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包公案>>
[明] 安遇時 等 撰
簡介
《包公案》實際上是一部有關包公故事的短篇小說集,每篇寫一則包公斷案的故事。其內容雖不連貫,但包公形象卻貫穿全書。與其他公案小說一樣,《包公案》的成書,也是源自民間故事的流傳。宋元時代,商業、手工業的發達造成了都市的高度繁榮和城市人口的激增。在工商薈萃、人稠物穰的都市中,為適應日益壯大的市民階層的文化娛樂需求,一種適合市井平民的“說話”藝術誕生於“瓦肆勾欄”之中。說話藝人敷演的故事被稱為“話本”,後經文人整理,這種話本便成為最初的通俗短篇小說了。
《包公案》的題材,部分來自民間流傳的包公故事,也有部分採錄自史書、雜記和筆記小說中的有關材料而加以編排敷演成篇的。包拯,歷史上實有其人,廬州(今安徽省合肥市)人。宋仁宗時,曾官監察御史、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樞密副史等。《宋史·包拯傳》稱他“立朝剛毅,貴戚宦官為之斂手”;“人以包拯笑比黃河清。童稚婦女亦知其名,呼日包待制;京師為之語日:‘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包公在開封府尹任上,以清正廉潔著稱於世,深得百姓愛戴。有關包公的民間傳說廣為流傳,宋元以來以包公為題材的文學作品大量出現,包公形象不斷被豐富、被理想化,成為封建社會中最著名的清官形象。這種現象是有其歷史和社會原因的。在漫長的封建專制重壓下生活的民眾百姓苦不堪言,他們把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寄托在“明君”和“賢臣”身上。帝王的生活對百姓來說是既陌生又遙遠的,因此,清官、賢臣便成為百姓理想的寄託,並在各種文學藝術形式中成為主角。
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寫他秉公執法,清正廉明。通過他審理的一系列有關“人命”、“姦情”、“盜賊”、“爭占”等類案件,作者塑造了一個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其中有些故事判斬了皇親國戚,如《黃葉菜》、《獅兒巷》;有的故事揭露了土豪劣紳的狠毒兇殘,如《栽贓》、《鬼推磨》;而《屈殺英才》、《久鰥》則對科舉制度進行了有力的抨擊。
《包公案》中的許多故事情節,為後來的《龍圖公案》、《龍圖耳錄》等俠義公案小說所汲取。書中有的故事寫得曲折生動,人物形象也較鮮明,但全書文意較差,思想性、藝術性兩皆平平。但就是這些在當時社會上被認定的“非主流”作品,卻得以廣泛的流行。這並不奇怪,宋元時期市民階層的崛起和市民文化的興盛是俠義公案小說流行的根本原因。百姓的文化程度、文化心態和文化口味決定著各種文學藝術形式作品的公眾認知度。時至今日,以包公故事為題材的戲曲、影視劇目仍然多達幾十種。我們完全可以說,包公的故事不僅豐富了人民民眾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反腐倡廉、民眾呼喚司法公正的今天,包公形象仍然有著很大的現實意義。
像其他公案小說一樣,《包公案》中也夾雜了一些因果報應、鬼神夢兆等宿命論和封建迷信的內容。另外,作品中極力宣揚的忠君思想顯然是對封建皇權的“愚忠”,這是不足取的。希望讀者朋友們在閱讀這本小說時加以甄別。
本書的版本分繁簡兩種,繁本十卷一百則。主要有清初刊本、四美堂刊本及乾隆丙申重刊本。
編輯推薦
《包公案》為明代的公案小說,講述包公破案的故事,是中國古代文學三大公案之一,影響較大。小說的基本內容是歌頌包公的,作者在書中塑造了一個秉公執法、清正廉明、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
