說此書,未能有人刊刻傳流於世。余長聽哈輔源先生演說,熟記在心,閒暇之時,錄成四卷,……遂增刪補改,錄實事百數回……說明了這部小說的成書過程。公案俠義小說,所敘不外一個清官(或名臣大僚)統率一群俠客,微服私訪,查辦各種案件,剪惡鋤奸,除盜平叛的事。在這裡,清官和俠客都較前有了很大變化。首先,清官的忠君色彩大大加濃,愛民思想相對淡化。《施公案》第三十回寫清官施仕倫勸教黃天霸道:“盡忠豈能顧眾!”這便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清官的主要任務,漸由為百姓的折獄斷案、伸冤雪恨,發展為直接維護王朝的除“盜”平叛——鎮壓一切反抗官府的力量。其次,俠客的義重於生死的觀念被忠高於一切的思想所代替。宋江私放劫官銀的晁蓋而丟官,花榮救宋江而落草;秦叔寶為全友性命而燒捕批,王伯當因盡友義而與李密同死。《隋史遺文》中一再強調:“以他的死,為我的功,這又是俠夫不為的事。”(第三十一回)“若把朋友的性命博自己的功名,何忍?何忍?”(第四十二回)這些都是把朋友之義看得高於一切的表現。而《施公案》中的黃天霸投降官府以後卻反過來親手殺死了曾經歃血為盟,誓“同生死”的結義兄弟武天虬和濮天雕等,說:“為施公難以顧義。”“既為縣主,難顧友情。”(第六十五、六十六回)這便是重忠棄義的例子。他們雖尚存濟困扶危之緒餘,但總的傾向已不再是“濟人急難而不矜其功,時犯法禁而廉潔退讓”之士,而成為主動“改邪歸正”,為王前驅和故意炫耀自己武藝,以博皇帝重用的名利之徒。
變化之謎
公案俠義小說的內容,為什麼在這個時期會有這樣的變化?它們的思想價值既不高,藝術上除個別作品外又都很粗陋13,為什麼能長期在民間廣泛流傳,受到民眾的歡迎?仔細考察起來,原因是多方面的。(1)清代自嘉慶以後,國勢轉衰。統治階級奢侈腐化,大小官僚貪污成風,農民起義和少數民族反抗鬥爭不斷爆發。如嘉慶元年爆發的川楚白蓮教起義,先後參加者達數十萬人,轉戰五省,歷時九年。嘉慶十八年,天理教首領李文成在河南起義,林清一支曾潛入北京,一度攻進皇宮。道光十一年底發動的湘西瑤民起義,時斷時續,更達二十來年。據不完全統計,鴉片戰爭後十年間,規模較大的農民起義發生了一百多次,僅1847年就有26次。鹹豐元年,便爆發了席捲全國的太平天國革命和捻軍起義。而這時清王朝因承平日久,武備廢弛。其正規軍——八旗軍和綠營軍都腐敗墮落,缺乏戰鬥能力。據《清仁宗實錄》記載:八旗駐防軍久不操練。有一次嘉慶至杭州閱兵,八旗兵箭箭虛發,甚至有人從馬上掉了下來(卷三八,嘉慶四年正月)。綠營兵的情況更糟:將領們扣克軍餉,爭置田產;軍隊則每到一地,大肆搶劫。他們與起義軍相遇,常常一觸即潰。統治者面對這種情況,便一方面轉而重用各州縣地主武裝的“團練鄉勇”;另方面在剿的前提下,更加注意做起義隊伍中的策反工作。而且在以上兩方面都收到了明顯的實效。鹹豐、同治皇帝用曾國藩湘軍和李鴻章淮軍圍殲太平軍和捻軍,又召撫張嘉祥(後改名國梁)、李昭壽等反攻太平軍和捻軍,使革命事業遭受嚴重損失,這便是最突出的例子。公案俠義小說中的盧方和丁家兄弟,以及黃天霸、賀天保之流人物,便是這種在封建統治者的策略轉變下地主武裝和變節分子起而效忠王室的社會現實的反映。這就是說,公案俠義小說這種內容上的改變,是適應清王朝的政治需要而出現的14。(2)但是“適應清王朝的政治需要”,可以成為公案俠義小說內容改變的動因,卻不能成為這類小說興盛的原因。文藝發展的歷史證明:凡統治者提倡而缺乏民眾基礎的作品是沒有生命力的,它們只能像肥皂泡那樣一閃而滅。所以,廣大民眾的喜愛,才是這類作品興旺的主要原因。在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封建社會裡,農民和地主是對立的統一,即矛盾的雙方共處於一個統一體中。