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

中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以下簡稱國務院)即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實施後的中央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也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現行《憲法》規定的國務院組成人員為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署審計長和國務院秘書長。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總理具有最後決策權。

中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國務院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各部、各委員會實行部長、主任負責制。國務院秘書長總理領導下,負責處理國務院的日常工作。國務院設立辦公廳,由秘書長領導。

機構設定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
二、國務院組成部門(27個):外交部、國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法務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
監察部與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合署辦公,機構列入國務院序列,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三、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四、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國家著作權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林業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旅遊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國家預防腐敗局列入國務院直屬機構序列,在監察部加掛牌子。
五、 國務院辦事機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國務院研究室。
六、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新華通訊社、中國科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工程院、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中國地震局、中國氣象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與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國家檔案局與中央檔案館,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的下屬機構。

行使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並且領導不屬於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畫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監察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 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准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 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範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國務院歷任總理

首任總理周恩來首任總理周恩來

周恩來(政務院總理,1949年10月~1954年9月;1954年9月~1976年1月)

華國鋒(1976年2月代總理;1976年4月~1980年9月)

趙紫陽(1980年9月~1987年11月)

李鵬(1987年11月代總理;1988年4月~1998年3月)

朱鎔基(1998年3月~2003年3月)

溫家寶(2003年3月~2013年3月)

李克強((20013年3月~現任)

第十二屆國務院(李克強內閣)

常務會議組成人員

李克強總理李克強總理
總理:李克強(兼任黨組書記)
副總理:張高麗(黨組副書記)、劉延東(女)、汪洋馬凱
國務委員:楊晶(蒙古族)、常萬全楊潔篪郭聲琨王勇
秘書長:楊晶(兼)

組成部門負責人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名單,按其排名列出第十二屆國務院(2013年3月起)各組成部門;同時,列出它們的現任負責人(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署審計長),並註明本屆國務院組成部門負責人的變動情況。
外交部 部長:王毅(中國共產黨)
國防部 部長:常萬全(中國共產黨)(國務委員兼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中國共產黨)
教育部 部長:袁貴仁(中國共產黨)
科學技術部 部長:萬鋼(中國致公黨中央委員會主席,全國政協副主席)
工業和信息化部 部長:苗圩(中國共產黨)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 主任:王正偉(中國共產黨)(回族,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公安部 部長:郭聲琨(中國共產黨)(國務委員兼任)
國家安全部 部長:耿惠昌(中國共產黨)
監察部 部長:黃樹賢(中國共產黨)(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
(監察部屬於國務院序列,但其機關與中國共產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機關合署辦公,編制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民政部 部長:李立國(中國共產黨)
法務部 部長:吳愛英(中國共產黨)(女)
財政部 部長:樓繼偉(中國共產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中國共產黨)
國土資源部 部長:姜大明(中國共產黨)
環境保護部 部長:周生賢(中國共產黨)→陳吉寧(中國共產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中國共產黨)→陳政高(中國共產黨)
交通運輸部 部長:楊傳堂(中國共產黨)
水利部 部長:陳雷(中國共產黨)
農業部 部長:韓長賦(中國共產黨)
商務部 部長:高虎城(中國共產黨)
文化部 部長:蔡武(中國共產黨)→雒樹剛(中國共產黨)
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斌(中國共產黨)(女)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中國共產黨、全國政協副主席)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中國共產黨)

第十一屆國務院(溫家寶內閣)

溫家寶總理溫家寶總理
總理:溫家寶(黨組書記)

副總理:李克強(黨組副書記)、回良玉(回族)、張德江王岐山

國務委員:劉延東(女)、梁光烈馬凱孟建柱戴秉國(土家族)

秘書長:馬凱(機關黨組書記)

外交部部長:楊潔篪
國防部部長:梁光烈(兼)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
教育部部長:周濟袁貴仁
科學技術部部長:萬鋼(致公黨)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李毅中苗圩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楊晶(蒙古族)
公安部部長:孟建柱(兼)→郭聲琨
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
監察部部長:馬馼(女)
民政部部長:李學舉李立國
法務部部長:吳愛英(女)
財政部部長:謝旭人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
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
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
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楊傳堂
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盛光祖
水利部部長:陳雷
農業部部長:孫政才韓長賦
商務部部長:陳德銘
文化部部長:蔡武
衛生部部長:陳竺(無黨派→農工黨)
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任:李斌(女)→王俠(女)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
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

第十屆國務院(溫家寶內閣)

溫家寶總理溫家寶總理
總理:溫家寶(黨組書記)

副總理:黃菊(黨組副書記)、吳儀(女)、曾培炎回良玉(回族)

國務委員:周永康曹剛川唐家璇華建敏陳至立(女)

秘書長:華建敏(機關黨組書記)

