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現金使用範圍
一、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二、個人勞務報酬,包括稿費和講課費以及其他專門工作的報酬;
三、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四、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五、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款項;
六、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七、結算起點(1000元人民幣)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除5、6兩項不受結算起點1000元的限制外,開戶單位支付給個人的其他款項,支付現金每人一次不得超過1000元,超過限額部分,根據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銀行轉為儲蓄存款或以支票、銀行本票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