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簡介
上世紀70-80年代,中國台灣當局開始謀求從美國引進先進戰鬥機,到IDF首度曝光經歷了整整十年,再到IDF正式服役,被台灣軍方冠以F-CK-1的軍用編號又經歷了一個十年。台灣當局畢二十年之功打造的次世代戰機到底實力幾何?一時間眾說紛紜,其中貶多於褒,筆者試圖以平和的心態還其以真實的原貌,所作之文,僅作一家之言,盼與各位同好研究。
IDF出台
上世紀70-80年代,台灣當局為了應付祖國大陸日新月異的發展,開始考慮從美國引進高性能的戰鬥機。台灣軍方將最終的目標鎖定在了諾斯羅普的F-5G(即後來命名為F-20的虎鯊戰鬥機)及通用動力的F-16/J79上。
中國IDF戰鬥機
客觀地說,F-20堪稱一款性能優異的戰鬥機,這得益於其採用先進的F404發動機,加力推力可達71.1千牛(約合7255公斤),為其贏得了當時“世界上緊急起飛最快,對地攻擊最準”的美譽。可以看出,F-20是一種非常適合在台灣地區使用的防禦性戰鬥機,很對台灣軍方的口味,並且台灣裝備了大量的F-5戰鬥機,對於換裝改良自F-5的F-20來說也顯得很便利的事。
F-16/J79是通用動力專為出口而研製的一種性能經過降檔後的戰鬥機,因一直無人問津而停止了發展。在同樣是渴望大撈一筆的諾斯羅普和通用動力眼中,急於“消費”的台灣軍方真好似一隻“肥羊”。
1980年,這兩家美國軍火巨頭各自委派了一名副總裁抵台與台灣當局磋商售機計畫。但是到了1982年初,售機計畫風雲突變,美國國務院宣布反對售台先進戰鬥機。美國政府的這一政策對諾斯羅普而言不啻是一場災難。由於4架F-20原型機中的2架相繼墜毀,首席試飛員不幸身亡等一系列變故,F-20最終沒能獲得一份訂單而於1986年無果而終,諾斯羅普為此投入的10億美元巨資也一併付之東流。相對而言,通用動力的結局就好多了,憑藉F-16這一戰鬥機市場上的暢銷品,通用動力可以“東方不亮西方亮”。而最終還是有150架F-16A/B落戶台灣島。這些記述自是後話。
由於美國政府渴望與日益強大的祖國大陸發展關係而取消了售台戰鬥機計畫,使得台灣當局深刻體味到了“世態炎涼”與“人情冷暖”面對日益老化、破敗的F-104、F-5機群,台灣當局一籌莫展。本想依靠“老美老闆”實現“軍事現代化”武力對抗祖國的台灣當局只好硬著頭皮,咬定牙關在無奈與失落或許還多些憤怒和恐慌中面對國際政治形勢變化的壓力。出於對自身利益、出路及安全的考慮決定自行研製新一代噴氣戰鬥機IDF(自產防禦戰機IndigenousDefenseFighter)
最早對IDF進行曝光的是美國合眾社於1988年六月24日的一期報導。該報導稱台灣工程師在位於德克薩斯沃思堡的通用動力F-16飛機製造廠學習設計高性能戰鬥機。同年底IDF正式公開露面,1989年5月28日完成了首飛。1994年首批生產型共20架IDF由漢翔集團支付駐防於台中清泉崗空軍基地的第8飛行中隊。至1999年底停產,IDF總計裝備台軍130架。
中國IDF戰鬥機
可以講,在整個IDF計畫中,美國政府的立場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美國人採取了一種既不“觸怒”中國政府又可高效“協防”台灣的策略。不僅進一步武裝了台灣,而且使得台灣擁有了設計、生產先進戰鬥機的能力,從而將台海局勢引向“不統不獨”的方向,最大限度地保障美國在東亞地區的利益,實屬惡毒。
技術特點
縱觀整個IDF計畫,實際由四個部分構成,即“鷹揚計畫”、“雲漢計畫”、“天雷計畫”、及“天劍計畫”,分別負責研製氣動外形、機體結構、飛行控制、航空電子設備及機載武器各個系統。
氣動外形和結構特點IDF在設計之初統共考慮過四種設計方案,而最終的結果是將四個方案進行了合理的整合,既考慮了氣動、結構的先進性,又照顧到了研發的成本及技術風險。
