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書上西周滅亡真相 天災人禍加周幽王背黑鍋

“庫姆米”幽王元年(前781年),宣王之子宮涅繼位,即歷史上大名鼎鼎的周幽王。去除由東周史官編造而經司馬遷加工的“烽火戲諸侯”和“千年龍唾”兩個明顯荒誕的故事,我們梳理《國語》、《竹書紀年》和《史記》等古籍可以歸納出有關西周滅亡的三個事實:

其一、自然災異頻發。

幽王二年(前780年),發生了大旱災,涇河、渭河和洛河枯竭,《谷風》中描繪說“習習谷風,維山崔嵬。無草不死,無木不萎”,岐山崩(大地震)。《十月之交》對此進行了描繪中:“燁燁震電,不令不寧,百川沸騰,山冢皋崩。高山為谷 ,深谷為陵”。

幽王三年(前779年),冬天有大雷電。

幽王四年(前778年),夏天六月下霜,《正月》中描繪道“正月繁霜,我心憂傷”。

幽王六年(前776年),冬天發生了日食。

幽王十年(前775年),秋天九月桃杏結果。

《桑柔》中記載了一場大蝗災:“天降喪亂,滅我立王。降此蟊賊,稼穡卒癢。哀恫中國,具贅卒荒。靡有旅力,以念穹蒼”。

周幽王周幽王

在古人看來,災異連連是因為君王無道,獲罪於天,無疑是昏君禍國論、女色亡國論的鐵證,幽王時的諷刺詩作者們就直接稱為“天降喪亂”。但從今天來看,這只能表明幽王時期自然災害頻發,自然會帶來經濟的凋敝、人口的死亡和逃亡,給風雨飄搖中的周王朝帶來更大的壓力。但畢竟這些自然災害不是幽王帶來的,而且自然災害也不足以直接毀滅一個王朝。可以作為反證的是宣王時期的災害尤其是旱災也十分嚴重:“旱既大甚,滌滌山川。旱魃為虐,如惔如焚”(《雲漢》),但卻迎來了中興之世。因此,自然災害實際上只能作為西周滅亡的一個大背景。

烽火戲諸侯烽火戲諸侯

而另兩個和西周滅亡的事實就是——

其二、幽王易儲,申侯聯合曾侯和西戎夾擊;

其三、當宗周遭到攻擊時,諸侯大多袖手旁觀。

傳統上都把幽王三年(前779年)褒姒入宮視作西周末日的開始。但實際上真正解開西周滅亡之謎的關鍵時間點卻是幽王五年(前777年),因為在這一年有兩個重要人物被迫離開鎬京。這兩個人物的離開證明了幽王並非傳說中僅僅貪戀女色的昏庸無為之君,但也正因此加速了西周國祚的結束。

尹吉甫尹吉甫

第一個大人物是一位白髮蒼蒼的老者,他就是宣王時代的重臣皇父尹吉甫:“幽王五年,皇父作都於向”。早在宣王二年(前826年)時他就被任命為太師,此後輔佐這位先王達四十二年之久,包括參與東征淮夷和西伐西戎的戰爭。幽王繼位時,他又再次被任命為太師、卿士,這位重臣擁有如此大的權力和威望,也可以從金文中只有兩例大臣被加以皇的尊號看出來(另一位是成王時的太保召公)。然而僅僅四年之後,這位三朝元老(從他宣王二年就被任命為太師來看,皇父肯定在厲王時代擔任過高級官職)就被迫離開他度過了大半生的鎬京,遷移到向地(今河南濟源)。很顯然,能逼迫他離開鎬京的只有一個人,就是幽王自己。這並非簡單地新君清洗前朝舊臣的行動,而是疲弱不振的王權對日益增長的貴族勢力的本能恐懼和自衛,因為這些貴族甚至曾推翻正統的厲王、擁立共伯和攝行天子事而居然沒有受到宣王的任何懲罰。

