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保險契約總則專題保險法上的“事實模糊規則”
退保何須批改
火災認定的法理分析
億元保險訟案賠付別解
附條件與附期限對被保險人的可能影響
建立我國的暫保制度
臨時保險缺乏與保險保障之延長
告知義務中的“理性人”標準
禁止反言及其在我國的運用
英國法對代填投保單的處理
新增訂不可抗辯條款存在的問題
概括性免責條款之效力
保險期間錯誤的解決
損失通知的四種立法例
商法叢書系列(一)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係或商事行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商法的一般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現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則:1、強化企業組織 ;2、提高經濟效益;3、維護交易公平;4、保障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