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殺死父親的家族賣命,這樣的人值得讚美嗎?

我們常能看到這樣的事。

某某冬粉握到了偶像的手,說自己要三月不洗手;

某某人被大人物握了一下手,也說三月不洗。

握到那隻平日難以握到的手,對普通人而言,是多大的榮幸啊!甚至說得不好聽一點,三月不洗,雖未必成為事實,但其心已近於卑躬諂媚了!

給殺死父親的家族賣命,這樣的人值得讚美嗎?給殺死父親的家族賣命,這樣的人值得讚美嗎?

(冬粉與偶像)

今日要說的這人,卻正好相反。

嵇紹,嵇康之子。

我們知道,嵇康是曹魏時期竹林七賢之一,因得罪司馬氏被殺,臨刑之時,一句廣陵散於今絕矣使得千載而下的讀書人心有戚戚,對那些藉故傷害知識者的掌權派深切痛恨。

然嵇紹,卻在戰爭中為保衛那個說老百姓沒飯吃幹嘛不吃肉末的晉惠帝司馬衷而死。當時百官奔散,唯嵇紹整好衣冠,“以身捍衛,兵交御輦,飛箭雨集,紹遂被害於帝側,血濺御服”。這讓司馬衷大受感動,“深哀嘆之。及事定,左右欲浣衣,帝曰:‘此嵇侍中血,勿去’。”

可正因這些事,卻讓嵇紹受到一些誤解,覺得他不該服務於害死父親的司馬氏,更不該愚忠於傻皇帝司馬衷。

但,唐朝房玄齡等人在修撰《晉書》時把他歸入《忠義傳》,其理由並非僅僅是皇朝統治者們需要嘉獎那些拚命保衛皇帝——不管是好皇帝還是壞皇帝——的人,更有其它原因。

在那八王為亂的時代,嵇紹在哪個王把持的朝廷下做官,不是重點,因為那是司馬氏的家事。這個,千年之後的明成祖朱棣對方孝孺等人說得很清楚。不為“父”報仇,也不是重點,畢竟,他爸不是晉惠帝殺的;重點在於——

他在朝廷,說過什麼,做過什麼,是否敢於犯顏直諫逆權臣之鱗?是否表現出了作為大臣的氣節?是否努力去做對百姓有利的事?

我們各舉一個例子。

齊王司馬炯輔政之時,某次嵇紹到他那去匯報工作,正好司馬炯在舉行宴會呢!在座大臣董艾有意無意地向齊王進言,“嵇侍中善於絲竹,公可令操之”。

話音剛落,執行力超高的侍從已把琴送了上來。

但嵇紹去“推而不受”。

司馬炯有些不悅,說今天大家玩得這么開心,你怎么可以掃興呢?

嵇紹不急不慢,說了自己的理由——

我今天穿著官服來是找你談公事的,你卻讓我做樂工做的事,這符合朝廷的法度嗎?如果是您的私人宴會邀我去玩,我絕對會給大家獻上一曲。

給殺死父親的家族賣命,這樣的人值得讚美嗎?給殺死父親的家族賣命,這樣的人值得讚美嗎?

列位,司馬炯想來會發怒吧?當著這么多人的面不賣我面子,你不想混啦?

然而,實際卻是——

司馬炯“大慚。艾等不自得而退”。

可見,西晉諸王雖殺來殺去,有時還是知點廉恥的。

第二個例子,還是關於司馬炯的。

《晉書》說他“既輔政,大興第舍,驕奢滋甚”。嵇紹看不下去了,上書反對,說“今大事始定,萬姓……鹹待覆潤,宜省起造之煩,深思謙損之理”,“承毀敗太樂以廣第舍,興造功力為三王立宅,此豈今日之先急哉!”

百姓疲苦,你們又不是沒房子住,建什麼建呀?

不過這次——

司馬炯沒聽他的,繼續大建特建,卻也“謙順以報之”。

從以上兩事,可見嵇紹,是做了作為一個心懷天下的讀書人,應該做的事。

給殺死父親的家族賣命,這樣的人值得讚美嗎?給殺死父親的家族賣命,這樣的人值得讚美嗎?

(八王之亂 圖取其義)

他也因此受到很多人的愛戴。

成都王等來攻打掌權的長沙王時,長沙王問兵將,你們願在誰的帶領下戰鬥啊?眾人大吼——願嵇侍中戮力前驅,死猶生也。

嵇紹死後,“門人故吏思慕遺愛,行服墓次,畢三年者三十餘人”。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這些話在很多人那只是說說而已,嵇紹卻真正享受到了這種待遇。

這豈是泛泛之輩所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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