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點評十大奸臣 和珅第十秦檜只能排第七

奸臣,在百科中的解釋是:“指弄權營私、殘害忠良、不忠於君主的大臣”。對君主,逢迎獻媚,迎合溜須,結黨營私,排除異己,自私自利,從不大公無私的提醒警示,不忠於君主;欺下瞞上,對下百姓為己利益打擊報復、橫徵暴斂,濫殺無辜。甚至弒君殺臣,弄權誤國營私、殘害忠良之臣。

奸臣解釋奸臣解釋

在官修史書《明史》中這樣記載“竊弄威柄、勾結禍亂、屠害忠良、心跡俱惡、終身陰賊”者。(《明史》208卷)。在最新點評的十大奸臣中,他們有的中飽私囊,魚肉百姓;有的勾結黨派,禍害國家。

(10)和珅(1750年5月28日—1799年2月22日):和珅曾擔任和兼任清朝數十個官職,封一等忠襄公和文華殿大學士,其職務主要包括內閣首席大學士、領班軍機大臣、吏部尚書、戶部尚書、刑部尚書、理藩院尚書,還兼任內務府總管、翰林院掌院學士、《四庫全書》總纂官、領侍衛內大臣、步軍統領等數十個清朝中央政府的關鍵要職。他利用職務之便,結黨營私,聚斂錢財,打擊政敵。此外,和珅還親自經營工商業,開設當鋪七十五間,設大小銀號三百多間,且與英國東印度公司、廣東十三行有商業往來。嘉慶四年(1799年),嘉慶帝即下旨將和珅革職下獄。和珅所聚斂的財富,約值八億兩至十一億兩白銀,所擁有的黃金和白銀加上其他古玩、珍寶,超過了清朝政府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乾隆帝死後十五天,嘉慶帝賜和珅自盡。

九千歲魏忠賢九千歲魏忠賢

(9)魏忠賢(1568年-1627年12月11日):明熹宗時期,出任司禮秉筆太監,極受寵信,被稱為“九千九百歲”,排除異己,專斷國政,以致人們“只知有忠賢,而不知有皇上”。崇禎皇帝朱由檢繼位後,打擊懲治閹黨,乘嘉興貢生錢嘉征彈劾魏忠賢十大罪,將他安置到鳳陽,不久下令逮捕法辦,魏途中聞訊自縊死。

嚴嵩嚴嵩

(8)嚴嵩(1480—1569):由於嚴嵩善於阿諛奉承,以六十二歲高齡,得為首輔。1539年後,世宗嘉靖皇帝沉迷道教,二十年不理朝政,嚴嵩作為首輔把持朝政,排除異己,殺害忠臣,對邊事忽視,邊防廢馳,財政枯竭,國家汲汲可危。尤其在70歲後,他因年高體弱,把朝政交給兒子嚴世蕃處理。嚴世蕃依仗權勢,買賣官職,橫行霸道,搜刮珍寶,致人家破人亡而不惜,引起眾怒。三年後,嚴世蕃因通倭罪被殺,嚴嵩被召令乞食回鄉。

秦檜秦檜

(7)秦檜(1090年-1155年):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檜逃回臨安,力主宋金議和。紹興元年(1131年),擢參知政事,隨後拜相,次年被劾落職,紹興八年再相,前後執政十九年,歷封秦、魏二國公,深得高宗寵信。紹興二十五年(1155),秦檜病逝,贈申王,謚忠獻。開禧二年(1206年),宋寧宗追奪其王爵,改謚謬醜。秦檜在南宋朝廷內屬於主和派,奉行割地、稱臣、納貢的議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間,他極力貶斥抗金將士,阻止恢復;同時結納私黨,斥逐異己,屢興大獄,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口蜜腹劍李林甫口蜜腹劍李林甫

(6)李林甫(?―公元752年):林甫善音律,無才學,會機變,善鑽營,是一個口有蜜而腹有劍的陰險之徒。初任皇宮侍衛千牛直長。開元初,升為太子中允。不久通過他舅姑夫的叔叔侍中乾曜的關係,升至國子司業。開元十四年(公元726年)遷為御史中丞,歷官刑部、吏部侍郎。至此,他已躋身李唐高層統治者行列。其時武惠妃專寵,李林甫極盡逢迎諂媚之能事。在任19年中,唐王政事敗壞,終於釀成“安史之亂”。

來俊臣來俊臣

(5)來俊臣(651年—697年):唐朝武則天執政時的著名時酷吏,他是典型的迫害狂,被他定罪冤殺的有一千多家,按當時一人治罪牽連幾十人或上百人的情況來推算,被他冤殺的有幾萬到十幾萬人。因告密得武則天信任,歷任先後任侍御史、左台御史中丞、司僕少卿,成為武則天在政爭中的鷹犬。組織數百名無賴專事告密,又設推事院,大興刑獄,與其黨羽朱南山等撰寫《羅織經》,製造各種殘酷刑具,採取逼供等手段,任意捏造罪狀致人死地,大臣、宗室被其枉殺滅族者達數千家。

董卓董卓

(4)董卓(?-192年5月22日):原本屯兵涼州,於靈帝末年的十常侍之亂時受大將軍何進之召率軍進京,旋即掌控朝中大權。其為人殘忍嗜殺,倒行逆施,招致群雄聯合討伐,但聯軍在董卓遷都長安不久後瓦解。後被其親信呂布所殺,餘部由李傕等人率領。

梁冀梁冀

(3)梁冀(?-159年9月9日):東漢大臣,專擅朝政,結黨營私,任人唯親,大肆將官爵給予親族。梁氏一門前後七人封侯,三位皇后,六位貴人,兩位大將軍,女人擁有食邑稱君的有七人,娶公主的三人,其餘任卿、將、尹、校的共五十七人。順帝死後,於梁太后合謀,先後立沖、質、恆三帝,專橫朝政20年。

趙高趙高

(2)趙高(?-前207年):任中車府令,兼行符璽令事,“管事二十餘年”。秦始皇死後,趙高發動沙丘政變,他與丞相李斯合謀偽造詔書,逼秦始皇長子扶蘇自殺,另立始皇幼子胡亥為帝,是為秦二世,並自任郎中令。他在任職期間獨攬大權,結黨營私,征役更加繁重,行政更加苛暴。公元前208年又設計害死李斯,繼之為秦朝丞相。第三年他迫秦二世自殺,另立子嬰(秦始皇大兒子扶蘇的兒子)為秦王。不久被子嬰設計殺掉,誅夷三族。

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慶父不死,魯難未已

(1)慶父(?-前660年):春秋時期魯國貴族,魯莊公的弟弟。他慣於挑撥離間,先後殺了兩個國君,後來自縊身亡。成語“慶父不死,魯難未已”,就源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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