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富

低保富

低保富,是指本來生活有保障、甚至比較富裕的、根本不需要進行救助的人,卻領到了本來屬於生活貧困群體的救濟性補助。

簡介

低保富低保富

低保本來是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簡稱。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但由於社會誠信體系不健全,一些隱形就業、隱形收入問題只依靠民政部門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等核對方式無法準確掌握,尤其是對車輛、房產等大宗財產更是無法核實,從而使一些人鑽空子,隱瞞家庭收入騙取救助待遇。甚至是交錢就能享受低保. 這就形成了越是低保戶越是富有的現狀.

案例

一. 包頭市民政局與市公安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房管局針對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人員的房產信息、車輛信息、工資信息等進行了數字比對,核查中發現一些低保對象擁有車輛、若干房產和工資收入。其中石拐區驚現包頭市“最富”低保戶,一家人竟擁有6處房產;還有的低保戶家庭擁有2輛汽車,令人咋舌.包頭市石拐區東梁居委會居民呂某夫妻目前無業,一家三口從2008年開始享受低保。正是這一看似貧困的低保家庭,竟在市區擁有6處房產。其中包括3處櫃檯、1個底店和2套商品房,總面積超過300平方米。6處房產中有4處所有者姓名和身份證號都是呂某。其餘2處分別是呂某的妻子和孩子。面對房管局出具的信息,呂某雖然辯解這些房產都不是自己的,但取消他的低保資格後並沒有意見。

二. 房山區張坊鎮史各莊村黨支部委員羅勇(化名),通過私人關係讓村委會會計在“一家年收入不足300元”的低收入證明上蓋章,騙吃城市低保金兩年半,獲利3.6萬元。一名村民將此事舉報到房山區民政局。8月10日,房山區民政局調查證實,羅勇騙取低保金情況屬實,並追回冒領金額。

三. 從2006年開始,安徽一村支書6口之家就在吃低保;2006年村支書大兒子去世,而2009年的一份資料顯示,5口之家的村支書居然還享有6份低保。更不可思議的是,已在2010年上半年去世的村民,到現在還在繼續“領取”低保。

實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是國家為城市生活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提供的一種救助。這本來是一個非常好的惠民、幫民、救民政策,但在實際操作中卻依然有一些用心叵測之人將其作為“唐僧肉”,混跡於其中,使本來應該得到救助的人卻沒有得到救助,而本來生活有保障、甚至比較富裕的、根本不需要進行救助的人卻領到了本來屬於生活貧困群體的“救命錢”,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
看看這些“富裕低保戶”,“有財政開支的在職職工、有領取社會養老保險金的退休人員,部分人員還有多套房產”,不用說都明白,這根本就不符合低保救助條件,但為什麼他們能夠堂而皇之地、昧心地、大言不慚地“享受”低保戶的待遇呢?難道真如民政部門所言的“無法查證”嗎?或許是有這方面的原因,但歸根結底還是沒有把好審批關的原因,這也充分反映出了當前在最低生活保障金審核與發放上的不嚴格、不細緻和不透明。

低保規定

低保政策規定,低保對象實行動態管理,每季度微調,每年都要重新調整,對家庭收入超過一定標準的,就應取消,低保指標調整給其他困難戶。
低保政策規定,家庭人均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低保政策規定:家庭成員有使用機車(或非經營性機動車輛)、電腦等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兩年內購買商品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經常出入餐飲、娛樂等高消費場所的;因賭博、吸毒、嫖娼等違法行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且尚未改正的;安排子女高費用擇校就讀或子女在義務教育期間入收費學校就讀的;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在校學生除外),但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生產勞動的;不按規定如實申報家庭收入,或不按規定參加低保待遇年度審核的。對上述戶,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低保是政府為貧困家庭撐起的“保護傘”,在低保申請工作中,只要能民主公開操作,就能避免“漏保”、“錯保”、“騙保”和暗箱操作帶來的上述各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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