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

(1)心的生理功能 (2)肺的生理功能 (1)膽的主要生理功能

執業藥師證書樣本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2011年執業藥師證書樣本

考試簡介

一、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由國家人事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擬訂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編寫培訓教材,建立試題庫及考試命題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的原則,統一固化並組織考前培訓。人事部負責組織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考試工作進行監督、指導並確定合格標準。
二、考試科目:
執業藥師考試科目及類型要求序號科目考試型式
1 藥事管理與法規 客觀題
2 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3 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4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 客觀題
5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客觀題
6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客觀題
7 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 客觀題 
三、從事藥學專業工作的考生報考1、2、3、4四個科目,從事中藥學專業工作的考生報考1、5、6、7四個科目。
四、(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二)在本年度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中,對各單位在藥學(中藥學)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免試部分科目,只參加《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一個科目的考試:
1、1988年底以前,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大專學歷,連續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0年,並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2、1990年底以前,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大學本科學歷,連續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工作滿8年,並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
3、1999年4月1日以前,在藥學(中藥學)專業崗位上工作,按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為藥學(中藥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屬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的考試。
六、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考場須設在省轄市以上的中心城市和行政專員公署所在城市。應試人員憑考試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請考生留意當地報紙、電台、人事考試部門發布的通知。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七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五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三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一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成績管理:考試以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報考全部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通過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年度內通過考試。
四、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考試人員請持畢業證、職稱證、身份證(原件)、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張。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由人事考試部門負責審核並存檔備查。免試人員的資格條件,由各市人事局職稱部門負責審查。

報名時間

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時間一般在每年的4-7月份左右,具體時間由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布。

考試合格標準

根據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專業名稱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執業藥師  藥事管理與法規 100  60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100 60
藥學專業知識(一) 100 60
藥學專業知識(二) 100 60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100 60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100 60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0 60 

二、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各專業考試成績進行覆核,確認無誤後,與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並將核准後的數據,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於12月20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檔案精神,及時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並抓緊做好相應專業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後期的各項工作。

成績管理

考試以兩年為一個周期,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屬於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的考試。

免考規定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具備上述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2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條件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條件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考試教材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分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 作 者: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出版社: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1
藥事管理與法規(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應試指南) 2011 原價:59元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11) 原價:35元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應試指南) 2011 原價:65元
藥學專業知識(一)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應試指南 2011 原價:85元
藥學專業知識(二)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應試指南 2011 原價:87元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原價:57元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原價:72元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教材-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原價:75元

考試安排

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每個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為兩個半小時。原則上只在省會城市設立考點。
2011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在10月15、16日兩天進行。具體科目及時間安排如下: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2011年10月15日 上午 09:00 - 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2011年10月15日 下午 14:00 - 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2011年10月16日 上午 09:00 - 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2011年10月16日 下午 14:00 - 16: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考試大綱

