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戒指最早的含義:妃子月事的標誌

戒指是一種戴在手指上的裝飾品,一直以來,都被認為是愛情的信物。男女都可佩戴,材料可以是金屬、寶石、塑膠、木或骨質。它究竟屬於哪一國家的發明創造,還沒有定論。在中國,戒指至少有兩千多年的歷史了。

戒指戒指

在我國古代較早的時候,戒指並不代表愛情,而是一種“禁戒”的標誌。女性戴戒指是用來記事的。當時皇帝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皇上每天都會選妃陪伴,後宮中的妃子們如果來了月事,便會戴上戒指,作為一種信號使用。當後宮妃子妊娠時,也會戴一枚金戒指在左手上,以示戒身。如果後宮中哪一位被皇上看上了,宦官就記下她陪伴君王的日期,並在她右手上戴一枚銀戒指作為記號。

後來戒指逐漸演變成了愛情的信物。東漢時期,民間已將戒指作為定情之物,青年男女通常會互贈指環來表達愛慕之情。到了唐代,用戒指當定情信物的習俗就更加盛行了,並一直延續到了今天。

戒指戒指

歐洲女性是從14世紀開始普遍戴戒指的。最初在古羅馬,戒指是被用來做印章的。古代統治者有將代表權貴的印章隨時帶在身上的習慣,但又嫌拿在手上累贅,於是有人想到鑲一個圓環,把它戴在手指上。天長日久,人們發現男人手上的小印章挺漂亮,於是不斷改良,並演變成了女士的飾品。

世界上第一個將戒指當做訂婚信物的人是奧地利王麥士米尼。1477年,麥士米尼認識了瑪麗的公主,並為她的美麗容貌和優雅舉止而傾倒,可瑪麗早已許婚於當時的法國王儲。但是他仍不放棄,為了贏得瑪麗的愛,麥士米尼命人專門打造了一枚珍貴的鑽石戒指,送給瑪麗。瑪麗面對這隻精雕細刻、閃閃發光的鑽石戒指和麥士米尼的熱烈追求,終於改變了初衷,嫁給了麥士米尼。從此,鑽石戒指便成了西方人的訂婚信物。

戒指戒指

關於戒指戴在哪個手指上,也有約定的習俗:一般戴在食指表示想結婚;戴在中指上代表正在戀愛;戴在無名指上代表已經訂婚或已經結婚;戴在小指表示單身。戒指一般應戴在左手上,這也是世界各國所接受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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