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婚不僅是程式設計師,第一才女李清照也曾被騙婚還入獄|文史宴

近日程式設計師被毒妻害死一事眾說紛紜,程式猿的生活狀態受到熱議,其實毒夫毒婦所在多有,防不勝防,並不是只有程式猿才會中招。中國第一才女李清照晚年也曾經被騙子騙婚,為了終結這樁婚姻,還付出了入獄的代價。

中國歷史上的女性,能夠出名的多數都是因為掛上個大IP而順帶出名的。可以說她們能夠在史上留名,背後都有一個或幾個名氣更大的男性在撐腰,或者憑藉男權上位。

而李清照是少有的、比身邊的男人名氣更大的人。我們認識她不是因為她是某某某之母,某某某之妻妾,或某某某之女。相反,當代人知道李格非,是因為她是李清照的爹;知道趙明誠,是因為她是李清照的丈夫。儘管他們在當時的名氣並不一定低於李清照,但歷史選擇記住了這個女子。

中國第一才女李清照​中國第一才女李清照​

我們知道李清照,是因為她的“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花自飄零水自流,一種相思,兩處閒愁”,“梧桐落,又還春色,又還寂寞”,“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淒悽慘慘戚戚”,“人何處,連天芳草,望斷歸來路”,“莫道不銷魂,簾卷西風,人比黃花瘦”。

然而我們多數人只有一知半解的,是她後半生的悽苦,尤其是一次被騙婚的經歷。

李清照,齊州人(今山東),公元1084年生於一個官宦之家。其父李格非是蘇軾門人,官至禮部員外郎。她18歲時嫁給“高官二代”趙明誠,公公吏部尚書趙挺之在兩人結婚第二年就被拜為宰相。

李清照與趙明誠都出身於書香門第,很有共同語言,故感情甚篤。但由於北宋末年政治風向變化劇烈,兩人不同程度受到衝擊,聚少離多。

趙明誠雖然在仕途和文章兩方面沒給後世留下什麼深刻的印象,但他是金石學史上的一個關鍵人物,而金石之學可以算是考古學的前身之一。

他不但收集了不少字畫古玩,還編纂一部《金石錄》,成為金石學的重要著作。

​金石學——古代的考古學​金石學——古代的考古學

二人還算平靜的生活持續了20多年,終被北宋失敗的海上之盟進而導致的靖康之變打破了。金人入侵,北宋滅亡,徽欽二帝被俘,康王趙構另立朝廷躲避金兵一路南逃。

二人收集的書冊、捲軸、古器無法全部帶走,李清照只能挑選了一部分,裝了15車南下。兩年之後,本應赴湖州上任知州的趙明誠在建康病故,46歲的李清照成為寡婦。

古代的寡婦不一定都十分悲慘,但是如果沒有子女,情況就不一樣了。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是為“三從”。但是夫死無子,又何去何從?

所以李清照在夫死之後時而投靠親屬時而客居異鄉,顛沛流離居無定所,而且她和趙明誠半生心血以她個人之力沒有辦法好好保護。

寄放在洪州弟弟家的古董因為金兵攻陷洪州而遺失了,自己在紹興租房居住時,又被房東打起了主意,用先偷竊後歸還領賞的方式,訛了他好多錢。生活上的種種困頓讓她不得不考慮再嫁。

宋代對婦女改嫁的態度比明清還算開放許多,范仲淹的母親就曾改嫁,所以范仲淹少年時曾改姓朱。

而那時的李清照已年近半百,在古代可以說已經是奶奶輩的人了。但一來她出身書香門第,又是著名才女,受人尊敬;二來她和亡夫收藏的書冊、捲軸、古器,雖然遺失了大部分,但其中一直被她走到哪就帶到哪的,都是最珍貴的,價值連城。擁有這樣的資本,年齡還算問題嗎?

