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郵陳直躬處士畫雁二首》

這首詩以詠畫為主,行文中又時時插進作者的思想情緒。 第二首詩多用實寫,寫野雁“閒潔”的品質,以及詩人畫雁的本意。 這首詩以詠畫為主,行文中又時時插進作者的思想情緒。

作者

蘇軾

詩詞正文

野雁見人時,未起意先改。
君従何處看,得此無人態。
無乃槁木形,人禽兩自在。
北風振枯葦,微雪落璀璀
慘澹雲水昏,晶熒沙礫碎。
弋人悵何慕,一舉渺江海。

眾禽事紛爭,野雁獨閒潔。
徐行意自得,俯仰苦有節。
我衰寄江湖,老伴雜鵝鴨。
作書問陳子,曉景畫苕霅。
依依聚圓沙,稍稍動斜月。
先鳴獨鼓翅,吹亂蘆花雪。

作品鑑賞

高郵陳直躬處士畫雁》共有兩首。陳直躬,宋代高郵(今屬江蘇)人,職業畫家。繪畫、人品皆為世人推重。蘇軾曾寫信給他,希望得到一幅有關苕溪曉景的畫,陳直躬便畫了一張以苕溪晨光為背景的野雁圖相送。這兩首詩就是題詠此畫的。

第一首詩多虛寫,讚嘆畫之高絕以及畫的背景。大凡作畫,畫靜易,畫動也不難,但要從靜止中畫出動態來就很不容易。陳直躬此畫能抓住野雁欲飛未飛的一剎那,用出神入化之筆再現出野雁的精神狀態,這是蘇軾為之傾倒的原因。第一首第一、二句從畫面以外著筆,詩人在暗示自己已被雁畫強烈吸引的同時,也讓讀者先體會野雁見人時“未起”而“意先改”的神態,第三、四句寫出畫面,畫的是野雁“無人態”,第五、六句寫畫家“從何處看”,才沒有驚動野雁而把它不見人時的自然神態畫出來。在展示畫面和驚嘆畫家如何捕捉形象之間,本來還應該有詩人對繪畫的讚美,可是蘇軾有意把褒揚性詞語收藏起來,讓讀者從無言之中去發現比任何語言都更多、更強烈的推獎之詞,這是藝術空白的妙用。《莊子·齊物論》:“形固可使如槁木。”五六句用“稿木形”回答“從何處看”,由單純的技法寫到高級精神活動,用莊子的話說,就是由“技”而進入了“道”,這就把陳直躬的繪畫同“畫工”的簡單描摹區別開來,表現了他擺脫畫匠氣質以後從事藝術創作時的精神狀態,在他作畫時,凝神而視,形同槁木,使雁不驚覺,仍怡然自得,就在這一剎那間捕捉住它的形象。“北風”以下四句寫背景。其中除風、雪、雲、水外,就只有白的“沙”、和“枯葦”,一片蒼茫的氛圍。一方面刻畫了苕溪邊冬日早晨風光,以應下首的“曉景”,另一方面也是對“閒潔”野雁的有力陪襯。描寫時,作者用“振”寫風,用“落”寫雪,已把畫在紙上的死物寫活;繼之,又用“慘澹”寫雲水,用“晶熒”寫沙礫,使描寫對象的境界全出。這是詩人筆力的高明之處,也是他重神韻的藝術觀的體現。末兩句的“弋人”呼應首句的“見人”,“一舉渺江海”呼應第二句的“未起意先改”。這首詩開頭只說野雁見人時未起而先改之“意”,到此才說出它必一舉而橫絕江海,詩人讀畫如此,是真正善於識畫的人。“渺江海”幾句,是由畫面的觸發而產生的想像,但想像的依據則是詩人平時對自然景物的深刻體會。畫家立意固然高遠,而詩人則能凌超畫家的意想之外;畫絕,詩更絕。末兩句說,野雁發現了人,即振翅起飛,射雁的人見雁已飛起,知道弓箭難以射到,用“悵”字;雁飛杳冥,一舉凌空,用“渺”字:如此下字,筆力非凡,他人難及。又,揚雄《法言·問明》:“治則見,亂則隱。鴻飛冥冥,弋人何篡焉?”李軌註:“君子潛神重玄之域,以世網不能制御之”,即用鴻飛遠空,弓箭難以射到來比喻脫離羈絆、遠離禍害。蘇軾於1079年(元豐二年)因“烏台詩案”被捕下獄,獲釋後貶為黃州團練副使。1084年(元豐七年)詔改汝州團練副使,次年五月,除知登州。1086年(元豐九年)高太后聽政,蘇軾再度入京。這首詩寫於1085年(元豐八年),在受盡折磨之後他預感到有可能重新捲入政治鬥爭的漩渦,所以在這隻潔身避禍的野雁身上,留下了詩人的影子。

