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的諸多大慘案中,希特勒對猶太人所進行的種族清洗絕對名列“慘榜”前排。希特勒對猶太人的迫害是長期的,是無人性的,更是全面性的。
你可能想不到,希特勒滅絕猶太人的第一步,竟然是從法律先入手——他通過法律手段直接讓60萬猶太人喪失國籍,成為無根之人。
時間回到1935年9月15日,希特勒在紐倫堡發布了一法律,即《紐倫堡法律》,該法律規定:剝奪猶太人的德國公民權;不準猶太人有效忠德國的行為等。
《紐倫堡法律》的正式生效,使60多萬德國猶太人喪失了國籍,成為無根之人!但這僅僅是噩夢的開始,在此之後,德占區數以百萬計的猶太人相繼失去國籍。
希特勒的目的很簡單,也很純粹——先讓猶太人失去立足之地,再對其進行種族清洗。
為了對猶太人進行種族隔離,《紐倫堡法律》不但剝奪猶太人的公民權,還認定猶太人和非猶太人結婚是非法的。這樣的婚姻若是不離婚,那就等著坐牢吧。
從《紐倫堡法律》的內容中不難看出,希特勒對猶太人非常憎恨,而且到了一種畸形的程度,只是可憐了無數因此喪命的猶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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