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最為大家熟悉的稱號是“闖王”,但是闖王只是一個外號而已,並不是他正式的封號,李自成從崇禎二年起事,一直到崇禎十六年稱新順王,中間十四年李自成都沒有正式稱王,甚至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連一個穩定的根據地都沒有,這也是明朝官方稱其為“流寇”的原因,直到1642年李自成占領襄陽才改變了這一尷尬的局面。
1642年十二月,李自成進攻襄陽,防守襄陽的平賊大將軍左良玉戰敗後放棄襄陽逃跑了,李自成占領了襄陽城,到了這個時候李自成才有了安定的想法,史料記載“初,自成流劫秦、晉、楚、豫,攻剽半天下,然志樂狗盜,所至焚盪屠夷。”可見雖然李自成攻掠的地方遍及陝西、山西、湖北和河南小半個天下,但是都沒有固守經營的想法,往往是劫掠人口、糧食而走。但是自從占領了荊襄之地後,手握百萬大軍的李自成才漸漸有了占地為王的想法。
有了龐大的軍隊,就需要制定相應的軍制進行管理,李自成作為全軍的第一號人物,自稱“倡義大元帥”,為一品;接下來設立“權將軍”,為二品,僅次於大元帥,李自成麾下頭號大將劉宗敏就受封權將軍;然後是“制將軍”,為三品,接下來是果毅、威武兩將軍,分別為四、五品;六品到九品分別為都尉、掌旅、部總、哨總,這就是李自成的大軍的基本等級制度。並且還設立了各營的旗幟和組織方式,可以說李自成的軍隊已經形成了嚴密的管理制度,戰鬥力大有改觀。《明季北略》記載有官兵六百多萬,這應該是不可信的,這個數字可能包括後勤以及家屬等很多非戰鬥人員,根據史學家的考證,其中戰鬥人員的比例應當在十分之一左右,所以李自成的戰鬥部隊應該在五十萬到六十萬左右。
除了軍制之外,李自成還建立了政權。1642年夏天李自成在湖北占領了一些地區,在這些地區李自成委任官員進行管理,並將各級地方長官改名為防禦使、府尹、州牧、縣尹等官職。而除了地方官員以外,李自成還模仿明朝政府設立了六政府,分別對應明朝的六部,比如吏部改稱吏政府,六政府設立尚書、侍郎、郎中、從事等官員。然後又分派大將各守要地,至此李自成“兵鋒所至,人心惶惶”,“大江南北,人無固志”。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時的李自成沒有稱帝,曾經有人勸進,但是牛金星認為不可,所以李自成最終沒有稱帝,可能是覺得自己實力還不夠,又或許即使到了此時,李自成對是否要奪天下都沒有一個定論,畢竟此時的他僅僅是一個剛剛擁有穩定根據地的農民軍領袖而已。
李自成 崇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