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經濟繁榮程度可謂前所未有,如此富有,因此對官員也是十分的大方,而採取的就是高薪養廉的政策,所以各級官員的工資都很高。作為封建官員的黃金時代,官員們的福利之豐盛,工資之高,是其他王朝不能比肩的。
北宋對官員的待遇是相當優厚的,俸祿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大多均以錢支付。但宋代官俸制度十分混亂,官員無實職者可以領俸,有實職者則可以另加錢,並在物質上優待官員。
宰相、樞密使一級的高官,每月俸錢三百千(即三百貫),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祿粟月一百石;地方州縣官員,大縣(萬戶以上)縣令每月二十千,小縣縣令每月十二千,祿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林林總總的補貼,如 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以至餵馬的草料及隨身差役的衣糧、一伙食費等,數量皆相當可觀。
據記載,包拯“倒坐南衙開封府”時,頭上戴著龍圖閣直學士、尚書省右司郎中、權知開封府事三頂帽子,身兼三職。雖然只有“權知開封府事”這一個職位是實權,其他兩個都是虛職,而且沒啥實權,但身兼三職,包拯便能領三個職位的工資。有人根據史料算了一筆賬,身兼三職的包拯,總計一年的各項收入:20856貫銅錢、2180石大米、180石小麥、10匹綾、34匹絹、2匹羅、100兩綿、15秤木炭、240捆柴禾、480捆乾草。按照那時折算下來,包拯一年的總收入為21878貫銅錢,而宋朝21878貫銅錢相當於多少人民幣?按當時400文銅錢購買力等於現在250元人民幣,21878貫銅錢合計1367萬元。
其實,宋朝拿高工資的不僅僅是包拯,王安石一個月工資約9萬元,年收入也能達到100萬以上。據此,宋朝的宰相離任之後也可有著豐裕的生活。這也難怪王安石辭官後就閒居“半山園”,追求精雅的山水閒情生活過得輕鬆愜意。
“厚俸養廉”之說也是首創於宋。雖說高薪養廉,但還是有很多貪官搜刮民脂,並且這一政策的實施,使得財政負擔增加,官員貪腐依舊,並且“議者不以為善”,以後以失敗告終。
宋朝 包拯 王安石 高薪養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