函皇父鼎,皇父所作青銅器群中的一件,現藏陝西歷史博物館函皇父鼎,皇父所作青銅器群中的一件,現藏陝西歷史博物館

然而,這次政治清洗卻沒有帶來王朝的新生,反而成為取禍之道。在《十月之交》中作者列舉了皇父的政治盟友們:司徒番、冢宰家伯、膳夫仲允、內史棸子、趣馬蹶、師氏楀,而其中有好幾位是宣王時的重臣或其後人(番、仲允、蹶)。很顯然,隨著皇父的失勢和東遷,這些重臣即便不隨其東遷也不可能再得到幽王的重用。取代他們的是兩位出身顯赫的新貴,一位是虢氏家族的首領虢石父,他代替皇父成為卿士,虢氏不但從懿王開始就成為西六師的指揮者,多次主持與西戎的戰爭,而且虢石父的長輩虢公長父、虢文公分別為厲王和宣王最信任的大臣之一,歷來便與王室關係密切。另一位則是幽王的叔叔、宣王的弟弟鄭伯多父(也就是鄭桓公),作為大貴族中與宣王血緣最親近的人之一,他被任命為司徒。然而較之經營幾十年的皇父集團,這個新的權力架構未免顯得太過於單薄了,而且大批朝廷重臣被清洗或被迫離開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鎬京朝廷本就衰微的力量。

周朝初年周朝初年

而皇父的出奔,則和另一個人的逃離息息相關。他就是幽王的太子宜臼,投奔的方向則是西申。這絕不僅僅是申後與褒姒兩個女人之間的宮斗,因為宜臼的母族是申侯,西方最強大的諸侯。這個諸侯國早在成王時代便參加了成周的諸侯大會“西申以鳳鳥,鳳鳥者,戴仁抱義掖信”(《逸周書王會》),它和周人的關係也十分密切,是周文王的母親大姜的母邦姜姓諸侯國之一“齊、許、申、呂由大姜”(《國語周語》)。而且它與秦國也有婚姻關係。據《史記秦本紀》記載,周孝王寵愛大駱的兒子非子,想讓他取代大駱的另一個兒子適成為大駱的繼承人,但適的外祖父是申侯,他便提醒周孝王說:“昔我先酈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潏,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復與大駱妻,生適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為此孝王只得改變初衷,將非子封到秦地。

犬戎滅周犬戎滅周

秦人的先祖戎胥軒和大駱兩次與西戎通婚,是西周西北邊境安全的保障。這不僅因為申國是西方最強大的諸侯,也因為申侯本身就與周王室關係密切(實際上厲王和幽王的王后都是出自申國),更因為申國本身就和西戎關係密切,這從周王室不止一次的將他們叫做“申戎”中便可看出。可以說申國自己就是最強大的戎。由此也不難理解,而在進入幽王時代後,周戎間的戰爭並未停息,幽王四年(前778年),秦莊公長子世父說西戎殺害了我的祖父,我不殺掉戎王,絕不回城,將職位讓給襄公,率軍攻打西戎。幽王六年,伯士帥奉命討伐六濟之戎,但再一次遭到失敗。

在驅逐了皇父的勢力後,信心大增的幽王認為再讓一位有著戎人血統的王子繼承王位顯然是不合時宜的,更不能容忍強大的申侯在王室中勢力貫穿於厲王、宣王、幽王、三代(厲王之妻族、宣王之母族、幽王之妻族、宜臼之母族)。於是他開始了政治清洗的第二步,此時出現的褒姒與其兒子伯服實際上成為一顆很有價值的棋子,至於褒姒是否有著一笑傾國的魅力則是次要的。

幽王八年(前774年),在確信已經將皇父和申侯的勢力清洗完畢、完全掌控朝政之後,幽王做出了他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錯誤的決定:立褒姒之子伯服為太子。

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鐘,他的祖先曾參加滅西周之戰曾侯乙墓出土的編鐘,他的祖先曾參加滅西周之戰

外甥被廢除太子之位,被迫逃亡來母邦,不但讓申侯的個人感情難以接受,更加對其政治勢力是一個沉重的打擊。但從幽王五年到幽王九年整整四年間,申侯卻沒有任何大的舉動。因為他明白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貿然挑戰天子的權威依舊有著巨大的風險,同時他也對幽王是否能回心轉意有著幾分期待,而即便想要推翻幽王,也必須有足夠的理由,在大義名分上站得住腳。

也許正是這種按兵不動的態度,讓幽王錯誤的估計了形勢,才做了立伯服為太子的輕率舉動。此舉不但讓周申之間的關係完全決裂,而且也讓申侯等到了他期待已久的東西:大義名分。周朝極為重視宗法制度,而嫡庶長幼之分更是宗法的禁忌。幽王廢長立幼,正好給了申侯推翻幽王、讓自己的外甥登上王位的最好口實。於是在幽王九年(前773年),申侯向與周王室的敵人曾國(幽王二年,王師曾聯合晉國討伐曾侯)和西戎派出了使節,建立了軍事同盟。