但是,正是因為有這樣的資本,覬覦其身外之物的人也就打起了她的主意。你的資本既可以是你平步青雲的階梯,也可以是你馬失前蹄的起因。

不久,她的追求者就來了。這個人叫張汝舟,當時擔任“右承奉郎、監諸軍審計司”。不熟悉宋朝官制的人看不懂,需要解釋一下:

“承奉郎”為階官,表示其品級為從八品,頂多相當於現在的正科級,前面的“右”字又表示這是沒有進士出身的人居官;“監諸軍審計司”為差遣,表示其實際職務,具體的工作就是朝廷給軍隊發放俸祿的時候,他負責中間審核,也就是在每個人領俸祿的券上審驗並批條。就是這樣一個小官。

這一步台階下得不可謂不大,李清照的亡夫趙明誠雖然仕途不旺,那身份和地位也比這個張汝舟不知高到哪裡去了,人家死之前是從知江寧府正要調到湖州,江寧府歷來是大郡,一般都是中央大員下放出守,湖州雖然在北宋時地位不高,但在南宋是近畿州郡,地位直線提高。

但張汝舟卻並沒有被二人之前的地位差異所嚇退,北方士大夫階層南渡過來都像難民一樣,現在又守寡,有何身份地位可言?他毫不猶豫地請了媒人,對李清照展開了追求。

追求李清照的張汝舟​追求李清照的張汝舟​

而守著珍貴文物卻沒有能力長期保護的李清照也需要一個託付,給趙明誠守喪的三年期限也正好剛剛過去,兩人婚事就這么成了。

不過二人婚姻的熱度並未持續很久。婚後,李清照很快就發現張汝舟所圖的並非她自以為的才情,而是她收藏的古董。而他這樣一個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既不懂古器,且作為一個小官也根本不需要古董裝點門面,他只是想用這些無價的古董行賄,好讓自己得到地位更高油水更足的差使。

而張汝舟也發現李清照身上剩下的古董並沒有自己原來想像的那么多,又守得死死的,根本不給他,便開始對李清照非打即罵。

張汝舟的市儈讓李清照無法容忍,原來這個婚事僅僅是他用來上位的階梯。兩人的志趣相差太遠已是一道鴻溝,最要命的是這個婚姻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李清照這樣的人,即使要找人託付後半生,也不想屈身於這樣的市儈小人。她必須要離婚。

然而當時的社會制度,女性想要離婚難比登天。宋代雖然也有很多女性提離婚成功的案例,甚至還有僅僅因為夫婿貌醜而離婚的,但那都是宋代文明政治風氣下的一些人治的特例,很多事情沒到官府層面就被自己家的人壓下去了。

律法規定夫妻之間“義絕則離”,但也得是雙方一同提出,而女方想單獨提出,即使國法不制止,家法也會先關你禁閉,畢竟家醜不可外揚。

那么李清照怎么辦?

尋短見嗎?

還是後半輩子直接選擇隱忍算了?

都沒有。

她直接來了個釜底抽薪,告發她丈夫!丈夫得罪,其妻就有機會提出離婚了。

告發他什麼呢?

原來張汝舟雖是小官,當年也想走科舉路線。但以他的學問,科舉實在是難為他了。不過宋代有規定,科舉考試即使考不上,達到一定考試次數,也可以做官,但肯定不如真正進士出身的人起點高晉升快就是了。而張汝舟就是因為在“舉數”上作假,得到了官職。他的“右承奉郎”的“右”字,就標示了他沒有正式的科舉出身。

李清照不知從什麼渠道了解到了這件事,為了離開這個人,橫下一條心,直接向朝廷揭發。

當時她心裡也清楚,告倒張汝舟,自己也不會有什麼好下場。古代講究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是為“三綱”。妻告夫就如同子告父、臣告君一樣,是違反綱常的。

《宋刑統》規定:“諸告周親尊長、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雖得實,徒二年。”按此條例,妻告夫,即使屬實,也要接受兩年徒刑。

面對不可避免的牢獄之災,她退縮了嗎?

也沒有。

她毅然決然地告了,就為了離開這個市儈小人。畢竟她曾寫下“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怎么可以委曲求全?

