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發展
1938年,由國際友人路易·艾黎·埃德加·斯諾夫婦和胡愈之、徐新六等發起成立的中國工業合作協會,旨在將失業工人組織起來,建立工業生產合作社,寓救濟於生產,支援軍需和民用,支援抗日戰爭。國共兩黨和民主人士參加了中國工合的領導工作。宋美齡任名譽理事長,理事長孔祥熙,代理事長杭立武,理事有林伯渠、董必武、鄧穎超、王世傑、邵力子、張治中、沈鈞儒、黃炎培等。1939年1月在香港成立了促進工合國際委員會,宋慶齡為名譽主席,英國主教何明華為主席。中國工合運動從此納入了世界反法西斯統一戰線。中國工合為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做出的重要貢獻,受到了毛澤東、周恩來、徐特立、葉挺等領導人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讚揚。國際社會及國際友人給予了中國工合組織極大的支持和關注。 “工合GUNG HO”成為美國字典的一個詞條,它是團結、合作、勇敢、開拓的象徵。中國工合自1983年經國務院批准恢復活動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及有關部門的支持下,工合事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為發展經濟、繁榮市場、方便人民生活、擴大勞動就業、開展對外合作與交流等做出了重要貢獻。
中國工合歡迎國內外企業家、事業家、科技工作者等加入本會行列,為中國新型工業化發展,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力量。
宗旨
中國工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團結一切熱心中國工合事業的人士和組織,發揚中國工合優良傳統,為國家經濟建設服務,為中國工合事業的發展服務,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貢獻。職能
中國工合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及有關集體、合作經濟的法規。組織協調、指導多種經濟形式的工合企事業,推動工合事業發展。探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工合經濟的性質、任務、作用和發展方向。研究工合企事業的規章制度,指導工合事業改善經營管理,促進企業會員的改革與發展。維護工合企事業、會員組織和會員的合法權益。組織國際性、區域性工業合作,開展國內外合作組織和友好人士之間的友好往來和技術交流。宣傳推介工合企事業先進典型。為各級工合組織提供各種信息、科學技術、培訓專業人才和法律諮詢服務。成員名單
中國工業合作協會第四屆理事會組成人員名單(2011年10月)名譽會長: 周鐵農 顧秀蓮(女) 李貴鮮
名譽理事長: 萬紹芬(女) 胡德平 楊志海 錢桂敬 陳廣文 孫曉華
名譽顧問: 楊 波 林麗韞(女) 伍紹祖 吳基傳 田鶴年 白文慶 趙喜明 李玉娟(女)
顧 問:
周秉德 董良翬 黃方毅 張一純 朱培康 孫昌治 金靖宇 郭 華 劉世馨 王志寬 康裕敏 戶丁一
肖承運 曾月利 唐宗焜 張恆傑 韓登新 吳景平 朱 健 曹皆平 盧 虎 崔永安 王 平
理事長:高宗銀
副理事長: 唐保玲(女) 牟新艇 陳啟豪 吳繼德 趙笑長 黃澍新 楊印海 劉楚偉 趙 艷(女) 張 進
秘書長:牟新艇(兼)
副秘書長: 王衍志 李笑天 杜玉環 江海濤 錢鵬飛 朱維揚(女) 黃治中
常務理事:
丁興虎 王衍志 李笑天 杜玉環 高 波 高宗銀 牟新艇 唐保玲 趙 艷 王福嶺 顧東芳 俞興仁
康培蓮 劉 群 胡振純 楊文秀 錢鵬飛 陳啟豪 金 澄 盧家榮 金匯雲 沈蘊新 徐文忠 王瑞福
叢新惠 孫定法 任建強 張 進 楊曉明 黃澍新 劉楚偉 黃澤標 尚德前 宋旭彬 黃澍錚 梁球勝
吳繼德 張 勇 吳 紅 馬生華 夏感生 初東明 孟學軍 武建國 姜國桐 王家順 李來興 王及元
張高陵 趙笑長 黃治中 方偉召 楊印海 賈台連 蘇秦弘 覃權利 張日田 王福君 陳祖元 邱金髮
段 霖 周 超 趙 軍
理 事:
丁興虎 牟新艇 唐保玲 趙 艷 王衍志 李笑天 杜玉環 高 波 王福嶺 顧東芳 康培蓮 俞興仁
劉 群 胡振純 楊文秀 張高陵 錢鵬飛 江海濤 愛德華 俞 琳 寇文煜 賀國傑 郭和生 朱維揚
王立新 廖運鳳 姜延濱 蘇 煜 葛 軍 盧 海 王紅軍 朱 明 侯海鷹 陳啟豪 金 澄 盧家榮
金匯雲 沈蘊新 徐文忠 王瑞福 叢新惠 孫定法 周裕德 袁 震 裘東明 曹妙生 錢 樂 葉伯林
徐正芳 葉連均 張金龍 徐小年 徐桂龍 蔡希浩 丁荷生 唐炳忠 葉新榮 江為民 任建強 陳敘達
張 進 楊曉明 王建華 馬井冬 毛克軍 黃澍新 劉楚偉 黃澤標 尚德前 宋旭彬 黃澍錚 梁球勝
梁翰輝 王樹靜 陳煥生 林輝鎮 魏堅強 莫 玲 蔡文方 林春城 劉楚錫 倪潮春 許哲坤 許自煉
吳繼德 張 勇 吳 紅 馬生華 韓卓儒 謝家海 沙滌塵 劉國忠 夏感生 初東明 孟學軍 劉 穎
張益民 王文峰 余方忠 史彩霞 李志剛 齊運海 李同保 陳其堂 武建國 姜國桐 王家順 隋淑敏
羅一寧 徐春祥 李來興 王及元 邱德生 杜春罡 張 濤 高宗銀 周裕祥 楊 成 袁東瑞 趙笑長
王山虎 陳 岱 黃治中 方偉召 李泥亭 王兆敏 楊印海 賈台連 蘇秦弘 覃權利 張日田 王福君
廖榮納 張國興 陸建梅 金鳳榮 陳祖元 邱金髮 段 霖 袁宏斌 賴高萍 沙生明 周 超 鄭 鋒
賈文豪 李 愈 趙 軍 拉巴次仁 滿全慶
章程
中國工業合作協會章程(2006年12月20日中國工業合作協會第三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中國工業合作協會,簡稱:中國工合。英文譯名:CHINESE INDUSTRIAL CO-OPERATIVE ASSOCIATION簡稱CICA.