章回目錄
《百家公案》
引子 包待制出身源流
第001回 判焚永州之野廟 | 第002回 判革猴節婦坊牌 |
第003回 訪察除妖狐之怪 | 第004回 止狄青家之花妖 |
第005回 辨心如金石之冤 | 第006回 判妒婦殺子之冤 |
第007回 行香請天誅妖婦 | 第008回 判姦夫誤殺其婦 |
第009回 判姦夫竊盜銀兩 | 第010回 判貞婦被污之冤 |
第011回 判石牌以追客布 | 第012回 辨樹葉判還銀兩 |
第013回 為眾伸冤刺狐狸 | 第014回 獲妖蛇除百穀災 |
第015回 出興福罪捉黃洪 | 第016回 密捉孫趙放龔人 |
第017回 伸黃仁冤斬白犬 | 第018回 神判八旬通姦事 |
第019回 還蔣欽谷捉王虛 | 第020回 女嬰媸冤捉和尚 |
第021回 滅苦株賊伸客冤 | 第022回 鍾馗證元弼絞罪 |
第023回 獲學吏開國材獄 | 第024回 判停妻再娶充軍 |
第025回 配弘禹決王婆死 | 第026回 秦氏還魂配世美 |
第027回 拯判明契約文字 | 第028回 判中立謀夫占妻 |
第029回 判劉花園除三怪 | 第030回 貴善冤魂明出現 |
第031回 鎖大王小兒還魂 | 第032回 失銀子論五里牌 |
第033回 枷城隍拿捉妖精 | 第034回 斷瀛州監酒之贓 |
第035回 鵲鳥亦知訴其冤 | 第036回 孫寬謀殺董順婦 |
第037回 阿柳打死前妻子 | 第038回 王萬謀並客人財 |
第039回 晏實許氏謀殺夫 | 第040回 斬石鬼盜瓶之怪 |
第041回 妖僧感攝善王錢 | 第042回 屠夫謀黃婦首飾 |
第043回 雪廨後池蛙之冤 | 第044回 金鯉魚迷人之異 |
第045回 除惡僧理索氏冤 | 第046回 斷謀劫布商之冤 |
第047回 笞孫仰雪張虛冤 | 第048回 東京判斬趙皇親 |
第049回 當場判放曹國舅 | 第050回 琴童代主人伸冤 |
第051回 包公智捉白猴精 | 第052回 重義氣代友伸冤 |
第053回 義婦為前夫報仇 | 第054回 潘用中奇遇成姻 |
第055回 斷江儈而釋鮑仆 | 第056回 杖奸僧決配遠方 |
第057回 續姻緣而盟舊約 | 第058回 決戮五鼠鬧東京 |
第059回 東京決判劉駙馬 | 第060回 究巨蛙井得死屍 |
第061回 證盜而釋謝翁冤 | 第062回 汴京判就胭脂記 |
第063回 判僧行明前世 | 第064回 決淫婦謀害親夫 |
第065回 決狐精而開何達 | 第066回 決李賓而開念六 |
第067回 決袁仆而釋楊 | 第068回 決客商而開張獄 |
第069回 鏇風鬼來證冤枉 | 第070回 枷判官監令證冤 |
第071回 證兒童捉謀人賊 | 第072回 除黃郎兄弟刁惡 |
第073回 包拯斷斬趙皇親 | 第074回 斷斬王御史之贓 |
第075回 仁宗皇帝認親母 | 第076回 阿吳夫死不分明 |
第077回 判阿楊謀殺前夫 | 第078回 兩家願指腹為婚 |
第079回 勘判李吉之死罪 | 第080回 斷濠州急腳王真 |
第081回 斷劾張轉運之罪 | 第082回 劾兒子為官之虐 |
第083回 判張妃國法失儀 | 第084回 判趙省滄州之軍 |
第085回 決秦衙內之斬罪 | 第086回 石啞子獻棒分財 |
第087回 瓦盆子叫屈之異 | 第088回 老犬變夫主之怪 |
第089回 劉婆子訴論猛虎 | 第090回 柳芳冤魂抱虎頭 |
第091回 卜安割牛舌之異 | 第092回 斷魯郎勢焰之害 |
第093回 潘秀誤了花羞女 | 第094回 花羞還魂累李辛 |
第095回 包公花園救月蝕 | 第096回 賭錢論注祿判官 |
第097回 陳長者誤失銀盆 | 第098回 白禽飛來報冤枉 |
第099回 一捻金贈太平錢 | 第100回 勸戒買紙錢之客 |
《龍圖公案》
第一則 阿彌陀佛講和 第二則 觀音菩薩託夢