IDF戰鬥機採用翼身融合體設計主翼根前緣的大邊條一直前伸至座艙兩側,可有效的改善其起降性動及大迎角飛行性能。還可以顯著提升機體的結構強度。IDF並未追趕八十年代鴨翼布局的潮流,卻採用了相對保守的邊條翼布局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1)採用邊條翼結構,翼身融合程度高,可有效增加機體內部的載油量;2)採用邊條翼結構,有利於隱身性能的提高;3)採用邊條翼結構,可以避免產生主翼渦流,不至降低主翼效率(以色列自研的Lavi就存在這一問題);4)技術上難度小,可以撿美國人成熟技術的便宜。
由此可見,IDF採用邊條翼結構而放棄近距耦合鴨翼布局是一種較為明智的選擇,看似保守的技術為IDF帶來的是實用與有效。其實我們細心地觀察一下美研戰機,以F-16到F-22再到JSF,沒有一種採用鴨式布局,就已經很能夠說明問題了。
IDF採用了平直的大展玄比(針對戰鬥機而言,其展弦比達3.8以上),變彎度設計的梯形中單翼結構,主翼前後緣裝有全翼展襟翼或襟副翼。平直的主翼及大展玄比設計使得IDF在中、低空、亞音速的飛行狀態中誘導阻力小,輕便,靈活、安全性高還可以降低耗油率,從而賦予了IDF較高的機動性能。
IDF的尾翼採用帶下反角的全動水平安全定面和切角的大後掠角垂直安定面,這種結構不但可以減輕結構重量,還可以減少振動,提高結構壽命。
IDF的兩台渦扇發動機並列安裝於機身內部的後側,橢圓形的進氣口緊貼在兩側翼根下方的肋部。從F-16採用腹部進氣起,這一新穎的結構馬上成為了一種新的潮流,並迅速取代了兩側進氣的結構。腹部進氣雖然具有大迎角進氣效率高的優點,但也存在著擠占機腹空間,前起落架位置不易安排等先天缺陷。IDF的肋部進氣形式實際上是對兩側進氣及腹部進氣的折中方案,很好地迴避了這兩種進氣形式的缺點,實現了最佳化組合。採用肋部進氣方案的成功案例還有美國的F-18和法國的Rafale(陣風)。
IDF的座艙蓋在原型機上為向上向下想後開啟,正式生產型號為向側開啟。起落架為前三點式,均為單輪結構,前起落架向前收入機身內,主起落架向被收入進氣道側面。
發動機的性能IDF在發展之初,計畫選用F404渦扇發動機,但遭到了美國的拒絕,最後只得採用TFE1042-70型渦扇發動機。
TFE-1042-70型發動機的前身是由美國愛理得西格諾公司的加雷特分公司與瑞典沃爾沃公司為爭奪JAS39的動力裝置在民用TFE731發動機的基礎上發展的TFE1042型軍用發動機。後來JAS39選擇了RM12型渦扇發動機,使得TFE1042險些胎死腹中。
1982年,加雷特公司與台灣航空工業發展公司共同組建了國際渦輪發動機公司,並以TFE1042為原本,開發了TFE-1042-70發動機。
TFE1042-70的涵道比由TFE1042的0.66降至0.45以適應戰鬥機的需要,並採用了模組式設計,先進的數字控制系統,使得該發動機的操作十分靈敏。由慢車到加力推動力只需要5秒鐘,而由慢車到最大推力只需4秒。並且檢測、維護方便,可靠性高。
TFE-1042-70發動機的性能諸元如下:直徑0.605米長度3.404米涵道比0.45推重比6.95單台推力42.95千牛(約合4383公斤)。
由以上數據可以看出,TFE1042-70的推力較小,與同代先進戰鬥機的動力裝置相比差距較大。這一差距必將直接影響到IDF的機動性能。在其加工推力的工作狀態下,IDF空戰推重比只有0.919(空戰起飛重量9534公斤),而在最大起飛重量狀態下的推重比只有0.73。如果實際情況確實如此那IDF真可謂徒有其表了,廣大軍迷認為這正是IDF的最大垢病。其實,IDF在正式裝備台軍後對TFE1042-70進行了重大改進(改型編號是TFE1088-12),改進的結果是使TFE1088-12的加力推力提高到了54千牛(約5512公斤),提升幅度高達26%,如此一來,IDF的推重比得到了顯著提高,空戰推重比為1.16,最大起飛重量狀態下的推重比為0.92,已經達到第三代戰鬥機中的較高水平。