外交部部長:李肇星楊潔篪
國防部部長:曹剛川(兼)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馬凱
教育部部長:周濟袁貴仁
科學技術部部長:徐冠華萬鋼(致公黨)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張雲川張慶偉
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主任:李德洙(朝鮮族)
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兼)→孟建柱
國家安全部部長:許永躍耿惠昌
監察部部長:李至倫馬馼(女)
民政部部長:李學舉
法務部部長:張福森吳愛英(女)
財政部部長:金人慶謝旭人
人事部部長:張柏林尹蔚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鄭斯林田成平
國土資源部部長:田鳳山孫文盛徐紹史
建設部部長:汪光燾
鐵道部部長:劉志軍
交通部部長:張春賢李盛霖
信息產業部部長:王旭東
水利部部長:汪恕誠陳雷
農業部部長:杜青林孫政才
商務部部長:呂福源薄熙來陳德銘
文化部部長:孫家正
衛生部部長:張文康吳儀(女,兼)→高強陳竺(無黨派)
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主任:張維慶
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
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

國務院歷任成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08年3月- (2008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產生)
總理
溫家寶
副總理
李克強 回良玉(回族) 張德江 王岐山
國務委員
劉延東(女) 梁光烈 馬凱 孟建柱 戴秉國(土家族)
秘書長
馬凱(兼)
副秘書長(2008年4月8日國務院任命)
尤權(負責國務院辦公廳常務工作,正部長級)、王勇、丘小雄、畢井泉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2003年3月-2008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溫家寶

副總理
黃菊 吳儀(女) 曾培炎 回良玉(回族)

國務委員
周永康 曹剛川 唐家璇 華建敏 陳至立(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8年3月-2003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朱鎔基

副總理
李嵐清 錢其琛 吳邦國 溫家寶
(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國務委員
遲浩田 羅乾 吳 儀(女) 司馬義·艾買提(維吾爾族) 王忠禹

(1998年3月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3年3月-1998年3月(第八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李鵬

副總理
朱鎔基 鄒家華 錢其琛 李嵐清

(1993年3月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副總理
吳邦國 姜春雲
(1995年3月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
國務委員
李鐵映 遲浩田 宋健 李貴鮮 陳俊生
司馬義·艾買提(維吾爾族) 彭珮雲(女) 羅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88年4月-1993年3月(第七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李鵬

副總理
姚依林 田紀雲 吳學謙

副總理
鄒家華(1991年4月-)
朱鎔基(1991年4月-)

國務委員
李鐵映 秦基偉 王丙乾 宋健 王 芳
鄒家華(-1991年4月)
李貴鮮 陳希同 陳俊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83年6月-1988年4月(第六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趙紫陽(-1987年11月)
代總理
李鵬(1987年11月-)
副總理
萬 里 姚依林 李 鵬 田紀雲
(1983年6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副總理
喬石(1986年4月-)
國務委員
方毅 谷牧 康世恩 陳慕華(女) 姬鵬飛
張勁夫 張愛萍 吳學謙 王丙乾 宋平
(1983年6月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國務委員
宋健(1986年4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78年3月-1983年6月(第五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華國鋒(-1980年9月)
總 理
趙紫陽(1980年9月-)
副總理
鄧小平 李先念 徐向前 紀登奎 余秋里 陳錫聯
耿飈 陳永貴 方毅 王震 谷牧 康世恩 陳慕華
(以上人員,1978年3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任命)

副總理

王任重(1978年12月-)
陳 雲(1979年7月-1980年9月)
薄一波(1979年7月-1980年9月)
姚依林(1979年7月-)
姬鵬飛(1979年7月-1982年5月)
趙紫陽(1980年4月-1980年9月)
萬里(1980年4月-)
楊靜仁(1980年9月-1982年5月)
張愛萍(1980年9月-1982年5月)
黃華(1980年9月-1982年5月)
國務委員
余秋里 耿飈 方毅 谷牧 康世恩 陳慕華
薄一波 姬鵬飛 黃華 張勁夫
(以上人員,1982年5月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任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75年1月-1978年3月(第四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周恩來(1976年1月8日逝世)
副總理
鄧小平 張春橋 李先念 陳錫聯 紀登奎 華國鋒 陳永貴
吳桂賢(女) 王震 余秋里 谷牧 孫健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任命)
代總理
華國鋒
(1976年2月2日中共中央決定)
總 理
華國鋒
(1976年4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過決議任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65年1月-1975年1月(第三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周恩來
副總理
林彪 陳雲 鄧小平 賀龍 陳毅 柯慶施
烏蘭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譚震林 聶榮臻 薄一波
陸定一 羅瑞卿 陶鑄 謝富治  
(1965年1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59年4月-1965年1月(第二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周恩來
副總理
陳雲 林彪 彭德懷 鄧小平 鄧子恢 賀龍
陳毅 烏蘭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聶榮臻 薄一波
譚震林 陸定一 羅瑞卿 習仲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54年9月-1959年4月(第一屆全國人大期間)
總 理
周恩來
副總理
陳雲 林彪 彭德懷 鄧小平 鄧子恢
賀龍 陳毅 烏蘭夫 李富春 李先念
(1954年9月27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1949年10月-1954年9月)
總 理
周恩來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任命)
副總理
董必武 陳雲 郭沫若 黃炎培
(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任命)
鄧小平
(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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