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算管理
正文
中國保證結算制度的貫徹執行和結算工作正常進行的制度。通常包括管理許可權、安全管理、結算紀律、工作責任和獎勵處罰等。結算管理許可權 結算管理許可權實行集中統一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集中統一,就是集中結算制度的制定權,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制定統一的結算制度,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不得自行修改和變更。各專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需要對統一結算制度作出補充規定,制定單項辦法,必須報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轉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根據統一的結算制度制定實施細則。分級管理,就是確定各家各級銀行管理結算的職責和任務。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負責全國,其分、支行負責本轄區內;專業銀行總行負責全國系統內,其分、支行負責本地區系統內的結算組織、管理、協調和裁決工作。
結算安全管理 ①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的簽發和信(電)匯的辦理實行分櫃並由專人管理。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必須由結算專櫃或專人辦理,堅持先由存款專櫃將單位的存款或向個人收妥的現金轉入保證金專戶,經專人覆核後,結算專櫃才能簽發;信(電)匯必須由存款專櫃先從單位的存款帳戶支付資金或向個人收妥現金,並經專人覆核填制聯行報單。②對結算款項支付的審查。對收款人為個人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和信(電)匯款項的解付或轉匯,必須由應解匯款專櫃或專人辦理,按照結算制度規定嚴格審查,並審核收款人的身份證件,經專人複審;支付支票款項要在認真核對支票號碼確屬本行發售給該帳戶的支票,審核印鑑與預留印鑑相符,經複審無誤後,才能辦理支付手續。③有價和重要空白結算憑證的管理。其調入、調出和領用都要有專人經管,做到手續嚴密和責任明確;調入和買進以及未用的要入庫專門保管,使用中未用完的在營業終了時也要入庫(櫃)保管;要納入表外科目核算,建立有價和重要空白結算憑證登記簿,有價結算憑證按憑證種類及票面金額立戶,重要空白結算憑證按品種設戶並以一本(或一份)一元為記帳單位,同時記載憑證起訖號碼;要經常進行帳實核對,保證帳上數字與實際憑證的數字相符,做到有價結算憑證與登記此項憑證的帳簿分別管理,重要空白結算憑證與簽發憑證的有效印章分人管理,與簽發憑證所使用的密押或壓數機分人管理。
結算紀律 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必須嚴格遵守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①不準出租、出借在銀行開立的帳戶;②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和與預留印鑑不符的支票;③不準簽發遠期支票;④不準套取銀行信用;⑤不準無理拒付貨款和無故拖延付款。
銀行辦理結算必須嚴格執行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①不準壓票和隨意退票;②不準挪用、截留客戶和他行的結算資金;③不準簽發未收妥款項的銀行匯票、本票;④不準向外簽發未辦匯款的匯款回單;⑤不準拒絕受理客戶和他行的正常結算業務;⑥對托收承付結算,銀行不得受理無理拒付和自行拒付退票,單位帳上有款不得拖延扣款;⑦對商業銀行匯票,銀行不得承兌和貼現無商品交易或內容不完整的匯票,已承兌的承兌人在到期日不得以交易糾紛或本身承兌的責任拒絕支付票款。
結算工作責任制 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的責任:①由於填寫結算憑證有誤影響資金使用,票據和印章丟失造成資金損失的,由其自行負責;②托收承付結算,由於付款人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未能及時通知收款人,影響收款人收款的,由付款人擔負逾期付款責任;③違反銀行結算規定和紀律,銀行停止其使用有關的結算辦法而造成後果的,由其自行負責。
銀行辦理結算的責任:①因工作差錯發生延誤,應按存(貸)款利率向客戶計付賠償金;②因違反結算制度規定發生延壓、挪用、截留結算資金,按結算金額每天萬分之三向有關的客戶或銀行計付賠償金;③因工作差錯或違反規定發生錯付而被冒領的,如造成資金損失,要負責資金賠償。
結算獎懲制度 通過考核評比,對結算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獎勵,並通過經常性結算檢查,加強社會監督,對違反結算紀律的單位和銀行,要運用經濟和行政手段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