它們“因一定的條件,一面互相對立,一面又互相聯結、互相貫通、互相滲透、互相依賴”;又“在一定條件之下”“各向著其相反的方面轉化。”15高明的統治者制定和施行給予人民勉強生活下去的法律和政策。但是,許多權豪勢要則常常不滿足於既定的利益,憑藉自己的地位(包括關係)和權勢,貪得無厭地攫取更多的錢財和女色,享受極度荒淫奢侈的生活,社會上大量搶偷姦淫的盜賊棍騙,也時時侵害著普通百姓的生命財產。而各級衙門中,多數又是貪污受賄的贓官酷吏,只認錢財權勢不認理;老百姓含冤受屈,訴苦無門。在這種情況下,清廉公正的官吏為之折獄斷案,伸冤雪恨;行俠仗義的俠客出來濟困扶危,懲惡除奸:一方面固然可以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長治久安,另方面也給人民帶來了直接的好處。小說所表現的這種思想雖然並不高明,然而它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生產關係制約的特定情況下)代表了平民百姓的理想和願望。它是黑暗社會裡無數受害無告的人們拯救苦難的心靈的寄託,因而投合了最大多數民眾的口味。
口味研究
那么,民眾又如何樂於接受作品中所寫的除“盜”(人民起義)平叛的內容呢?(1)每當一個新的王朝建立之後,他們總是極力標榜自己是“膺天命之正統”,鼓吹自己是全體人民的真正代表,宣揚自己的正確、合法性和無上的皇權,指斥別的反抗者為作亂的匪徒而進行堅決的鎮壓。而“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個時代都是占統治地位的思想。……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的資料;因此,那些沒有精神生產資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統治階級支配的。”16老百姓中一些人受統治者的蒙蔽,分不清哪些是真正的強盜,哪些是打倒貪官污吏,推翻腐敗王朝的起義隊伍,把起義隊伍當作一般殺人越貨的強盜來痛恨和反對;另一些人則直接受統治階級思想的影響,認為造反就是大逆不道。因此,中國的平民百姓和民間藝人表現出某種與當時的統治階級相同的思想意識,是不奇怪的。特別是清代經過康熙至乾隆的興盛時期,人民更容易接受統治者的觀點。(2)“中國人向來就沒有爭到過‘人’的價格,至多不過是奴隸,……然而下於奴隸的時候,卻是數見不鮮的。”所以百姓都希望有個安定的“做穩了奴隸的時代”,而不希望出現那種“做奴隸而不得的時代”。明末李白成、張獻忠造反,刀飛劍舞,打了十六年;接著清兵入關,“揚州十日”,南京血洗,江陰全戮,“嘉定三屠”:老百姓吃盡了戰亂之苦。好不容易過了些“安穩”日子,竟又“盜賊”蜂起——覺悟的人民為圖生存揭竿而起,進退攻守,前仆後繼,連綿不絕。而中國的普通“百姓是中立的,戰時連自己也不知道屬於哪一面,但又屬於無論那一面。強盜來了,就屬於官,當然該被殺掠;官兵既到,該是自家人了罷,但仍然要被殺掠,仿佛又屬於強盜似的。”17所以,一當有了既定的主子,便甘心做奴隸,而不願意別人起來造反,攪亂他“安定”的生活。他們之所以具有這種思想和抱這種態度,也並非一定是覺悟不高,而是他們從經驗中知道:“強盜”打輸了自己固然仍做舊主子的奴隸,“強盜”打贏了也不過是做新主子的奴隸。——既然如此,何必折騰活受罪!廣大老百姓渴望和平安定的生活,於是適應統治者政治需要的清官率領俠客除奸懲暴滅“寇”平叛的公案俠義小說便乘時而起。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這類小說大批出現在經過“長毛”和“捻匪”之“亂”後的光緒王朝了。民心的作用這類小說中有不少清官明敏斷案的故事,表現了勞動人民的經驗和智慧,饒有越味。但同時也夾雜了許多荒誕無稽的迷信糟粕。這無疑也降低了作品的質量和價值。