飛行控制系統和航電設備
IDF採用了類似於JAS39的三餘度數字電傳飛行控制系統,該系統由美國著名的列爾公司製造(F-15E、F-16、LAVI、F-22都採用了該公司的技術)。IDF的電傳飛控系統套用了最新,最先進的半導體技術,尺寸體積非常小,全系統由在外場可更換的模組組成,總重僅為20千克,平均故障間隔時間可達2000小時。
IDF的機載雷達型號為GD-53(金龍-53),基本上採用原裝於F-20戰鬥機的APG-67雷達的設計。
APG-67脈衝都卜勒雷達由美國的通用電氣公司研製,是一種數字可程式的現代化機載雷達,採用了共相脈衝都卜勒技術,在X段工作,有15種工作模式(其中8種對空,7種對地),同時擁有高、中、低三種不同的脈衝重複頻率,具有上視、下視及格鬥能力。
GD-53機載雷達發現空中目標的距離約75千米(目標的RSC為5平方米),捕捉機率為80%,並可同時跟蹤10個目標。GD-53雷達在採用邊掃描,邊跟蹤的工作模式時,搜尋角度為40度左右,這樣小的搜尋角度對於發現目標不利,也幾乎談不上空?空飛彈的大離軸發射,但是GD-53的對地作戰能力很強,對水面目標的發現距離可達148千米,跟蹤距離為74千米。
GD-53機載雷達的15種工作模式分別為:1)下視搜尋、同時測距;2)上視搜尋、同時測距;3)速度搜尋;4)邊掃描邊跟蹤;5)空中格鬥;6)單目標跟蹤;7)狀況觀察;8)自適應搜尋;9)真實波束地形測繪;10)都卜勒波束銳化;11)空對地測繪;12)面動目標指示;13)面動目標跟蹤;14)海面目標搜尋;15)凍結。
GD-53雷達由天線、發射機、信號處理機和計算機四個可更換模組組成,其總體作戰效能與俄羅斯費佐倫公司研製的ZHUK-8-2脈衝都卜勒雷達相當(我國已引進該技術並套用於J-8IIM上),但是可靠性比後者高出許多,其平均故障間隔時間為235小時,峰值功率3.6千瓦。
IDF的玻璃座艙透射著一股強勁的時代氣息。其最主要的顯示設備為2個下顯,1個平顯,正中位置安排了幾塊關鍵性儀表。IDF的平顯具有較寬的視角,方位角約20度,俯仰角15度。兩台多功能彩色顯示器可分別提供導航、通信、雷達和武器信息。所有這些電子設備都具備較高的可靠性,平均故障間隔時間都在1000小時以上。
IDF座艙內于飛行員肘部齊平處一左一右安置了兩個側位操縱桿,左側是發動機油門桿,右側是駕駛桿。駕駛桿只有很小的桿位移量,輕便且舒適,並採用了HOTAS(手不離桿)技術。座椅是馬丁?貝克公司的MK12型零-零彈射座椅。座椅後傾約30度,角度不可調,有利於飛行員承受大機動過載。
機載武器系統IDF作為新一代多功能戰鬥機,其武器裝備還是比較齊全的。
在IDF左側翼根部安裝有一門美制M61“火神”6管航炮,口徑20毫米,射速6000發/分,備彈410發。共有8個外掛點,分別為翼尖2個,翼下4個及機腹串聯2個。在執行空優作戰任務時,最多可以攜帶6枚空-空飛彈,具體的搭載方式為翼尖及翼下外側掛架其4枚格鬥飛彈,機身腹部前後串聯掛載2枚中距飛彈。當執行對艦飛彈,翼尖搭載2枚格鬥飛彈。
與IDF一樣,台灣機載武器的技術來源全部是西方國家。“天劍”I型格鬥飛彈仿自美制AIM-9L,總體性能略低於原型。該彈於1986年進行了首次試射,1987年定型,1992年服役,主要配備台灣的F-5、IDF機群。共生產300枚左右。該飛彈採用紅外導引頭,迎頭攻擊最大射程12千米,尾追8千米,過載26G,迎頭攻擊時,在-20??+20(之間外為攻擊盲區,具有一定的抗干擾能力。“天劍”II型中距飛彈是在美國技術扶持下由台灣研製生產的。1994年定型,1995年服役。該飛彈是IDF的配套產品。