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文簡介
作者:孟子類型:議論文
成文時間:戰國時期
作者小傳
墨子(約公元前468前-376年),名翟,魯國(一說宋國)人,墨家學派創始人,春秋戰國時的思想家。他出身於手工業者,能製造機械,也通曉軍事。墨子長期奔走於各諸侯國之間,宣傳他的政治主張。相傳曾率同弟子們幫助宋國防御楚國的進攻。他早先曾學過儒家學說,後分裂出來,自創墨家學派,在當時與儒家並稱“顯學”,影響很大。其主要思想是“兼愛”、“尚賢”、“非攻”、“節用”,基本上反映了勞動者、小生產者的利益和願望。原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1),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2) 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一簞食,一豆羹(3),得之則生,弗得則死。爾而與之(4),行道之人弗受;蹴爾(5) 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萬鍾(6) 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7) 我歟?鄉(8) 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9) 乎?此之謂失其本心(10)。
注釋
(1) 熊掌:熊的腳掌,是一種非常珍貴的食品。(2) 辟:同“避”。躲開,避免。
(3) 簞:古代盛食物的竹器。豆:古代盛羹湯的器具。羹:用肉或菜調和五味做成的帶湯的食物。
(4) 嘑:同“呼”。爾:語助詞。
(5) 蹴:踐踏。爾:語助詞。
(6) 萬鍾:指豐厚的俸祿。鍾:古量器名,六斛四斗為一鍾。一斛為十斗。
(7)得:同“德”,感激。
(8) 鄉:同“向”,向來。
(9) 已:止,罷休。
(10) 本心:即本性。這裡指道德之心,羞惡之心。
譯文
魚是我喜歡的,熊掌也是我喜歡的。(如果)這兩樣東西不能一齊得到,(只好)放棄魚而選擇熊掌。生命是我熱愛的,正義也是我熱愛的。(如果)不允許同時擁有這兩者,(只好)犧牲生命以堅持正義。生命本是我熱愛的, (可我)還有比生命更值得我熱愛的,所以(我)不肯為了熱愛生命就苟且偷生;死亡本是我厭惡的, (可我)還有比死亡更讓人厭惡的,所以我不因為厭憎死亡就逃避禍患。如果人們喜愛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那么一切求生的手段哪有不採用的呢?如果人令人厭憎的東西沒有比死亡更厲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開禍患的手段哪有不採用的呢?靠某種不義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卻不肯採用。靠某種不義的手段就可以避免禍患,有的人卻不肯去乾。這樣看來,有比生命更值得熱愛的東西,有比死亡更值得厭憎的東西。不僅僅有道德的人有這種精神,每個人都有這種精神,不過有道德的人能夠始終保持罷了。一碗米飯,一盅肉湯,得到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會餓死。(可是)惡聲惡氣地遞給人家,(就是)過路的(餓漢)都不會接受;踩踏過才給人家,討飯的叫化子也不屑一顧。
對於優厚的俸祿,有人不區別是否符合禮義就接受它。那優厚的俸祿對於我有什麼好處呢?(只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我嗎?過去寧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去做這種事;過去寧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卻為了所認識的貧困的人感激自己卻去做這種事。這種不符合禮義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如果不停止,)這就叫作喪失了他的本性。
影響與傳播
本章圍繞一個中心反覆論述,邏輯嚴密,說理透徹。比喻、排比等修辭手法的巧妙運用,增強了文章的感染力和說服力。千百年來,魚與熊掌已經凝固成為一個成語,用來形容兩難的取捨,形容二者不可兼得的困境,而熊掌更是成為更好的選擇、更高價值的代名詞。於是,《魚,我所欲也》不但為中國人所欲,更為海外人士所欲,它也隨著《孟子》的聲譽而蜚聲海內外,被譯成多國文字、被世界人民所欲、所愛。
專家點評
本章論述生與死、義與利的關係,指出“義”的價值高於生命;為了堅持正義,必要時應當“捨生取義”。儘管孟子所謂“義”,指的是儒家的倫理道德標準,有其具體的階級內容,而且他還認為道德是人先天就有的,不免陷入唯心主義,但他堅持理想、維護正義的精神卻是值得讚賞的。事實上,中國歷代都不乏捨生取義、殺身成仁的志士,用他們的頭顱和熱血詮釋了孟子的理念。孟子相信,世上有很多比生命更寶貴的東西,比如道義、尊嚴,它不僅對有才德的人,對一切人都是更值得追求的東西。這是因為每個人都有本心,都有良知。這種把可貴的品質看作是普通人都能夠擁有的東西,而不是聖人的專利,事實上包含有一定的平民意識,是值得肯定的。因此,孟子希望人們能夠明辨是非、體察情理,弄清什麼是人最需要、最應該追求的東西,不要因為貪得利益而喪失自己最美好的情操和品質。這其實是對於社會的一種呼籲。孟子還斥責了那些不辨禮義而貪求富貴的可恥行為。孟子認為:“萬鍾則不辨理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如果財富的獲得是以犧牲人的品格、尊嚴、正義感為代價,那么追求財富就會變得毫無意義,因為我們擁有財富的目的是要使我們生活得更有尊嚴,生活得更加幸福,這種認識是十分難能可貴的。在現代社會裡,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精神貧乏、物慾橫流成為一個越來越突出的問題。一部分人缺乏理想,一味貪求物質享受。為了追求財富,有人良知泯滅,不惜犧牲國家、民族的利益;有人廉恥喪盡,不惜出賣肉體、出賣靈魂、出賣人格。這種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做法早在兩千多年以前就已被孟子所否定。孟子“萬鍾於我何加焉”的追問對於這些人來說,應該是一記當頭棒喝。
文章雖然論述的是抽象的理論問題,但卻毫無枯燥之感,這得益於作者善於運用日常生活中的事情做喻,比如用魚和熊掌來比喻兩難的選擇,用不食“嗟來之食”來類比不能見利忘義,讀來都十分親切,具有很強的感染力。再加上作者行文時筆端富於感情,論述時娓娓道來,在平實的語氣下有著不容小覷的氣勢,這些都增強了文章的說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