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祀 | |||||
拼音: | |||||
解釋: | 1.謂�E�p郊�p宗�p祖�p報五種祭禮。見《國語.魯語上》。 2.古代祭祀的五種神祗。(1)祭祀五行之神。《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p五祀�p五嶽。"鄭玄注:"此五祀者,五官之神。"《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太平御覽》卷五二九引《漢書議》:"祠五祀,謂五行金木水火土也。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皆古賢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主其神祀之。" 3.(2)祭祀住宅內外的五種神。《禮記.月令》:"�z孟冬之月�{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祀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鄭玄注:"五祀,門�p戶�p中溜�p灶�p行也。"漢王充《論衡.祭意》:"五祀報門�p戶�p井�p灶�p室中溜之功。門�p戶,人所出入,井�p灶,人所欲食,中溜,人所託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鬥神》:"夫門為五祀之首,並非邪神,都人神之而不祀之,失其旨矣。" 4.五類應享受祭祀的功臣。 |
詞語釋義
五祀wǔsìㄨˇㄙㄧˋ:風水學中指祭門神、戶神、井神、灶神、中雷(土地神和宅神)。
(1)謂禘、郊、宗、祖、報五種祭禮。見《國語·魯語上》。
(2)古代祭祀的五種神祗。
1.祭祀五行之神。《周禮·春官·大宗伯》:“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嶽。”鄭玄註:“此五祀者,五官之神。”《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故有五行之官,是謂五官。實列受氏姓,封為上公,祀為貴神。社稷五祀,是尊是奉。”《太平御覽》卷五二九引《漢書議》:“祠五祀,謂五行金木水火土也。木正曰句芒,火正曰祝融,金正曰蓐收,水正曰玄冥,土正曰后土。皆古賢能治成五行有功者,主其神祀之。”
2.祭祀住宅內外的五種神。《禮記·月令》:“﹝孟冬之月﹞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祀於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鄭玄註:“五祀,門、戶、中霤、灶、行也。”漢王充《論衡·祭意》:“五祀報門、戶、井、灶、室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灶,人所欲食,中霤,人所託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清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鬥神》:“夫門為五祀之首,並非邪神,都人神之而不祀之,失其旨矣。”
(3)五類應享受祭祀的功臣。漢蔡邕《獨斷》:“五祀之別名:法施於民則祀,以死勤事則祀,以勞定國則祀,能御大災則祀,能扞大患則祀。”
等級規定
關於“五祀”的實行者及其等級規定,文獻中有兩種不同的說法:
第一種,從天子到庶人,所祀對象有等級差別:天子七祀,諸侯五祀,大夫三禮,士二祀,庶人一祀。其說見於《禮記·祭法》:
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王自為立七祀。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諸侯自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戶,或立灶。
鄭玄注謂:“此非大神所祈報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間,司察小過,作譴告者爾。”
如果等級越低,其祭祀的神祇越具有普遍性的話,那么“五祀”中最基本的神祇是門、行、戶、灶四種,其它祭祀對象(司命、中霤、厲)都是在此基礎上增加的。
第二種,從天子至於大夫,所祭之“五祀”相同,沒有等級差別。其說見於《禮記·曲禮下》:
天子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歲遍。大夫祭五祀,歲遍。士祭其先。
《周禮》中天子亦只祭“五祀”,《儀禮》所載喪禮為士禮,亦用五祀,似乎貴族用五祀,上下皆無差別。關於“五祀”,文獻中還有多處可見,如《禮記·王制》:“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鄭玄註:“五祀,戶、灶、中霤、門、行也。”也是主張天子至於大夫,所祭之五祀內容相同。
五祀衛鼎
西周恭王五祀衛鼎通高36.5厘米,口徑34.3厘米,腹深19.5厘米,重11.5公斤。柱足,折口沿,立耳,腹部下垂而外侈,器腹較淺。口沿下裝飾一周雷紋填底的竊曲紋。鼎腹內鑄銘文207字,記載了裘衛和邦君厲交易土地的事情,並寫明了是恭王五年的事情。該器物出土於陝西周原董家窖藏。
五祀衛鼎屬國寶級文物。鼎內銘文反映出,西周中期部分土地已屬私有,但土地的轉讓、交換和買賣,仍需通過王朝重臣。同時這篇銘文中有確切紀年,因此五祀衛鼎是判斷西周中期青銅器的標準器,非常珍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