“天劍”II型採用冷發射方式,飛行初階段慣型制導,距目標18千米時,彈上主動雷達開機。對直線航跡戰鬥機目標迎頭射程為50千米,對大型目標達60千米。在這裡有必要對中距飛彈的制導、控制方式進行一點簡短的說明,中距飛彈的飛行初段共有三種制導方式,即慣性指令,慣性以及追蹤干擾源。前一種方式要求載機對目標進行必要的照射,以修正飛彈的航向,直至飛彈雷達開機,此種方式雖不要求載機對目標進行持續照射,但採用該方式制導的飛彈顯然不具備“發射後又不管的”的能力,而且載機實施多目標同時攻擊的能力也必將大打折扣。而採用後兩種制導方式的飛彈在其有效發射距離內卻具備“發射後不管”的能力。這一點正是“天劍”II型的突出優勢。儘管如此,“天劍”II仍存在造價高(每枚100萬美元以上)、性能有限(與AIM120、MICA相比)的缺點,所以產量極低,只生產了區區40枚,用以裝備IDF機群。“雄風”II空艦飛彈是台灣在以色列技術支持下發展而來的。其原型是以色列的GabelielII(“迦佰利”聖經中上帝使者大天使的名字)反艦飛彈。於1993年研製成功後開始裝備台軍,該飛彈的發射高度在100-9000米範圍,接近目標時飛彈速度為0.73馬赫,巡航高度20米,靠近目標時可降至4米,具有很強的突防能力,最大射程40-60千米(視不同的發射高度)。“雄風”II飛彈可以安裝主動雷達尋的頭、紅外成像導引頭,具有較強的抗干擾能力。
除此之外,IDF還可以掛載AGM65A/B(“幼畜”)空地飛彈、MK82型227千克低阻航彈、mk84型907千克炸彈、LAU3A型70毫米19管火箭彈巢以及多種集束彈、布撒器和副油箱。
性能評估
諸元如下:翼展9.42米機長14.21米機高4.73米機翼面積23.2平方米空重6691千克機內最大載油量2129千克最大載彈量3160千克空戰起飛重量9524千克最大起飛重量11980千克最大平飛速度M1.7實用升限16600米爬升率254米/秒作戰半徑600千米最大航程2400千米最大過載9G
綜觀IDF總體,它整合了多種國外飛機設計、製造的先進技術,其技術水平完全符合第三代多用途戰鬥機的水準。當代戰鬥機作為一種武器發射平台,其總體性能應以從氣動布局結構動力系統性能、飛行控制及航電設備、武器系統和戰術要求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估,萬不可以偏概全。IDF的最大缺陷是其發動機推力較小,但是對於類似於IDF這種輕量級的戰鬥機而言,雙發11000千克的加力推力應該說還是夠用的。IDF的載油係數以及作戰半徑偏小也的確是其先天缺陷,但是IDF主要用於防禦,在台島周圍不大的範圍內執行空中格鬥、中距攔截以及反艦作戰,600千米的作戰半徑也就足夠了。
另外,我們還應該看到,IDF與台灣引進的F-16、幻影2000-5相比也並非一無是處,幻影2000-5戰鬥機採用的是無尾三角翼布局,這種翼型高空高速性能優異,但是在中、低空亞音速條件下,誘導阻力大;幻影2000-5的RDY雷達對空作戰模式性能突出,但是對地作戰模式性能較差,所以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幻影2000-5主要遂行截擊任務,而IDF則可以執行都種作戰任務,作戰彈性更高。
結語
單純從技術層面上分析,IDF無疑是一種性能比較先進的“精密”戰機,作為中國人我們理應對海峽對岸的同胞們取得的成就表示尊重。但是如果有人企圖憑藉先進武器來實現“台獨大夢”,必將落得失敗的可悲下場!中國人民實現富國強民的決心不可奪,任何一個集團、一個人、一種武器都無法阻止中國人民實現國家統一、民族昌盛的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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