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作者親歷破產法立法全過程。作者親自參加了破產法的立法過程,
用作者的話說:“自1994年起,我就一直擔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破產法》起草工作小級成員,直到2004年6月草案被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此後,我又應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之邀協助草案的修改工作。對於這部法律,我所傾注的不僅是心力,而且是感情。”所以,作者明晰破產法的立法精義。
兼顧法律適用與學術研究的需要。本書對《企業破產法》條文的釋義,採用了法條解析與學理闡述相結合的方式。為便於讀者理解,還插入了一些自編的示例。在國際比較方面,為節省篇幅,一般不作國別介紹,主要以基於各國經驗的2006年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破產立法指南》為引證文獻。為幫助讀者了解條文背景,有的地方還介紹了作者了解的立法細節。本書不設附錄: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可由讀者經由其他渠道查閱。
相比於其他釋義,甚至是官方釋義、該書的特點是非常明顯的,那就是該書的解釋性語言貼近現實,尤其是示例的內容,更是從企業實踐中提煉出來,更具有針對性。
作者簡介
王衛國,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信息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上海大學法學院院長、北京大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和企業重組研究中心執行理事長、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破產法》起草工作小組成員、信息產業部《電信法》起草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國際破產法學會創始會員、香港大學亞洲國際金融法研究中心學術諮詢委員會委員、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建設顧問等。目錄
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申請和受理
第一節 申請
第二節 受理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債務人財產
第五章 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第六章 債務申報
第七章 債權人會議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債權人委員會
第八章 重整
第一節 重整申請和重整期間
第二節 重整計畫的制定和批准
商法叢書系列(一)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係或商事行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商法的一般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現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則:1、強化企業組織 ;2、提高經濟效益;3、維護交易公平;4、保障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