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是每個人都應該牢記的交通法則,也只有每個人都嚴格遵守這個法則,才能很大程度上避免交通事故。而古代時,雖然沒有小汽車這樣的高級的交通工具,但就算是馬車、牛車撞到人也是很危險的,因此古人是通過遵守什麼交通準則來避免交通事故的呢?
中國“靠左走”歷史悠久
古代中國,“以左為尊”還是“以右為尊”,並不是一成不變。周、秦、漢時,是“以右為尊”的,從東漢至隋唐、兩宋,逐漸形成了“左尊右卑”的制度,元朝又規定“以右為尊”,到了明清復改“以左為尊”。
但“以右為尊”的傳統在一個地方不適用,那就是乘車和走路之時。古代出行乘車之時,如果是日常出行,多人同乘,那么坐在左邊的人一定是尊長。如果是戰車,那么靠右的人一定是長官,靠左的人是車夫。這是為什麼呢?答案很簡單——為了安全。因為古代車行靠左,在戰場上坐在右邊相對安全一些。
唐朝時開創交通立法
唐太宗時期,著名政治家馬周制定了行人“入由左,出由右”的規定,即進城門必須靠左邊行走,出城門則必須靠右行走,這個規定是我國古代最早的交通規則。
後世不僅出入城門按照此規則,其他諸如出入宮殿、房屋、校場、廟宇等也都按此行事。
當然,這些規則對皇帝並不適用,因為皇帝自古以來都要走“專用道”,進出“專用門”,如果有他人誤闖或僭越,那等待他的就是“十惡不赦”中的“大不敬”罪名,輕則流放處斬,重則全家受到連累。
唐朝對駕車傷人的規定
駕車傷人在唐朝是有專門法律規定的,《唐律疏議》卷二十六中,有“街巷人眾中走車馬”一條規定:“諸於城內街巷及人眾中,無故走車馬者笞五十,以故殺人者減斗殺傷一等。”這個法條的意思是:在眾人中跑車馬傷人的,比照斗殺傷之罪減少一等量刑。
值得一提的是,唐代制定的《儀制令》,目前被認為是中國最早和最全面的道路交通法則,其影響至今仍在。
《儀制令》由唐太宗親自發布實施,主要規制目的在於“禮儀”方面,同時也將道路交通作為重要一條加以單獨規定,即“凡行路巷街,賤避貴,少避老,輕避重,去避來”。
唐朝 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