執業藥師考試教材選擇
報考藥學專業的考生1、2、3、4四個科目;
報考中藥學專業考生1、5、6、7四個科目。
2010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引(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大綱)
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包括執業藥師在實際工作中開展業務活動、從事藥學服務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集中反映了執業藥師理論聯繫實際,獨立解決和處理有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是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內容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執業藥師的職責與執業活動的需要,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的考試內容主要包括:
1.中醫理論與中醫診斷學基礎知識。
2.常見病的辨證論治以及民族醫藥基礎知識。
3.常用醫學檢查指標的正常值參考範圍以及檢查結果的臨床意義。
4.藥學服務與諮詢的基本內容。
5.中藥調劑的基本知識與操作技能。
6.中藥的貯藏與養護知識。
7.非處方藥知識。
8.中藥的合理套用與中藥不良反應。
9.中醫藥文獻與信息以及醫療器械的有關知識。
2010年執業藥師——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考試大綱
大單元 小單元 細目 要點
(一)中醫學的基本特點
1.整體觀念 整體觀念的主要內容
2.辨證論治
(1)症、證、病的區別
(2)辨證與論治的關係
(二)陰陽學說
1.陰陽的屬性 事物陰陽屬性的分析和運用
2.陰陽的相互關係
(1)陰陽的對立制約
(2)陰陽的互根互用
(3)陰陽的消長平衡
(4)陰陽的相互轉化
3.陰陽學說的臨床套用
(1)在疾病診斷中的套用
(2)在疾病治療中的套用
(三)五行學說
1.五行與五行學說 五行的特性
2.五行的生克乘侮
(1)五行相生的形成和規律
(2)五行相剋的形成和規律
(3)五行相乘的形成和規律
(4)五行相侮的形成和規律
3.五行學說的臨床套用
(1)在疾病診斷中的運用
(2)在疾病治療中的運用
(四)藏象
1.五臟的生理功能
(1)心的生理功能
(2)肺的生理功能
(3)脾的生理功能
(4)肝的生理功能
(5)腎的生理功能
2.五臟之間的關係
(1)心與肺的主要生理關係
(2)心與脾的主要生理關係
(3)心與肝的主要生理關係
(4)心與腎的主要生理關係
(5)肺與脾的主要生理關係
(6)肺與肝的主要生理關係
(7)肺與腎的主要生理關係
(8)肝與脾的主要生理關係
(9)肝與腎的主要生理關係
(10)脾與腎的主要生理關係
3.五臟與志、液、體、華、竅的關係
(1)心與志、液、體、華、竅的關係
(2)肺與志、液、體、華、竅的關係
(3)脾與志、液、體、華、竅的關係
(4)肝與志、液、體、華、竅的關係
(5)腎與志、液、體、華、竅的關係
4.六腑的生理功能
(1)膽的主要生理功能
(2)胃的主要生理功能
(3)小腸的主要生理功能
(4)大腸的主要生理功能
(5)膀胱的主要生理功能
(6)三焦的主要生理功能
5.奇恆之腑
(1)奇恆之腑所包括的組織器官
(2)腦的生理功能及與五臟的關係
(3)女子胞的生理功能及影響其功能的生理因素
6.五臟與六腑的關係
(1)心與小腸的主要生理關係
(2)肺與大腸的主要生理關係
(3)脾與胃的主要生理關係
(4)肝與膽的主要生理關係
(5)腎與膀胱的主要生理關係
(五)生命活動的基本物質 
1.氣
(1)氣的功能
(2)氣的運行
(3)氣的分類與分布
2.血
(1)血的生成
(2)血的運行
(3)血的功能
(4)氣與血的關係
3.津液
(1)津液的代謝
(2)津液的功能
(六)經絡
1.經絡系統的組成
(1)經脈的組成
(2)絡脈的組成
(3)連屬部分的組成
2.十二經脈
(1)走向和交接規律
(2)分布規律
(3)流注次序
3.奇經八脈
(1)奇經八脈的特點和作用
(2)督、任、沖、帶脈的基本功能
4.經絡的生理功能
經絡的主要生理功能
(七)體質
1.體質的形成與分類
(1)體質的構成和特點
(2)體質與臟腑經絡的關係
(3)體質與精、氣、血、津液的關係
(4)體質的分類
2.影響體質的因素
(1)稟賦、年齡、性別、情志、疾病
(2)飲食、勞逸、針藥
(3)地理環境及其他
3.體質學說的套用
(1)個體對某些病因的易感性.
(2)影響發病、病變的從化和傳變
(3)指導辨證與治療
論治
(一)治則與治法 1.治病求本
(1)治標與治本的運用
(2)正治與反治的運用
2.扶正與祛邪
(1)扶正與祛邪的區別
(2)扶正祛邪的運用
3.調整陰陽
(1)損其有餘和補其不足治則的區別
(2)損其有餘和補其不足治則的臨床套用
4.三因制宜
(1)因時制宜的原則和臨床套用
(2)因地制宜的原則和臨床套用
(3)因人制宜的原則和臨床套用
(二)常見病的辨證論治舉例
1.感冒 風熱感冒、風寒感冒的症狀、治法
2.咳嗽 風寒犯肺、風熱犯肺、燥邪傷肺的症狀、治法
3.喘證 風寒閉肺、痰熱郁肺、腎虛作喘的症狀、治法
4.不寐 心火熾盛、肝鬱化火、陰虛火旺、心脾兩虛的症狀、治法
5.胃痛 胃寒、食滯胃痛、肝氣犯胃、肝胃鬱熱、脾胃虛寒的症狀、治法
6.嘔吐 外邪犯胃、飲食停滯、肝氣犯胃的症狀、治法
7.泄瀉 傷食泄瀉、腎陽虛衰的症狀、治法
8.便秘 熱結腸胃、肝脾氣鬱、津虧血燥、陽虛寒凝的症狀、治法、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變化

2011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已發布,醫學教育網將大綱與2010年執業藥師考試大綱進行認真細緻的比對,總結出以下幾大新變化:

一、中藥部分

★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1.中藥學部分
與舊大綱相比,新大綱增加了兩項要求:
(1)中藥功效的認定、表述與分類,主治病證。
(2)96種較常用中藥的藥性(包括有毒與無毒)、功效、特殊用量用法及使用注意。
此外,舊大綱要求掌握120種常用中藥的藥性(包括有毒與無毒)、功效、主治病證、特殊用量用法、使用注意,與功效相似藥物的異同點。新大綱則要求掌握124種常用中藥的藥性(包括有毒與無毒)、功效、主治病證、特殊用量用法、使用注意,與功效相似藥物的異同點。
2011年新大綱增加的藥物如西河柳、浮萍、木賊、密蒙花、谷精草、半枝蓮、草果、路路通等。
2.中藥藥劑學(含中藥炮製學)部分
中藥藥劑學在主要方面的要求沒有大的變化,但在細節上也有了很多改動,增加了一些新的要求,如口服溶液劑、混懸劑、乳劑的質量要求與檢查。
中藥炮製學的要求變為:
(1)中藥製劑配伍變化的基本理論知識。
(2)中藥炮製的基本理論知識,常用炮製方法、輔料及其套用要點。
(3)常用中藥飲片質量要求、炮製作用及套用。
在具體的細節上有些說法進行了一些變更,但基本內容沒有變化。
舊大綱:(七)水飛法 水飛的目的、方法及作用 硃砂的炮製方法、注意事項與炮製作用
新大綱:(七)水飛 硃砂 炮製方法、注意事項與炮製作用
★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中藥鑑定學
(1)總論部分:2011年新大綱增加了研究和制定中藥規範化質量標準、古代中藥鑑定知識與本草著作、藥材的品種、種植與栽培。尤其要注意的是,在2011年的考試大綱中,增加了2010年版《中藥藥典》中與藥材鑑定相關的內容,這部分內容在2011年教材和大綱的總論部分占據一定的分值,不可忽視,新版教材和大綱,更重視中藥真實性鑑定、安全性檢測以及中藥的質量評價。
(2)各論部分:增添了很多藥物,注重了藥材與藥材,混淆藥材之間的對比鑑定要點。每味藥物的鑑別要點,均按照新版藥典進行了相應的變更,比如新版大綱將性狀鑑別更改為真實性鑑定,毒性成分更改為安全性檢測,理化鑑定更改為質量評價,並更詳細的區分了經驗鑑別、吸光度、浸出物以及含量測定等。
新增加的藥材有藏菖蒲、山麥冬、山藥、川射干、合歡皮、鶴虱、鐵皮石斛、香薷、艾片、冰片、雞內金等等。有些藥物更是要求除熟記本身的藥材鑑別要點以外,還要對其偽品的鑑別要點進行熟記。性狀相似易混淆中藥的鑑別,是新增加的內容,亦是難點重點內容。
2.中藥化學
2011年新版考試大綱與2010年相比,總論部分增加了色譜法和波譜聯用法在質量控制中的作用,各論部分按照章節的特點分別增加了新藥典中的質量控制成分、中藥在使用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比如貯存保管等醫學/教育網原創。根據新版大綱我們不難看出,中藥化學考試中,更注重對藥材實例的考核,按照新版藥典,進行了一些更正,貼近我們日常的工作,增加常用中藥材中所含有化學成分及其提取分離、結構測定和重點生物活性,使用時的注意事項和相關的質量控制成分的考核,新增加的內容,是難點重點內容。
★中藥綜合知識與技能部分
2011年新版考試大綱與2010年相比,中醫基礎理論部分,相對於體質、診斷基礎以及常見病的辯證論治舉例中均進行了更改並刪減了三個常見病。
民族醫藥部分,藏醫和七素與三根的關係,也有相應的變化。
檢驗部分,是整門中藥綜合中,變化最多和最大的,無論是數值、還是臨床的檢驗結果都進行了變更,增加了尿澱粉酶、糞便細胞顯微鏡檢查、血生化檢查、血糖、糖化血紅蛋白的檢驗結果等等。
中藥的調劑和藥物服務,相對來說變化比較小,按照新版藥典的要求,進行了簡單的調整,但是在貯藏和養護中,新增加了貯藏項下對各名詞術語的規定。
中藥綜合中,對於考試中占30分以上的非處方藥,2011年新大綱完全依照2010版中國藥典,進行了“換血性”大調整。
對於特殊人群的用藥、中藥的不良反應以及醫療器械基本知識,2011年新大綱則做了簡要調整,常用有毒中藥的反應和基本救治原則是變化最大的部分,考生應當尤其重視。