第二年,也許是得知了三方結盟的情報,幽王在太室山召開了諸侯大會,尋求諸侯的支持。這次盟會的詳情如何,各方諸侯的表態如何,我們不得而知。但這次盟會不但無異於對申國的宣戰書,也暴露了周幽王自己的虛弱,因為他已經無法直接向諸侯發號施令,命令他們派軍相助。

雙方徹底決裂後,接下來便是這齣大戲最高潮也是最撲朔迷離的部分,幽王十一年的那場大亂。對此,正統史書《周本紀》的記載為:“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舉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東遷於雒邑,辟戎寇”。

然而除了最明顯的烽火戲諸候說純屬虛妄外,這段記載還有多處在隱藏事實的真相。

周平王周平王

第一、戰爭過程被修改了。據竹書紀年記載,是幽王十年秋九月之後王師主動發動了對申國的征伐,原因是逼迫申國交出廢太子宜臼而被拒絕。之後繒國聯合西戎對周軍進行了反撲。反周聯軍攻入宗周,幽王、鄭桓公和太子伯服向東逃難,在鎬京以東五十公里處的驪山被追兵殺害,美麗的褒姒則成為西戎的戰利品,不知所蹤。而《周本紀》中強調“申侯怒”、“(諸侯)兵莫至”,則掩蓋了申侯精心策劃的反周陰謀(從幽王五年到幽王十一年經歷了六年之久,絕非一時的憤怒),迴避了申侯和平王自己才是對抗王命者,而將平王和申侯塑造成討伐無道昏君的復仇之師、正義之師。

第二、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在幽王被殺之前,廢太子宜臼已經在申國被擁立為王“先是申侯、魯侯(當為曾侯)、許文公立平王於申。以本太子,故稱天王”,這是公然的叛逆行為。雖然由於學者大多認為古本竹書紀年可信性不如今本,因此這條記錄的真實性存疑。但即便按照今本竹書紀年的記載,幽王十一年“申侯、魯侯(當為曾侯)、許男、鄭子立宜臼於申”,由於此時並未註明月份,所以依舊不排除在幽王死前宜臼已經被擁立為王的可能。即便是在幽王死後才被擁立,但是一則宜臼已經被幽王廢除太子之位,儘管這也值得同情,但是他卻在申侯的幫助下引狼入室,弒君殺父,完全喪失了道義上的優勢;

二則參加擁立的諸侯僅有四人,其中申侯和曾侯均為叛逆,許男(許文公)為申侯的同姓,鄭子(應當為鄭桓公之子鄭武公)是否參加了擁立十分可疑,因為不僅古本竹書紀年不載,而且鄭莊公的父親剛剛被申侯為首的聯軍殺害,從情理上不太說得過去。即便他真的為了某種政治目的,參加了擁立,但是此時鄭還不是名正言順的諸侯(平王十年才正式成為諸侯),無權參加擁立。而齊、晉、魯、宋、燕、衛等大國並未參與,晉、芮、魏、虞、魯、衛、秦等國更一度拒絕承認平王政權的合法性。縱然幾十年後,有些諸侯依舊對這些弒君者保持了不屑的態度。如平王死後,與周王室關係最親密的魯國拒不奔喪,當平王的繼承者周桓王派遣使者(還是和魯國關係較近的周公)請求魯國資助喪葬費的時候也被以不符合禮法為由拒絕。

第三、更重要的是,《周本紀》掩蓋了一個十分重要的事實,那就是在幽王死後,平王並沒有馬上成為正統的周王,當時出現了另一個周王,而且他的正統性比平王還要強些。這就是竹書紀年中所說的“攜王”。清華簡讓我們更為清楚的看到了這段“二王並立”的歷史,幽王被殺之後:“邦君、諸正乃立幽王之弟余臣於虢,是攜惠王。立廿又一年,晉文侯仇乃殺惠王於虢”。較之為少數諸侯(為首的還是勾結外敵叛逆者)所擁立的有弒君殺父嫌疑的廢太子宜臼,幽王的弟弟余臣不僅得到執政者虢石父的支持,而且是畿內諸侯(邦君)和朝廷群臣(諸正)集體擁立,又沒有政治上的巨大污點,其實擁有更大的正統性。這種正統性甚至在二十一年他被晉文侯殺害之後也沒有消失,這可以從他得到王的諡號,並且是佳謚得到佐證。相比而言,初期的平王政權倒更象一個篡位者組成的偽政權。

本文經指文烽火工作室授權發布。主編原廓,作者吳越飛歌。任何媒體或者公眾號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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