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民國時期,是中國近代法學的奠基時期。該時期,不僅出版了一批有份量的專著,如王世傑、錢端升著《比較憲法》、胡長清著《中國民法總論》、黃右昌著《羅馬法與現代》、楊鴻烈著《中國法律發達史》、程樹德著《九朝律考》、瞿同祖著《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等,也推出了約四百餘種外國法學譯著,如穗積陳重的《法律進化論》、孟羅•斯密的《歐陸法律發達史》等,它們是中.國近代法學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
令人擔憂的是,由於出版年代久遠,這批譯著日漸散失,即使少量保存下來,也因當時印刷水平低下、紙張質量粗劣等原因,破爛枯脆,很難為人所查閱。同時,這些作品一般也都作為館藏書,只保存於全國少數幾個大的圖書館,一般讀者查閱出借也很困難。
鑒於上述現狀,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高瞻遠矚,關愛學術,策劃並決定對民國時期(包括少量清末時期)的譯著進行整理、篩選,以“中國近代法學譯叢”的形式重新點校、勘校出版,以拯救民國時期法學遺產,滿足學術界以及法律院校廣大師生學習和研究的需要。
本譯叢主要整理點校、勘校出版民國時期國人翻譯出版的外國經典法律名著。
《萬國公法》於一八六四年刻印之後,雖曾有過幾次重版,但總的來說印數不多。經過一百三十八年的歲月磨難,該書至目前已經很難看到,不僅是廣大的訊者,即使是法學甚至是國際法學專業的研究人員,也是難於查閱到此書。
本書點校所依據的底本,為華東政法學院圖書館所藏北京崇實館一八六四年的刻印本。
圖書目錄
第一卷釋公法之義,明其本源,題其大旨第一章釋義明源
第一節本於公義
第二節出於天性
第三節稱為天法
第四節公法、性法猶有所別
第五節理同名異
常例大用
第六節理、例二源
第七節性理之一派
分為三種
第八節二子所論微異
第九節發氏大旨
第十節海氏大旨
分為二派
公法精義
公法不一
應否稱法
出於同俗、行於他方
第十一節公法總旨
第十二節公法源流
第二章論邦國自治、自主之權
第一節公法所論[1]
第二節何者為國
第三節君身之私權
第四節民人之私權
君國通用
第五節主權分內外
主權未失國未亡
第六節在內之主權
在外之主權
第二卷論諸國自然之權
第一章論其自護、自主之權
第二章論制定律法之權
第三章論諸國平行之權
第四章論各國掌物之權
第三卷論諸國平時往來之權
第一章論通使之權[1]
第二章論商議立約之權
第四卷論交戰條規
第一章論戰始
第二章論敵國交戰之權
第三章論戰時局外之權
第四章論和約章程
西方法學名著
了解西方的法學名著對於法科學生來說很有必要,可以加深自己對法律的思考,培養研究法學的興趣,為建設法制國家盡一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