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概述

發動機採用性能改進的渦噴-5乙。但殲-5甲的改進也有一定代價,如武器系統改成3門HP-23 23毫米航空機炮,備彈共300發,比基型火力略有下降。可外掛2枚250千克炸彈。 在殲-5的基礎上還研製了雙座型殲教-5,曾經是中國空軍“八一”飛行表演隊的表演用機。 殲-5是中國製造成功的第一種噴氣式飛機,這一成就有著重要的歷史意義,它標誌著中國的航空工業跨入了噴氣時代。殲-5的氣動布局為機頭進氣、單台發動機,其機翼為後掠式中單翼,副翼的偏轉角範圍為±18度。殲-5在服役期間屢建戰功,僅1958年7月至10月便擊落來犯的2架F-84G和6架 F-86F,目前殲-5已經退役。
背景

米格-17是一種單座高亞音速殲擊機,是在米格-15比斯基礎上發展起來的。1948年設計,1949年12月開始試飛,1952年進入前蘇聯空軍服役。約有5~6個型別,主要型別是Φ型(晝間殲擊型,西方代號“壁畫”C)和具備有限全天候能力的П型(“壁畫”D)。除前蘇聯生產外,波蘭和捷克等國進行仿製。米格-17生產量大,據估計各型總共生產約9,000架。前蘇聯、波蘭和捷克均於1958年停產。六十年代末,在前蘇聯退出第一線。五十年代末至六十年代中期,米格-17大量出口,使用國家包括歐、亞、非的20多個國家,如捷克、波蘭、羅馬尼亞、越南、朝鮮、埃及和烏干達等。目前世界各國的米格-17或殲-5早已退出現役,可能只剩下極少數還在阿爾巴尼亞服役。我國還有少量的殲教-5在服役。 1951年底航空工業局共下屬18個工廠,職工近一萬人。

與此同時,空軍進口的原裝米格-17新機試修任務交給空軍上海13廠負責。該廠於1959年7月開始米格-17的試修準備工作,該型機在國內尚無工廠修過。為適應修理任務的需要,空軍黨委批准對空軍13廠進行擴建,工程部指示13廠從1960年起,由原來修理飛機發展為同時兼修發動機的綜合工廠。1960年3月底,在第一架米格-17飛機的試修任務即將完成時,由於形勢變化,空軍黨委常委會議決定:上海空軍13廠由於機場不能供高速飛機試飛,今後不再進行基本建設。因此,工廠於當年將已進廠的2架米格-17飛機修好出廠後,即停止了該型飛機的修理。1961年5月,空軍工程部遵照空軍參謀長張廷發的指示,曾下達任務給13廠,要求將1架米格-17飛機改為教練機,工廠於8月份動工,9月份就完成了試改任務,之後也因形勢變化而未能繼續進行。

性能特點

主輪輪胎壓力為8.34×105帕(8.5千克/厘米2)。密封式單人座艙在應急時可拋掉艙蓋,可彈射座椅保證飛行員在緊急時迅速安全地脫離飛機。操縱系統為硬式操縱。副翼調整片和升降舵調整片為電操縱。液壓系統用於收放起落架、襟翼、減速板、可調噴口和操縱副翼。冷氣系統用於剎車、密封座艙、應急收放起落架和應急剎車等。 採用一台渦噴-5離心式加力渦輪噴氣發動機,靜推力2600千克,加力推力3380千克。該發動機是蘇聯克里莫夫設計局的VK-1F發動機的仿製品,VK-1F是米格-17的發動機。


37毫米與23毫米炮彈威力都相當大,但這不並不能令整個武器系統的威力大於同一時期其它的先進戰鬥機。與米格-17、米格-15一樣,殲-5使用的這兩種不同口徑的火炮,初速和彈道差異較大,瞄準具無法協調,校準調試只能取中間值,在400米外彈著點已經偏散,其中37炮上偏,23炮下偏,因此常常出現瞄準射擊操作正確,但是炮彈卻很難命中的情況。這一缺陷在美台飛行員的回憶錄中也能得到證實。總結經驗後,強調射擊距離要壓縮到400米內。有的飛行員為確保命中,甚至逼近到300米內開炮,但這樣要冒撞上目標或被爆炸碎片擊中的危險。而F-86因採用的6挺12.7毫米機槍與瞄準具匹配得好,在 1000米外仍能較準確地密集射擊,加上該瞄準具設計精良,實戰中火力並不占下風。另一個問題就是殲-5攜帶的炮彈數量遠遠少於F-86攜帶的槍彈,持續作戰能力略有不足。
主要成績