第二條 中國工合是中國工業合作者、手工業者和熱心合作事業的人士與組織,自願結成的具有先進性、統戰性、經濟性、國際性的全國性社會經濟團體。
第三條本會宗旨: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遵守憲法、法律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一切熱心工合事業的人士和組織,發揚工合優良傳統,組織、指導、協調、促進合作經濟及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推進區域合作與國際合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實現小康作貢獻。
第四條本會接受主管單位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代管單位中國輕工業聯合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統戰工作接受中央統戰部的指導。
第五條中國工合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保護好、利用好、發展好中國工合組織資源,組織、指導、協調全國工業合作事業,推進各種經濟成份、多種組織形式的合作經濟共同發展。
(二)加強合作經濟的理論研討與實踐創新,研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工合組織的地位、作用、任務和發展方向,探討工合經濟與城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聯合發展的有效形式,提出有關合作經濟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開展與國內外合作組織及友好人士之間的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充分發揮工合組織的橋樑紐帶作用。
(四)維護工合會員與各級工合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建立工合社會化服務體系,為工合會員和企業提供市場調查、信息傳播、技術培訓、信用調研、法律維權、管理諮詢、企業發展和提升無形資產等服務。
(六)開展職業教育、勞動技能、從業資格等方面的培訓,為國家經濟建設和工合事業發展培訓幹部和專業人才。
(七)開辦中國工合網站,編輯出版工合書刊雜誌,宣傳國際合作運動及合作社發展原則,傳播工合先進文化。
(八)承擔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中國工合會員
第七條本會分個人會員、團體會員、贊助會員三種。
(一)承認本會章程,熱心工業合作事業的人士,由本人提交申請書,經本會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二)承認本會章程的合作組織和企業,以及團體、學校、事業單位等,可由法人代表提交申請書,經本會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三)各地工合協會的會員,經當地工合協會同意並向本會提交申請書,經本會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討論通過,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或團體會員。
(四)凡熱心支持中國工合事業的國內外友人、企業及社會團體,由有關工合組織或會員推薦,經業務主管單位批准可特聘為本會贊助會員。
第八條本會會員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書。
第九條 會員的權利
(一)有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本會各項活動;
(三)可優先獲得本會提供的服務;
(四)對本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四)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第十一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
不履行會員義務、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二條會員如有嚴重違犯國家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三條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二)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選舉和罷免理事;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六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理事會的職權: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
(二)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三)組織實施工合發展規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選舉和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八)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八條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領導本會工作,行使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六、七、八、九項的職權,並負責處理對外各種重要事務;對理事會負責。
第十九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本會在常務理事會領導下,設立理事長辦公會議。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理事長辦公會議主持本會工作。
理事長辦公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和正、副秘書長組成,必要時請有關常務理事列席。
第二十二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 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
書長為專職;
(四)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 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力的刑事處罰的;
(六)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
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四條本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任職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五條本會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條本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理事長辦公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的建議人選,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七條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
(四)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本會經費的來源:
(一)會費;
(二)贊助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本會在條件具備時,設立中國工合發展基金,以更好地為會員服務,推動工合事業的發展。
第三十條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工合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本會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四條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五條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六條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提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三十七條本會章程的修改,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報經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八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三十九條本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條本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一條本會終止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二條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經2006年12月20日本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四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自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企業家聯誼會
中國工業合作協會廣西·東協企業家聯誼會隨著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的建成,廣西北部灣經濟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西南區域各省市合作不斷加強,為提高企業在北部灣區域、泛珠三角區域及全國的影響力,樹立企業的品牌權威性,推動中國和東協經濟發展,擴大雙方貿易和合作規模,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廣西企業家與東協企業家的交流與合作,促進中外企業興旺與發展,中國工業合作協會在南寧特設“中國工業合作協會廣西·東協企業家聯誼會”,由中國工業合作協會特別委託中研西南管理諮詢研究中心建設與管理;服務於東協10+1、廣西北部灣區域和泛珠三角區域戰略經濟合作的騰飛,加快與國際經濟接軌,帶動區域經濟快速發展,繁榮區域經濟,促進合作共贏。
本聯誼會由來自全國著名資深專家、顧問、著名企業家等組成高層智囊團,為會員企業經營發展提供諮詢、培訓、策劃等智囊團服務。聯誼會定期舉辦EMBA大講壇、公開課、講座培訓、研討會、沙龍、論壇等活動,為會員搭建溝通交流合作及智慧支持的綜合信息平台,促進北部灣區域和泛珠三角區域的企業加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