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低保
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契約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係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後的收入。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手機、機車、空調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複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城市低保
(一)申請城市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持有本縣常住非農業戶口。2、申請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必須低於我縣城市低保標準(各地標準不同,具體諮詢當地民政部門)。3、申請人家庭中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①按有關規定,認定屬於不具備工作能力或工作條件(如學生或需在家照顧幼兒、病人或傷殘人員的對象等);②符合就業條件尚未就業的人員,必須先到勞動部門進行登記,積極尋找有收入的工作,參加當地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或社區居委會組織的勞動自救計畫。
(二)有下列情況的家庭,不予或取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1、可核定的家庭月人均收入雖然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但實際生活水平明顯高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參照水、電、話費等消費情況);2、擁有非維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汽車、機車等高檔消費品的;非因城建拆遷等原因近期出資購買商品房、新建房有二處以上或對住宅進行非必要性裝修的;有購買股票或其他較大金額投資行為的;安排子女擇校就讀、出國留學或子女在義務教育期間入讀私立收費學校的;家庭成員中有經常出入娛樂消費場所的;飼養觀賞性寵物或配戴金銀等高檔手飾的;3、家庭中在就業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者,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社會組織的公益活動的;4、不配合低保核查人員入戶核查或“年度審核”的,有弄虛做假行為的;5、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間,家庭有更換或新購家用非生活必須設施的;6、因賭博、吸毒、嫖娼等行為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且仍未改造的,後因其他違法行為在司法機關處罰期間的,違反人員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三)申請審批程式:1、申請。申請對象按屬地管理的原則,由戶主(通過社區居委會或直接)向住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將申請書和相關資料(戶主身份證複印件、家庭成員戶口簿複印件、家庭收入證明、就業狀況、家庭成員合影等)報所屬社區居委會。2、初審。①社區居委會或廠礦單位受當地民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對申請人家庭成員的戶籍、收入和就業狀況進行調查評審,在社區等公共場所公布第一榜,並指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簽署意見,將其連同其它證明材料一併報送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上報材料必須齊全。②審核。鄉鎮人民政府接到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後,應開具書面受理通知書,立即組織人員入戶核實,進行調查核實,對於符合條件的簽署同意意見,由社區居委會(廠礦單位)公布第二榜名單,同時將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報送縣民政部門,對於不符合條件的,應通知申請人並說明原因。③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的申請表和相關證明材料後立即組織人員入戶抽查,辦理審批手續。對於符合城市低保條件的家庭,應當區分不同情況,批准其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經縣級民政部門批准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對象,要經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社區居委會或廠礦單位公布第三榜,並由縣民政部門發放低保金領取證及銀行存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