但這,卻似乎並不影響民眾閱讀和進書場聽講這些故事的興趣。這是因為:迷信觀念,它既是統治階級用以麻痹人民反抗、鬥爭意志,以鞏固自己統治的一種工具,同時也是人們無法控制和認識自然力量,特別是被奴役者不能掌握和解釋自己命運時的一種虛幻的想像和自我慰藉、自我解脫的心理機制。它在生產力水平低下、處於愚昧和半愚昧狀態的人中普遍而大量地存在(即使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高度,只要還沒有達到人們可以完全自我主宰命運的時候,仍然會有它的市場)。中國古代小說中很少沒有迷信的描寫,不過在公案小說和公案俠義小說的前期作品中顯得更為突出罷了。
民俗文學
鄭振鐸在總結“俗文學”的特質時曾經說過:“她是民間的大多數人的心情所寄託的”,是新鮮的,奔放的;“但也有其種種的壞處。許多民間的習慣與傳統的觀念,往往是極頑強的黏附於其中。任怎樣也洗刮不掉。所以,有的時候,比之正統文學更要封建的,更要表示民眾的保守性些。”19公案俠義小說大都是民間文學作品,不是文人小說。它的優點和缺點,正是這種民間文學特質的表現。(3)清代說書業相當繁榮。以揚州、蘇州、上海為中心的評話(說大書)和彈詞(說小書),以及從北方農村逐漸流入北京、天津、濟南等大城市的鼓書極為興盛;此外,北方的大鼓、竹板書、子弟書、山東快書、河南墜子和後起的山東、蘇北琴書,以及南方的揚州弦詞,浙江南詞、漁鼓,廣東木魚書,四川竹琴、相書等等也很流行。說書的內容,從歷史演義、英雄傳奇到公案俠義、煙粉靈怪都有。書場和聽眾,則上白宮廷府第中的帝王將相、官僚地主,下至勾欄瓦舍、茶肆酒樓里的市鎮平民,非常廣泛。公案俠義小說,一般都先有故事在民間流傳,經過評話家的敷衍、戲曲家的剪裁,不斷添枝加葉,充實內容,最後在民間藝人說唱底本的基礎上,由書商或文人纂輯,刊印成書。在這裡,說書人的敷衍對作品(思想和藝術)起決定性的作用。
清代說書
清代說書藝人的情況比較複雜。張次溪《人民首都的天橋》第四章第四節論大鼓書日:據老年人云:“彼等(按:指鼓書藝人)繫於清初從龍過來,初為傳道,所唱之詞除勸善外,暗中兼有勸人服從滿清的性質。故彼等在內務府有龍票八張,每到各州縣唱勸時,可攜龍票前往。……到各縣預先報名,則各縣堂上旁邊特設座位,以便說唱。至一切費用,亦歸縣中供給。”可見有專為清王朝統治服務的鼓書藝人。也有特為最高統治者說書的內廷供奉。如擅長說書伎藝的石漢,曾專為皇太極(清太宗)說書六年20。還有人既出入王公貴要之家,又混跡勾欄瓦肆之間。如江南評話家韓圭湖曾為福臨(清世祖)的內廷供奉;大說書家柳敬亭雖主要在各地熱鬧場所獻藝,然亦常“周鏇於文壇幕府之間”21。道、鹹、同、光間王馨遠、趙德璧等有名的說唱者無不在“各府第及大員之家”走動22。道光時“游市肆間”,以說書享“盛名者近二十年”的石玉昆23,亦做過“禮王府說書供應人”24。當然,更多的是蹀躞於城鄉民眾遊藝場所。如張泰然、黃誠志、吳輔庭、哈輔沅等著名說書藝人都集中在北京的天橋說《濟公傳》、《彭公案》、《永慶昇平》之類的評書25。他們一方面熟悉廣大人民的生活、願望,另方面也了解統治者的心志、要求。他們既受普通百姓的思想影響,也受統治階級的意識感染。他們說書時還要注意照顧和迎合各種聽眾的興趣、愛好。公案俠義小說所表現出來的思想內容和藝術技巧配上的長短優劣,與它們的作者的複雜性和特殊性有著直接的關係。(4)除以上所述原因外,與俠義小說本身傳統的繼承和發展也有關係。中國古代刺客的“士為知己者死”的信條到唐代傳奇中已融為一部分豪俠的血肉。《聶隱娘》和《虬髯客傳》等作品中所寫的俠士已漸現棄暗投明之端倪。《水滸傳》更具體地描寫了宋江等一百八人接受招安,為朝廷征剿方臘農民起義的故事。《水滸傳》問世以後,在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重刊,翻刻,評點,批改,增刪,腰斬,相繼不絕;論說更是沸沸揚揚,熱鬧非凡。