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2016年10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明確要求,完善“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領導體制。“雙向進入、交叉任職”,主要是黨委(黨組)書記、董事長由一人擔任,黨委成員通過法定程式分別進入董事會、監事會和經理班子,董事會、監事會、經理班子中的黨員依照有關規定進入黨委會。
這一制度安排,最早出現在《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7〕4號)中,《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企業黨建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1號)正式提出“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的概念,《中共中央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關於中央企業黨委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充分發揮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見》(中辦發〔2013〕5號)、《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中辦發〔2015〕44號)、《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不斷細化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