1958年9月,我軍殲-5編隊與台灣空軍24架F-86編隊在浙江溫州地區上空遭遇,空軍飛行員王自重因掉隊被其中12架F-86圍困。王自重單機擊落敵兩架F-86後,被F-86攜帶的AIM-9“響尾蛇”飛彈擊落。這是世界上第一次實戰中空空飛彈取得的戰績。但當天F-86發射的 AIM-9中有一發未爆炸,墜落後被中國軍隊發現。這枚AIM-9被送往蘇聯,蘇聯在此基礎上研製成功了K-13(AA-2)空空飛彈,我國的進口仿製品即霹靂-2空空飛彈。但是在國民革命軍的史料中,戰鬥的經過大致為,台灣空軍第11大隊的多架F-86F,在溫洲灣上空獲得重大戰果,擊落10架米格 -17F,其中至少有2架是被李叔元中校與錢奕強上尉所發射的GAR-8飛彈(AIM-9B當時的編號)所擊落,第一代的響尾蛇飛彈至此初試啼聲。
改變型號

1960年春調入成飛廠的屠基達被任命為中國殲-5戰鬥機甲飛機的主任設計師。殲-5 甲沒有設計圖紙和生產資料,只有兩架實物飛機和全套殲5圖紙和工裝。飛機外型和結構是按飛機實物嚴格測繪的,但強度計算、外載荷計算、靜力試驗任務書和技術條件等,則是按自行設計方法自己制定的。結構全面測繪完畢後,經分析對比,發現有36項部件,包括機翼、後機身與殲-5大同小異,沒有原則性差別,經報告上級批准後,改用殲-5圖紙。即便如此,自己設計的圖紙仍占全機的60%,l萬項零件中,與殲-5不同的占50%。經過15個月的艱苦奮鬥,1962年10月,終於發出了全套殲5甲設計圖紙和資料,鋪開了全面試製工作。1964年11月11日,成都飛機廠的“頭胎孩子”——殲5甲首飛上天。三機部部長孫志遠高興地讚譽:“殲-5甲是成都飛機廠的發家機。”
該機前機身加粗,機頭上端有突出進氣口前緣313毫米的鯊魚嘴狀雷達罩,進氣口內加裝了半球型天線中錐。這兩個部位都採用硬度較小的非金屬材料製造,塗藍色油漆。由於裝有簡單的RP型搜尋瞄準雷達,使得殲-5甲獲得了較原始機型強大的夜戰能力。發動機採用性能改進的渦噴-5乙。但殲-5甲的改進也有一定代價,如武器系統改成3門HP-23毫米航空機炮,備彈共300發,比基型火力略有下降。可外掛2枚250千克炸彈。在打擊美國B-17G轟炸機偵察改型的戰鬥中,我軍技術人員曾改進了殲-5甲的RP雷達,將向下視野由14度改為7度,上仰視野不變,從而禁止了尾追低空飛的B-17G時雷達收到的地面反射雜波。 1959年5月29日,空軍第18師截擊大隊隊長蔣哲倫成功駕駛該改型戰鬥機擊落了B-17G。
技術數據

機長: 11.36 m
機高: 3.8 m
機 翼 面 積: 25.0 平方米
機翼後掠角: 45度
最大起飛重量: 6000 kg
正常起飛重量:5340 kg
最大燃油重量:1170千克(機內) 1834千克(帶副油箱)
最大載重: 2130 kg
最大平飛速度: 1145 km/h
巡航速度: 800 km/h
最大爬升率: 75.8 m/s
升限: 16000 m
航程: 1560千米(帶副油箱) 1020千米(不帶副油箱)
續航時間: 2小時50分(帶副油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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