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看到的清宮戲裡的男子,上至皇帝,下到百姓,都將腦袋的前半部分剃光,後半部分留著又長又粗的大辮子。然而,歷史上的清朝並非都是如此,清初的髮型更接近光頭,髮辮更是比小拇指還要細。那么大辮子是如何而來,最後又到哪裡去了呢?
事情先得從明朝說起,我們來看看清朝之前的髮型是什麼樣的。明朝建立以後,明太祖朱元璋同志根據漢族的傳統,「上承周漢,下取唐宋」,重新制定了服飾制度。無論官民,頭髮都是束起來的,如果在大街上看到一個人留辮子的人,那這個人肯定是「滿夷」。
清朝由原來居住在我國東北地區的女真人建立。在清軍入關之前,滿族的統治者在關外就已然推行「剃髮政策」:只留腦後少許,上下二條結辮以垂,除上唇鬍鬚只留左右十餘根外,其餘都鑷去。對被征服的漢人一律強制改變髮型,投降的明朝將士也必須剃髮,作為臣服的象徵。
入關以後,攝政王多爾袞重新頒布「剃髮令」。清軍所到之處,無論官民,限十日內必須剃頭。當時的口號是: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剃髮令所要求的標準,並非現在清宮戲裡常常看到的「剃半頭」,而是將腦袋四周的頭髮都剃掉,只在頭頂留髮一個銅錢大小,梳成一根小辮。這種髮型叫「金錢鼠尾」式,如果大於一錢也是要處死的。
清初的時候,不少人士把留辮子看作奇恥大辱,然而隨著歲月流逝,人們由開始的抗拒到被迫接受,最後習慣成自然,不僅留起了長辮,而且講究如何蓄辮,以留辮為美。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兒,將辮梢加以各種漂亮的裝飾,招搖過市。辮子也越編越粗,從鼠尾變成豬尾,再到電視裡看到的牛尾。
太平天國時,洪秀全為反抗清朝統治,實施了嚴厲的剪辮子運動。太平軍所到之處,留辮不留頭,留頭不留辮。但此事隨著太平天國的失敗,也就告一段落。
國內最早正式提出剪辮倡議的應當是康有為了。1898年他上書光緒帝,提出剪辮易服的建議,但被光緒拒絕了。
到了清朝末年,覺悟了的知識青年和學生掀起的革命鬥爭重,把剪辮子作為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在推翻清朝帝制、建立共和政體的辛亥革命爆發以後,清政府還將辮子作為評判標準,沒有長辮的就按革命黨人捉拿。
清朝的滅亡已成定局,末代皇帝愛新覺羅·溥儀也沒有免去「剪辮之苦」。在1925年清點紫禁城中的皇家財產時。曾在端凝殿發現了一個帽盒,上面寫著:「宣統十三年閏五月初三日上交辮子一條」,裡面是一根從髮根處剪下的辮子。這根辮子的照片出現在1931年的《故宮周刊》上時,說明中稱它為「溥儀之髮辮」。
清朝 中國古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