這首詩以詠畫為主,行文中又時時插進作者的思想情緒。結構上如行雲流水,表面上不可捉摸,但逐句尋繹,則又自然天成,觸處生輝。詩中的意象不斷變幻,但始終不離主線。甚至用韻措詞,也常在規範中體現出詩人的個性來。蘇軾題吳道子畫時說:“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如果借用這一斷語來評價他自己的這首詩,也是十分恰當的。

第二首詩多用實寫,寫野雁“閒潔”的品質,以及詩人畫雁的本意。詩一開始,作者用畫外的“眾禽”“紛爭”反襯畫中的“野雁”“閒潔”,也在鄙棄與傾羨之間寫進了自己的心聲。接下去,“徐行”、“俯仰”寫動作,“意自得”,“若有節”寫神情,是“閒潔”二字的絕妙註腳。“我衰”以下四句寫詩人與此畫的關係。“我衰寄江湖,老伴雜鵝鴨”既照應這首詩的“眾禽事紛爭”,又回顧組詩中第一首的“弋人悵何慕,一舉渺江海”,在吐露遭受打擊以後苦悶心緒的同時,又寄託著不甘與小人為伍的情懷。句中“衰”、“寄”、“伴”、“雜”四字,在說明詩人遭遇的過程中還傳達了濃烈的感情色彩。“作書”兩句表面上看只在交代雁畫的來歷,實際上,這一聯詩的存在,不僅使不甘雜伴鵝鴨的思想更深一層,而且在全詩即將結束時點明詩與畫的關係,也使詩篇條理清晰,布局謹嚴。“依依聚圓沙”,再寫苕溪;“稍稍動斜月”,再寫曉景。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兩首詩的第九、十句開頭分別用上“慘澹”、“晶熒”、“依依”、“稍稍”,這是有意安排的,它們不僅使畫面更動人,詩的抒情味更濃烈,而且使兩首詩的音律顯得整齊、協調。“先鳴”兩句繼續寫雁。詩人的本意是題詠雁畫,然而此詩一開始卻由畫中之雁想到畫外的雁,又想到“眾禽”,再想到觀畫的“我”,繞了一個大彎子,最後才用畫雁作結束。也只有蘇軾這樣的文學家方能作出如此大膽的安排。從內容上看,最後兩句中出現的這隻野雁一邊張嘴長鳴,一邊奮力鼓翅,以致吹亂了身邊的“蘆花雪”,這就是對第一首第四句所說的野雁的“無人態”的具體描繪。蘇軾在全詩結尾處才詳盡交代畫面的這一細節,章法上出人意表,藝術上也終於給讀者以完整的享受。此外,這兩句使用極樸素的十個字,卻把畫面交代得清楚逼真、細緻入微,讓讀者既如同見到陳氏的雁畫,又如同見到苕溪上欲飛起的真雁,筆力十分驚人。

這首詩以詠畫為主,行文中又時時插進作者的思想情緒。結構上如行雲流水,表面上不可捉摸,但逐句尋繹,則又自然天成,觸處生輝。詩中的意象不斷變幻,但始終不離主線。甚至用韻措詞,也常在規範中體現出詩人的個性來。蘇軾題吳道子畫時說:“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如果借用這一斷語來評價他自己的這首詩,也是十分恰當的。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公元1057年(宋仁宗嘉祐二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福昌縣主簿、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節度判官,召直史館。公元1079年(神宗元豐二年)知湖州時,以訕謗系御史台獄,次年貶黃州團練使,築室於東坡,自號東坡居士。公元1086年(哲宗元祐元年)還朝,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知制誥。公元1094年(紹聖元年),又被劾奏譏斥先朝,遠貶惠州、儋州。公元1100年(元符三年),始被召北歸,次年卒於常州。蘇軾詩、詞、文、書、畫皆工,是繼歐陽修之後北宋文壇的領袖人物。古文方面,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作為傑出的詞人,開闢了豪放詞風,同辛棄疾並稱“蘇辛”;在詩歌上,與黃庭堅並稱“蘇黃”;在書法方面,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今存《東坡全集》15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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