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介紹
《龍圖公案》又叫《包公案》,它的題材或來自民間傳說,或采自史料,或吸收曲藝精華,或取自時事近作。內容大都是包公明斷謀財害命、仗勢凌人以及奸盜詐欺等案,塑造了一個剛直正義的清官形象,同時夾雜了大量封建倫理道德說教和因果報應思想。故事情節較為生動曲折,但語言呆滯平庸。對後世公案小說有一定的影響。
《龍圖公案》是明末產生的白話短篇公案小說集。書分十卷,包含一百個斷案故事。不題撰人。
此書的版本很多。屯溪舊書店書目有明末刻十卷本一種,現存一至六卷,是此書的最早刊本。現在通行的版本有繁簡兩種系統;無論繁本簡本,較早的單行本均有“江左陶元乃斌父題於武丘之悟石軒”(見《包龍圖公案序》)。繁本十卷一百則,主要有:清初刊大字本,每則後附聽玉齋評,有插圖;四美堂刊本,版心題“種樹堂”,有圖,半葉十行,行二十二字,題“李卓吾評”,實無評語;乾隆丙申(1716)重刊本,雨余堂刊本,八卷,清嘉慶十五年(1810)增美堂刊本;嘉慶二十一年(1816)一經堂刊本。簡本系統六十六則,主要有:清乾隆乙未(1775)書業堂刊本,有圖,半葉九行,行二十字,間附聽玉齋評,亦題“李卓吾評”,形式與四美堂本同;嘉慶七年(1802)刊本,圖十幅,正文卷端題“新評龍圖神斷公案”半葉九行,行二十字;道光癸卯(1843)黎照樓重刻本;道光乙酉(1849)三社堂刻本;光緒庚子(1900)上海書局石印本,改題《包公七十二件無頭案》;嘉慶間刻《龍圖剛峰公案合編》,其中《龍圖公案》一共六卷八十九則;1985年寶文堂書店出校點本。繁本與簡本在文字上並無大的出入,簡本是由繁本刪去一些故事而成,所刪大多為每卷的後幾則。
《龍圖公案》書敘包公斷案的神奇與公正,是中國第一部短篇公案小說集。每篇講敘一個故事,篇與篇間內容無關聯,以包公這一中心人物貫穿全篇,題材來源廣泛,但其中除了一篇《割牛舌》的本事見於《宋史》包拯傳,九十九個都是別人的或虛構的。書中有的故事來自民間流傳的包公事跡,有的從史書、雜記中採錄,有的從《海公案》中轉抄,有的則取自明代近事。《龍圖公案》出書較晚,在它之前,已有不少反映包公事跡的集子。有人做過專門統計,《龍圖公案》抄自《百家公案》四十八篇,《廉明公案》二十二篇,《詳刑公案》十二篇,《律條公案》三篇,《新民公案》三篇,共八十六篇,還有十四篇大多數為公案形式的社會問題小說。作者將標題兩兩相對,而且按照案情,將內容和性質不同的篇目作了簡單的分類處理,可見匠心。
包公名包拯,歷史上確有其人,是北宋時期廬州合肥人,從現有史料看來,戲曲、小說中至今仍如數家珍的包公故事,均是無中生有的。但包拯確實是個清官,他一生信奉為民作主的信念,堅持做官要有所建樹,不能庸庸碌碌,甚至敢於彈劾皇親國戚,即使對皇帝本人,意見也非常犀利。他一生中留下唯一一首詩:“清心為治本,直道是身謀。秀乾終成棟,精鋼不作鉤。倉充鼠雀喜,草盡狐兔愁。史冊有遺訓,無遺來者羞。”人們把自己想像中的清廉公正、英明神武形象,寄托在這樣一個人身上,是可以理解的。
從宋代以來,包公故事就是我國通俗文學表現的熱點。現存最早記載包公斷案故事的是宋鄭克的《折獄龜鑑》。到了元代,“包待制”在雜劇中的形象日見豐滿,有關漢卿的《包待制三勘蝴蝶夢》、《包待制智斬魯齋郎》、鄭廷玉《包待制智勘後庭花》、武漢臣《包待制智賺生金閣》等二十多種。到了明代,還出現了成化間刊唱本《包龍圖公案詞話》,包公專門打擊皇親國戚、惡霸豪強,為國護法,為民申冤,所斷案件也趨複雜。至晚明,出現了公案小說,即《新刊京本通俗演義全像百家公案全傳》,萬曆二十二年(1594)刊行,十卷一百則目錄前題作《新刊京本通俗演義增像百家公案全傳》,簡稱《包龍圖判百家公案》,又叫《包公傳》。但是該書文字粗糙,人物乖張失度,情節前後不繼。明末清初時,《龍圖公案》一書問世,大受歡迎。該書不僅繼承了《百家公案》的優良傳統,而且還開啟了後來清代《龍圖耳錄》、《三俠五義》等書的創作。
