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在民論

洛克較早徹底闡述了主權在民論。他認為國家主權的真正掌握者是人民,政府權力由人民委託而得到,因此,立法者和政府機關必須按人民意志行使,否則,人民可以收回權力,建立新政權。盧梭進一步發展了洛克的理論,提出了人民主權論的思想。他認為人民是國家權力的主人,國家若不按照人民的意志,人民可以推翻它,人民的意志“公意”是絕對不可以代表的,更不能轉讓,立法權應由人們直接行使。因此,行政權從屬於立法權,人民擁有對政府的監督權和參與權,擔任公職是公民的義務,而不是某種特權。

名稱

主權民論

解釋

洛克較早徹底闡述了主權在民論。他認為國家主權的真正掌握者是人民政府權力由人民委託而得到,因此,立法者和政府機關必須按人民意志行使,否則,人民可以收回權力,建立新政權。盧梭進一步發展了洛克的理論,提出了人民主權論的思想。他認為人民是國家權力的主人,國家若不按照人民的意志,人民可以推翻它,人民的意志“公意”是絕對不可以代表的,更不能轉讓,立法權應由人們直接行使。因此,行政權從屬於立法權,人民擁有對政府的監督權和參與權,擔任公職是公民的義務,而不是某種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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