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俠義小說指以俠客,義士的故事為題材的作品。始見於唐代傳奇中的部分作品,以及宋、元時期“朴刀”、“棍棒”之類的話本。至清中期,逐趨成熟,出現了《三俠五義》、《施公案》,清後期出現大量此類題材,如《永慶昇平》、《小五義》、《彭公案》等作品,多以描寫主人公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為國為民的故事。
發展
自《水滸傳》以來,通俗小說中形成了一個描寫民間英雄傳奇故事的系統。但隨著封建道德意識在社會中不斷深化,這一類故事的反抗色彩越來越淡薄,英雄人物越來越受正統道德觀念乃至官方力量的支配。到了嘉慶年間,出現了《施公案》(舊說為道光年間作品),寫康熙時“清官”施世綸(小說中作“施仕倫”)斷案故事,有綠林好漢黃天霸等為之效力,把俠義小說與公案小說結合為一體。清後期俠義小說仍然沿承這一方向,以維護官方立場的態度寫英雄傳奇,其中較具代表性的有《兒女英雄傳》、《蕩寇志》、《三俠五義》等。
代表作品
《兒女英雄傳》署為“燕北閒人”著,作者真名文康,姓費莫氏,字鐵仙,滿洲鑲紅旗人,大學士勒保之次孫。據在文康家居館最久的馬從善所作的序稱,文康曾捐資為理藩院郎中,後擔任過地方官職,晚年被任為駐藏大臣,因病未成行。馬氏又說他家世貴盛,“晚年諸子不肖,家道中落”,因作此書以自遣。據書中提到《品花寶鑑》來推斷,成書當在道光末或鹹豐初。又據“緣起首回”稱此書別名《正眼法藏五十三參》,似有五十三回,馬氏序亦云“書故五十三回”,而現存僅四十回(另有“緣起首回”)。但從全書的結構來看,故事到第四十回應該結束了,馬氏也說,他所看到的後十三回不僅殘缺零落,而且文筆很差,不像是文康所作,所以“竟從刊削”。也許作者本意要寫五十三回,但只寫到四十回就完事了。
小說寫安驥因父親安學海被上司陷害入獄,遂變賣家產前往贖救,途中遇上歹徒,幸得俠女十三妹解救,同時被救的還有一位村女張金鳳,二人經十三妹攝合,結為夫婦。後安學海訪明十三妹就是其故交之女何玉鳳,因父親被大將軍紀獻唐所害,乃變姓埋名,志在報仇。安學海告訴她紀獻唐已被天子處死,她自念父仇已報,母又去世,無處可歸,便欲出家,卻被張金鳳等人勸阻,最後也嫁給了安驥。安驥得兩個妻子之助,考中探花,連連高升,位極人臣;張、何各生一子,全家享盡富貴榮華。
《兒女英雄傳》在作者的特定立場上,寫出一種夢想中的完美人生,其思想情趣實在是很平庸的。安家一家人,充分地實踐了臣忠、父嚴、母慈、子孝、妻賢這些基本的封建倫理綱常,又主要在安學海身上,體現了飽學、仁厚、恬淡等舊時文人所尊崇的一般美德。小說寫安驥作為旗人而中探花,由科舉飛黃騰達,則又寄託了作者對八旗子弟重振前人事業的期望。總之,這可以說是由一群在傳統道德意義上而言的完美的人組成一個完美家庭,並且最終得到完美的幸福。由此,小說歌頌了“三綱五常”的“完美”價值。作者還有意識地與在當時已經很流行的《紅樓夢》相對抗。在第三十四回中,他把自己小說中的主要人物與《紅樓夢》中的主要人物分別加以對照,認為後者在品格上各人都有嚴重的缺陷,更清楚地表現了他的說教意圖。
一般說來,像這樣觀念性很強的小說,很容易寫得迂腐枯燥。但是,《兒女英雄傳》雖然算不上傑作,卻還是頗能吸引人的,在中國古代白話小說中,也占有一定的地位。這表明作者具有較高的才華,在宣場封建倫理的同時,也還具有把生活景象、人物故事描寫得生動有趣的能力。
