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仙”李白的婚姻:也曾被嫌棄,也曾倒插門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又號“謫仙人”。他是唐代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被後人譽為“詩仙”,在文壇享有極為崇高的地位。其人爽朗大方,愛飲酒作詩,喜交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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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樣一位“大名人”“大詩仙”的婚姻,也不是一帆風順、和和美美的。他一生有過四段婚姻,兩段不太正式,另兩段正式的婚姻卻都是“倒插門”。

1、入贅許家

李白在二十五歲左右出川,開始自己遊歷天下。他有雄心壯志,想要進入朝堂,用自己的才華建功立業。他家境雖好,但身為商人子弟,在政治上沒有任何背景、靠山。李白遊歷雲夢澤時,恰逢前任宰相許圉師家招上門女婿。許家作為前朝宰相家,名望和人脈資源是有的,也許能幫助李白實現自己的政治抱負。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李白入贅到了許家。

許氏是一個比較賢惠的女性,兩人的感情還是不錯的。他們生了兩個孩子,女兒叫平陽,兒子叫伯禽,乳名明月奴。李白和許氏的婚姻維持了十年左右,由於許氏去世,作為入贅的男子,也不好再呆在許家。於是李白帶著一雙兒女遷居到兗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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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結識劉氏

李白帶著兒女來到兗州郡瑕丘城後,在這裡與一位姓劉的女子結識,然後住在了一起,這是一段非正式婚姻,只是兩人同居,並無名分,也沒有孩子。

這段婚姻後來是不歡而散的,劉氏與李白之間感情並不好。因為當時盛行官本位主義,而李白遲遲當不上大官,整日飲酒作詩,劉氏便開始著急了,有些瞧不起李白的意思。

後來李白接到皇帝詔書,讓他入京擔任翰林待詔的時候,曾經寫過《南陵別兒童入京》這樣一首詩:“會稽愚婦輕買臣,余亦辭家西入秦。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這裡面用的典故“會稽愚婦輕買臣”很可能就是影射劉氏,可見劉氏大概沒少抱怨李白。

3、魯一婦人

李白的第三段婚姻不是娶妻,而是納妾。納妾在唐朝時期並不被看作是結婚,因此這也是段非正式的婚姻。這個妾有可能不久就去世了,因此連姓氏都沒留下來,魏顥在《李翰林集序》里只簡單地用了“魯一婦人”這樣一句話來代指她。她為李白生了一個男孩叫頗黎,就是玻璃的意思。唐代燒制玻璃的技術很不發達,玻璃器皿被視作寶器,所以給孩子起這個名字是把他當寶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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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入贅宗家

後來,李白仕途不順離開京城,繼續四處漫遊。在梁園迎娶了一位妻子宗氏,這也是李白的最後一段婚姻。這個宗氏跟許氏一樣,是一位宰相的孫女,而李白這次又是以入贅的形式與宗氏結婚。宗氏是個識大體而賢惠的女子,李白與這位妻子感情很好。在“安史之亂”李白被抓時,宗氏還到處找關係營救他;李白出獄被流放時,宗氏也在弟弟的陪同下,一直將李白送到潯陽江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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