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兩派:一、以李贄為代表,揭櫫《水滸傳》“忠義”之說,認為宋江“身居水滸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專圖報國;卒至於犯大難,成大功,服毒自縊,同死而不辭,則忠義之烈也!”26明五湖老人《忠義水滸全傳·序》、楊定見《忠義水滸全書·小引》、袁無涯《忠義水滸全書·發凡》、大滌餘人《刻<忠義水滸傳>緣起》、清陳枚《水滸傳·序》、顧苓《跋<水滸圖>》等都承其說。二、以金人瑞為代表,痛斥“招安”說,力辟“忠義”論,認為對於強盜必須殺絕,不能招安;招安就等於鼓勵大家去作強盜27。王仕雲、俞萬春等都附其說28。連思想比較進步的王夫之也持這種觀點29。儘管這兩種說法視同水火,勢不兩立,但在一個問題上的認識是一致的,即都痛恨權要橫行,贓官殘民。李贄說:“若不是蔡京那個老賊,緣何引得這班小賊出來?”又說:“童貫、高俅那廝,非不做大官,燕青、李師師都指為奸佞,是又強盜娼婦不如了。官大那裡便算得人?”30金人瑞則直言“亂自上作,”謂“破國亡家,結怨連禍,皆由是輩(指高俅)始也。”俞萬春更在《蕩寇志》里假林沖之手“慘烹高衙內”32。他們共同認為:懲治權奸國賊、貪官污吏,是忠於皇帝的一種表現。所以金人瑞說:“以殺盡贓酷為報答國家,真能報答國家者也。”“斬贓酷首級以獻其君,真能獻其君矣。”33他們之間關於“剿”“撫”的爭論,都沒有跳出如來佛的手掌——只在統治者的思想的牢籠里翻筋斗,本質上都是為封建統治階級服務的。其實,這也並不奇怪,在資產階級走上歷史舞台以前,似乎誰也越不出反貪官不反皇帝的樊籬。袁於令的《隋史遺文》寫了許多草澤英雄造反,但它宣揚的還是“好為真人扶社稷,莫依僭竊逞強梁”的思想34。陳忱在諸多《水滸傳》評論中無疑屬於最進步的一員,但他寫的《水滸後傳》35,李俊等在海外立國,仍然要受偏安一隅的小朝廷“大宋高宗皇帝”封王賜爵,並“奉宋朝正朔,一切文移俱用紹興年號”。無名氏的《綠牡丹》36是一部很不錯的俠義小說。然它所寫的也還是江湖大盜剪惡除奸,迎接廬陵王(唐中宗李顯)復位,受封顯貴的故事。此後則每況愈下。《兒女英雄傳》中的強盜都“只劫脫些客商”,“貪圖些金銀”,絕不“抗拒官府”,“攻打城池”;在十三妹一片孝心的感化下,都“同心合意”地“跳出綠林”,作“安分守己”的“清白良民”37。《蕩寇志》乃專寫被權奸迫害,暫時“落草”的強盜,勾結官軍和地主武裝,剿滅人民起義隊伍的事。公案俠義小說寫清官帶領一批“俠客”——地主武裝和投誠的強盜鏟惡鋤奸,除“盜”平叛,正是我國俠義小說傳統的繼承和發展。不過,這是繼承了消極方面的傳統,是朝著更趨封建性方向的發展。因為:一、以往的俠義小說是俠義之士自覺地行俠仗義;而公案俠義小說的俠士卻都受朝廷官僚的統率。二、《水滸傳》、《隋史遺文》、《綠牡丹》等主要寫在野的綠林好漢反對奸佞、惡霸的鬥爭,為人民除害;而公案俠義小說則主要敘歸順的江湖英雄掃蕩叛逆,為統治者弭患。三、《水滸傳》雖寫宋江等受招安,但他們在征遼、平方臘——立了許多大功之後仍被統治者殺害,給人以投降終無好下場的印象;而公案俠義小說中的變節分子乃無不獲優賜厚賞——或升官晉爵,恩寵有加;或封妻蔭子,衣錦還鄉。——這完全是為統治者張目,利誘造反者反戈。
總結
總的來說,公案俠義小說的價值並不高。但是,它確是這一歷史時期相當突出的一種文學現象。而造成這種文學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直到清王朝覆滅。公案、俠義才又分道揚鑣,為偵探小說和新武俠小說所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