從小說的結構來說,所謂“兒女英雄”,是把才子佳人小說與英雄傳奇小說彼此捏合,所謂“兒女無非天性,英雄不外人情;最憐兒女英雄,才是人中龍鳳”(緣起首回)。這是在以前小說的陳套中翻新,獲得一種較新鮮的故事趣味。作者還較好地學習了民間說書藝術的長處,把故事情節布置得波瀾曲折,把細節描繪得很詳盡。雖然全書整體上貫穿了封建綱常觀念,但在許多具體的細節中,人物形象還顯得比較鮮明,有一定的個性,人物的言行也比較有生氣。如第四、五回中悅來客店一節,以安學海的迂腐與十三妹的豪氣相對照,具有傳統俠義小說的生動趣味;又第二十七回中十三妹出嫁之前反覆權衡的一節,心理的刻畫也頗為細緻。小說的語言,是用“說話人”的口氣來寫的,常常能寫出相當生動的語氣、腔調。當然,小說的觀念性的框架所造成的藝術上的缺陷也是非常明顯的,因此情節的開展、人物的行為常有完全不合理的表現。如十三妹在前半部分作為“俠女”出現時,性情剛烈,舉止果敢;一旦恢復為何玉鳳,嫁了安驥,從此變成一個三從四德的少奶奶,極為做作。
《蕩寇志》七十回,末附結子一回,因故事緊接在金聖歎腰斬的七十回本《水滸傳》之後,故又名《結水滸傳)。刊行於鹹豐初年。作者俞萬春(1794—1849),浙江山陰(今紹興)人。作者是站在仇視水滸英雄的立場上寫這部小說的,他對《水滸傳》中讓宋江等人受招安也深感不滿,在《蕩寇志》中,讓水滸一百單八將全都被雷神下凡的張叔夜、陳希真等所擒殺,以表現“尊王滅寇”的主旨。在寫作技巧上,這部小說也還有些長處,但在思想情趣上,卻是反映了清代長期專制統治所培育出的奴化精神。
刊行於光緒初年的《三俠五義》繼承了《施公案》的模式,而以包公斷案的故事作為線索和背景。這種故事,在元雜劇中已很盛行,明清小說中亦多涉及,其中尤著者為明人的《龍圖公案》(又名《包公案》),清代說唱藝人石玉昆即以此為藍本敷演為長篇,這個說書底本經過加工整理,成為一百二十回的《忠烈俠義傳》,又名《三俠五義》。清末著名學者俞樾認為小說第一回“狸貓換太子”故事過於荒誕,就援據史實對這一回加以改寫,又將書名改為《七俠五義》,成為後來最通行的版本。
俠義小說向來是民間最受歡迎的一種文學類型。過去以《水滸傳》為代表,雖承認對朝廷“忠義”的原則,但其主要內容偏重於對既存的不公正秩序的反抗。而《三俠五義》中的人物,雖常有小小的越規,但其主要活動卻是實現對朝廷的“忠義”,並以被大僚所驅使為榮幸。以它為代表,清代俠義小說從總體上反映了民間英雄主義文學傳統的衰退乃至消亡,這也是清王朝的思想統治對民眾意識的深刻影響。不過,《三俠五義》中的俠義人物,還是保留了“江湖”身份,從而也保留了這一類人物形象固有的粗豪不拘的性格,這可以說多少仍有《水滸傳》的餘韻,而迎合了市井小民內在的“不安分”的心理吧。小說中包公斷案的故事,則是從另一方面代表了民間的幻想和期望。
《三俠五義》與《兒女英雄傳》一樣,是用生動的口語寫成的,只是,《三俠五義》是藝人說書記錄的整理,比起作為文人創作的《兒女英雄傳》來,語言不那么純熟精細,而以魯迅所言“粗豪脫略”(《中國小說史略》)為特色。書中對人物的心理很少著筆,而以對話和行動為主。雖然線條較粗,但人物性格鮮明,如展昭之優雅大度,白玉堂之傲氣十足,艾虎之勇敢而帶有稚氣,各人自有特點。故事情節富于波折而又脈絡清楚;書中除前二十七回中有一些夢兆冤魂的情節外,其餘並不帶神怪妖異的成分,這在當時同類小說中也是難得的。這些特點,使得它在文化層次較低的讀者群中受到廣泛的歡迎,並為一些學者文人所喜好。《三俠五義》廣為流行之後,又有《小五義》、《續小五義》問世,都是承續《三俠五義》的人物與故事;另有《彭公案》、《續彭公案》、《七劍十三俠》等,格調大抵與《三俠五義》相似,但寫得很粗率,不足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