告狀用的登聞鼓​告狀用的登聞鼓​

她的舉報果然受到有關部門的重視,調查之後判“當汝舟私罪,徒,詔除名,柳州編管。十月己酉行遣。”

解釋一下這個判決——

“私罪”,跟公罪相對,公罪是因為執行國家公務而犯罪,並非為謀私利,比如違反上級指令擅自如何如何,結果捅了簍子被追究,但調查之後認定其並非為謀取自身利益而犯罪,就是公罪;而私罪,就是為了謀取自身利益。一般來講,公罪從輕,私罪從重。

“徒”為徒刑,就是要從事體力勞動。

“詔除名”,就是把他的人事檔案從國家公務員的名單中剔除出去。

“柳州編管”,就是把他的戶口關係轉到“老少邊窮”的柳州,被當地政府限制人身自由。“編管”是發配罪犯官員的一個等級,按照自由程度分,還有更自由一些的叫“安置”,最自由的叫“居住”;更加不自由的叫“羈管”,以及最嚴厲的“刺配”。

這個判決也夠這位張汝舟喝一壺的。他雖然騙婚成功,卻偷雞不成蝕把米,把官丟了不說,前途整個被毀了,發配到了經濟欠發達的窮鄉僻壤。兩人的婚姻僅僅持續了一百天。

李清照雖以告發親夫的方式如願以償地離婚,但按律要徒刑二年。

然而,她畢竟是官宦家庭出身,滿朝官員里也有一些故舊,僅僅坐了9天牢房,就在翰林學士綦崈禮的幫助下出了獄,恢復人身自由。

她的這段失敗婚姻的一些細節在她寫給綦學士的感謝信里有具體呈現——“忍以桑榆之晚節,配茲駔儈之下才”(後悔自己當初不智,不守晚節,找了個市儈小人再嫁),“友兇橫者十旬”(跟他的婚姻持續了100天),“居囹圄者九日”(為此坐了9天的牢)。

李清照的後半生是悽苦的,遭遇騙婚,雖然憑藉自己的倔強和不屈離了婚,生活卻依舊是孤苦無依,儘管她還有比較強硬的社會關係(比如跪在岳廟的秦檜老婆王氏,跟她還是表姐妹),卻沒有一個實在親人,最後流落江湖而死。一代才女就這樣在天下變局中凋零,無人問津。

​左邊的是李清照的表姐​左邊的是李清照的表姐

她的這段婚姻經歷,在宋代有七個不同出處的記載,當時並未有人質疑其真實性。到了禮教更加森嚴的明清,開始不斷有人提出質疑,認為此事是有人造謠,但是很少有人拿出過硬證據。

僅有一位根據李清照的《金石錄後序》所記載的流落經歷,比對張汝舟在那幾年的經歷認為兩人在地理上就不可能在一起。但其實有兩個張汝舟,這個履歷較詳的張汝舟比娶了李清照的小官張汝舟地位高很多,並非一個人。

根據現有資料,筆者認為這段經歷是有的。不必因為她是詞人心中的女神而為之隱諱,畢竟她知道自己被騙婚後沒有屈從,而是選擇了抗爭,這個女子為自己的尊嚴做了該做的事,我不認為她有何慚愧之處。

宋代在制度上已經為婦女地位做出了一些進步性貢獻,然而在人治的社會,朝野上下的觀念往往才是殺人利器。如同纏足之風,本來是南唐李後主宮中的一種時尚,後來傳到民間卻漸漸成為主流,進而成為必須,這就是民風觀念的可怕。

看看當時人對她不幸的婚姻表現出來的譏笑與幸災樂禍吧:

“傳者無不笑之。”──(宋)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晚節流蕩無依。”──(宋) 王灼《碧雞漫志》

“然不終晚節,流落以死。天獨厚其才而嗇其遇,惜哉﹗”──(宋) 朱彧《萍洲可談》

“格非之女,先嫁趙……然無檢操,晚節流落江湖以卒。”──(宋) 晁公武《郡齋讀書志》

“晚節頗失節。”──(宋) 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

真正的社會進步,取決於民眾的觀念進步。民眾的觀念不進步,倒退就永遠有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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