《龍圖公案》內容有許多觸及社會重大問題,如審理恃強凌弱、謀財害命以及奸盜詐欺等案,還有行賄受賄,殺邊民冒充殺敵請功,科舉考試中有才落榜,無才高中等等。應該說,小說有不少篇章有一定價值。如《黃菜葉》一節,寫包拯在東京判斬趙皇親。書寫西京師官受之妻劉都賽因貌美,被趙王脅歸府中行奸。師官受潛入王府,被趙王發現,斬了師家滿門,只有張公與師官受五歲幼兒金保逃脫。二人與金保二叔入開封告狀。二叔被趙王打死,用黃菜葉裹住滅跡。包公撞見,審明案情,詐病,誘趙王至開封,擒而斬之。這是寫包拯不畏權勢,剛正不阿。另有《石獅子》寫包拯處決劉駙馬。有一崔長者樂善好施,在洪水中救了劉英,收為義子。後來國母張娘娘偶失玉印,崔長者夢中知其下落,劉英自願代崔慶往京上報。後劉英因此被招為駙馬。
崔慶去尋,劉英將他入獄,崔長者親自前往,劉英也不認。後包公明察秋毫,拘斬劉英。這也是寫包拯的嚴正無私。而《栽贓》則揭露了土豪的狠毒。伍和為了爭親,兩次給人栽贓,包公怒加問罪。《鬼推磨》是譏諷勢利之徒。書中說張待詔雖痴呆,但有百萬家資,李博士性乖張,卻一貧如洗。包公十分不解,問財神爺,財神爺說,痴漢有錢不害人。實在是對世態之絕妙諷刺。《屈煞英才》是抨擊科舉制度。孫徹讀書飽學卻屢試不中,王平一字不通反得高中,孫徹的冤魂向閆羅告狀,閆羅—包公判罰試官丁談減壽,罰王平來世作牛。《久鰥》也是同一類題材。趙能飽學卻落第,慕色思妻卻久鰥,悶悶而死。閆君—包公親查掌婚司,注祿司冊籍,原被誤作朱能,囑其還陽後更名朱能,果然連科及第,入贅王相國家。這種種故事,雖不複雜,但讀來只覺大快人心。
作者在行文結構處理上,也是簡單明快的。書中的一百則故事大部分都是正敘,先寫案情,再寫破案,判案。也有少部分用了插敘倒敘手法,但並不撲朔迷離。如《木印》一節,先寫包公在往河南賑災,至陳留時,發現有蠅蚋將其馬頭團團包圍,揮之不去,疑有冤情,於是派人隨去,果然發現淺埋無頭男屍。當場仔細勘驗,發現死者腰間有賣布蓋戳的小木印。包拯取下帶回。他為破案,假作大量用布,讓布商帶布樣來挑選,從中發現了與死者木印相同印記的布,抓獲布商李三等。案情破了。這是先寫破案,再寫案情。再如《割牛舌》是史書唯一所載之事,是說劉全有牛,舌頭被人割去。劉全向包公告狀。包公讓他回去後把牛殺了,賣掉牛肉。又張榜說只要有第一個報告私殺耕牛的,重重有賞。劉全鄰居卜安首告了劉全。包公問他為何既割牛舌又告狀。原來卜安與劉全有仇,所以割了牛舌,又想陷害他。這則故事雖寫得出神入化,但仔細一想,理在其中。
人們常說,包拯這個人物形象是一個“箭垛式人物”,“滾雪球式人物”,從宋代開始,就開始滾動雪球。滾來滾去,一個具有無限權威與睿智的審判官形象就產生了。包公不僅睿智明察,而且還極富同情心和人情味。這就在包公的黑臉之上又鍍了一層柔光。如《兩家願指腹為婚》說富戶林百萬之子林招得與張某之女千金娘子是指腹婚,後林家敗落,張家想悔婚,千金娘子不允,夜約招得,欲賜以金銀讓他至包公處陳告。被屠戶裴贊聽見。他先入花園,殺死丫環梅香,劫去金子。招得因此入獄。包公令妓女扮作丫環,至裴贊處索命,裴贊招了供。包公為招得與千金主婚。包公總是站在那些有愛情的青年男女一方,同情他們、諒解他們,甚至庇護他們。這就使得包公不僅冷硬剛直,而且有溫柔愛心。
《龍圖公案》寫得曲折生動,但全文題材冗雜,語言呆滯,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說它“文意甚拙,蓋僅識文字者所為”。雖然如此,此書的題材故事在民間仍然廣為流傳,尤其在戲曲界。據鄭振鐸《中國戲曲選本統計》,僅京劇一門,就有來自《龍圖公案》的故事十四種。足以可見,包龍圖故事之深入人心。人們對貪官污吏憤恨之餘,把希望寄托在這樣一個人身上,老是夢想有人替他們平冤泄憤。清俞樾《茶香室三鈔》就曾指出過一件不屬於包公的事:明鄭仲夔《耳新》云:周季侯令仁和,有神君之稱。嘗出行,忽怪風起,吹所張蓋,卷落紗帽翅。執蓋人請罪曰:“小人因張清風,遂至冒觸。”周沈思良久,屬能幹捕差二人,令往拘張清風。兩人商曰:“捕風捉影,安有此理?”乃相與登酒樓。樓上有談某疾篤,諸醫無效。一人曰:“若請張青峰去,必有生理。”二差因問張青風狀,潛往其家。值張遠出,拘其妻至縣。周訊之。婦曰:“渠本非吾夫。吾夫病,請渠醫治,渠見妾姿容,投毒致夫死,復謀娶妾。一曰渠酒後自吐真情,妾即欲尋死,因念無人伸冤,偷生至此。今遇天台,冤伸有曰。但渠為某氏延去,須就其處拘之。”周命前差往拘,一訊果服。按:今小說家演包孝肅事,有捕落帽風一事,不知其本此也。