第三則 嚼舌吐血
第四則 咬舌扣喉
第五則 鎖匙
第六則 包袱
第七則 葛葉飄來
第八則 招帖收去
第九則 夾底船
第十則 接跡渡
第十一則 黃菜葉
第十二則 石獅子
第十三則 偷鞋
第十四則 烘衣
第十五則 龜入廢井
第十六則 鳥喚孤客
第十七則 臨江亭
第十八則 白塔巷
第十九則 血衫叫街
第二十則 青靛記谷
第二十一則 裁縫選官
第二十二則 廚子做酒
第二十三則 殺假僧
第二十四則 賣皂靴
第二十五則 忠節隱匿
第二十六則 巧拙顛倒
第二十七則 試假反試真
第二十八則 死酒實死色
第二十九則 氈套客
第三十則 陰溝賊
第三十一則 三寶殿
第三十二則 二陰簽
第三十三則 乳臭不雕
第三十四則 妓飾無異
第三十五則 遼東軍
第三十六則 岳州屠
第三十七則 久鰥
第三十八則 絕嗣
第三十九則 耳畔有聲
第四十則 手牽二子
第四十一則 窗外黑猿
第四十二則 港口漁翁
第四十三則 紅衣婦
第四十四則 烏盆子
第四十五則 牙簪插地
第四十六則 繡鞋埋泥
第四十七則 蟲蛀葉
第四十八則 啞子棒
第四十九則 割牛舌
第五十則 騙馬
第五十一則 金鯉
第五十二則 玉面貓
第五十三則 移椅倚桐同玩月
第五十四則 龍騎龍背試梅花
第五十五則 奪傘破傘
第五十六則 瞞刀還刀
第五十七則 紅牙球
第五十八則 廢花園
第五十九則 惡師誤徒
第六十則 獸公私媳
第六十一則 獅兒巷
第六十二則 桑林鎮
第六十三則 斗粟三升米
第六十四則 聿姓走東邊
第六十五則 地窨
第六十六則 龍窟
第六十七則 善惡罔報
第六十八則 壽夭不均
第六十九則 三娘子
第七十則 賊總甲
第七十一則 江岸黑龍
第七十二則 牌下土地
第七十三則 木印
第七十四則 石碑
第七十五則 屈殺英才
第七十六則 侵冒大功
第七十七則 扯畫軸
第七十八則 審遺囑
第七十九則 箕帚帶入
第八十則 房門誰開
第八十一則 兔戴帽
第八十二則 鹿隨獐
第八十三則 遺帕
第八十四則 借衣
第八十五則 壁隙窺光
第八十六則 桷上得穴
第八十七則 黑痣
第八十八則 青糞
第八十九則 和尚皺眉
第九十則 西瓜開花
第九十一則 銅錢插壁
第九十二則 蜘蛛食卷
第九十三則 屍數椽
第九十四則 鬼推磨
第九十五則 栽贓
第九十六則 扮戲
第九十七則 瓦器燈盞
第九十八則 床被什物
第九十九則 玉樞經
第一百則 三宮經
《五鼠鬧東京》
引子
第一回 鄭達教施俊讀書
第二回 五鼠精下凡作怪
第三回 施俊途中遇妖精
第四回 施俊爭妻訐告妖
第五回 真假施俊爭妻告狀
第六回 包文拯天庭見玉帝
歷史上的包公
在談及文學作品中的包公形象之前,不妨先了解一下歷史上的包公。包公,本名包拯,字希仁,北宋廬州合肥人,天聖進士,仁宗時任監察御史,後任天章閣待制、龍圖閣直學士,官至樞密副使,為官剛正、執法嚴峻,權臣貴戚為之斂手,知開封府時,有“關節不到,有閻羅包老”之語。包拯終年63歲,由於他為官清正,得罪了不少人,後人懷疑他是被仇家毒死的,但開棺驗屍表明,包拯確為病死,只不過生前可能服用過大量含砷、磷的藥物,給人以死於砒霜的錯覺。
包拯幼時很得父母寵愛,生活一帆風順,小說戲劇中說他生得黑醜,被棄於荒野,是嫂夫人抱回撫養,一半是虛構,一半是將包拯幼子的經歷移植到包拯頭上,而包拯的黑臉,大概是從鐵面無私演化而來的,從包拯後裔珍藏的肖像來看,包拯是一位方面白臉、眉清目秀的儒者。
包公一生沒有留下多少破案的資料(僅有一則“割牛舌”見諸《宋史》),也沒有什麼“三口鍘刀”、“打王鞭”、“勢劍金牌”,更不曾被國太認作御兒乾殿下,但他確實受到仁宗皇帝趙禎的信任和賞識。他和仁宗吵過嘴,甚至“唾其面”,但君臣從未反目。三十五年,依如股肱,死則親奠,恩禮有加。上溯到比干、屈原,下至海瑞、于謙,沒有哪位賢臣清官比他運氣好。通觀整個封建歷史,也只有劉備與諸葛亮、李世民與魏徵等少數幾對君臣可以達到這樣君臣無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