《龍圖公案》在同治七年(1868)被查禁。江蘇巡撫丁日昌查禁“淫詞小說”,把《龍圖公案》列為榜首,將其與道光末問世的《品花寶鑑》並列。理由大約是由於它寫了“奸盜詐偽”。其實《龍圖公案》中性描寫極少,也沒有過分渲染案情。與之列為同一書目的多為“媚史”、“艷史”、“浪史”等,如《昭陽趣史》、《玉妃媚史》等。這其實很不妥當。但當時清政府正特別敏感,為太平天國之類的“兵戈浩劫”正多方搜求原因,因此,《龍圖公案》遭此劫難是在所難免的了。
章回目錄
第一回 阿彌陀佛講和 | 第二回 觀音菩薩託夢 | 第三回 嚼舌吐血 |
第四回 咬舌扣喉 | 第五回 鎖 匙 | 第六回 包 袱 |
第七回 葛葉飄來 | 第八回 招帖收去 | 第九回 夾底船 |
第十回 接跡渡 | 第十一回 黃菜葉 | 第十二回 石獅子 |
第十三回 偷 鞋 | 第十四回 烘 衣 | 第十五回 龜入廢井 |
第十六回 鳥喚孤客 | 第十七回 臨江亭 | 第十八回 白塔巷 |
第十九回 血衫叫街 | 第二十回 青靛記谷 | 第二十一回 裁縫選官 |
第二十二回 廚子做酒 | 第二十三回 殺假僧 | 第二十四回 賣皂靴 |
第二十五回 忠節隱匿 | 第二十六回 巧拙顛倒 | 第二十七回 試假反試真 |
第二十八回 死酒實死色 | 第二十九回 氈套客 | 第三十回 陰溝賊 |
第三十一回 三寶殿 | 第三十二回 二陰 | 第三十三回 乳臭不 |
第三十四回 妓飾無異 | 第三十五回 遼東軍 | 第三十六回 岳州屠 |
第三十七回 久 鰥 | 第三十八回 絕 嗣 | 第三十九回 耳畔有聲 |
第四十回 手牽二子 | 第四十一回 窗外黑猿 | 第四十二回 港口漁翁 |
第四十三回 紅衣婦 | 第四十四回 烏盆子 | 第四十五回 牙簪插地 |
第四十六回 繡履埋泥 | 第四十七回 蟲蛀葉 | 第四十八回 啞子棒 |
第四十九回 割牛舌 | 第五十回 騙 馬 | 第五十一回 金 鯉 |
第五十二回 玉面貓 | 第五十三回 移椅倚桐同玩月 | 第五十四回 龍騎龍背試梅花 |
第五十五回 奪傘破傘 | 第五十六回 瞞刀還刀 | 第五十七回 紅牙球 |
第五十八回 廢花園 | 第五十九回 惡師誤徒 | 第六十回 獸公私媳 |
第六十一回 獅兒巷 | 第六十二回 桑林鎮 | 第六十三回 斗粟三升米 |
第六十四回 聿姓走東邊 | 第六十五回 地 窨 | 第六十六回 龍 窟 |
第六十七回 善惡罔報 | 第六十八回 壽夭不均 | 第六十九回 三娘子 |
第七十回 賊總甲 | 第七十一回 江岸黑龍 | 第七十二回 牌下土地 |
第七十三回 木 印 | 第七十四回 石 碑 | 第七十五回 屈殺英才 |
第七十六回 侵冒大功 | 第七十七回 扯畫軸 | 第七十八回 審遺囑 |
第七十九回 箕帚帶入 | 第八十回 房門誰開 | 第八十一回 兔戴帽 |
第八十二回 鹿隨獐 | 第八十三回 遺 帕 | 第八十四回 借 衣 |
第八十五回 壁隙窺光 | 第八十六回 桷上得穴 | 第八十七回 黑 痣 |
第八十八回 青 糞 | 第八十九回 和尚皺眉 | 第九十回 西瓜開花 |
第九十一回 銅錢插壁 | 第九十二回 蜘蛛食卷 | 第九十三回 屍數椽 |
第九十四回 鬼推磨 | 第九十五回 栽 贓 | 第九十六回 扮 戲 |
第九十七回 瓦器燈盞 | 第九十八回 床被什物 | 第九十九回 玉樞經 |
第一百回 三官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