二、西藥部分

★藥學專業知識(一)
1.藥理學
(1)將原大綱中第三單元“傳出神經系統藥物”與第四章“中樞神經系統藥物”合併為一個單元,命名為“神經系統藥物”。
(2)將原大綱中“影響免疫功能藥物”調整為“其他類藥物”。
(3)部分章節的名稱有所變動,比如:原“精神藥物”變為“抗精神失常藥”,原“心境穩定劑”變為“抗躁狂症藥”等等。
(4)2011年考試大綱增加或刪除了一些藥物,但總體來說,實質性的變化不大,新增的內容是我們需要重點複習的。
2.藥物分析
整體觀之,《藥物分析》除新增了兩大內容以外,其他內容沒有太大的變化,考生應當重點掌握好前幾章的基礎內容。
(1)2011年考試大綱由原來的七個單元變更為九個單元,新增了兩大內容,即“滴定分析法”與“體內藥物分析法”。
(2)在舊大綱的基礎上,新大綱增加了一些幫助考生理解的基礎知識,比如“色譜法基礎”。
(3)新增了幾種藥物的分析,比如“氟康唑”、“左鏇糖酐40”等等。
★藥學專業知識(二)
1.藥劑學
總體來說沒有太大變化,某些章節變更。
(1)相對於其它科目來說,藥劑學的變化要少些。有些章節新增了一些內容,例如第八章“注射劑部分”新增了“輸液和分類與質量要求”、“葡萄糖輸液的處方分析、製備工藝及操作要點”;第九章“液體製劑部分”新增了“液體製劑的矯味與著色”。
(2)緒論部分刪除了對“不同分類方法所涉及到的劑型”的內容的介紹,“散劑”一章中刪除了“影響篩分的因素及粉末分等”的介紹。
2.藥物化學
《藥物化學》重點考察的仍然是每類藥物的分類、結構、作用機制,有些藥物的作用特點和副作用也要重點把握。總體來講,大綱變化比較大,考生應當注意一下。
(1)大綱中沒有了對“總論”的要求。
(2)2011年的考試大綱尤其重視代表藥物,每一章都增加了一系列代表藥物。(變化較大,考生請參照醫學教育網執業藥師頁面的大綱)。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有些章節的名稱有所改變,但是介紹的內容沒有變化,最大的變化在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中“常見疾病的自我藥療”中的疾病數從12種增加到了14種,新增的2種分別是“過敏性鼻炎的藥療”和“陰道炎的藥療”;第五章中把舊大綱中10種疾病的藥物治療變更為12種疾病的藥物治療。刪除了對腦卒中的介紹。而增加了痛風、慢性阻塞性肺病和抑鬱症的治療介紹。
★藥事管理與法規
藥事管理與法規的變化很大。從整體架構上來講,2011年的考試大綱由原來的三大部分調整為兩大部分,舊大綱中的第三大部分“藥學職業道德”被放在“藥事管理相關專業知識”下面。每一部分都新增了一些法條,例如中藥管理部分增加了《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對中藥管理的規定。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中增加了基本藥物的電子監管規定。法規中還增加了藥品標準的內容。

執業藥師考試過關率

據統計,從2004年起,全國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和實際參考人數連年出現較大幅度下降,最近3年參考人數分別為113767人、91370人、84407人。
2006年全國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人數為105838人,實際參加考試人數為84407人,合格人數為14174人,合格率為16.79%.
到2006年底,全國共有143681人取得執業藥師資格,其中藥學類96859人,中藥學類46822人。
2008年,據不完全統計,21.8萬人報名參加了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人數是我國實行執業藥師資格制度以來最多的一年。
據了解,隨著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即將實施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的逐步推行,執業藥師將在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領域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因此,這兩年來報考執業藥師資格的人數大幅上升。
到2020年,我國執業藥師估計有28萬人,但是根本無法滿足公眾迫切而巨大的需要,中國人民要再等待50年才能普遍享受到執業藥師提供的高水平、高質量的藥學服務和藥學保健關懷。急需刺激執業藥師隊伍迅速增長。

藥事管理與法規大綱調整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有關規定,結合2009年度國家修訂與頒布的藥事管理法規情況,我司在充分徵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對《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的部分內容進行調整。現將有關調整內容通知如下: 一、將《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一大單元“藥事管理相關知識”第一小單元“國家藥物政策與相關制度”的考核內容更新為2009年發布的“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內容。第二小單元“藥事管理體制”的考核內容,要求按照200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國辦發〔2008〕100號)確定的內容掌握藥品監督管理機構和藥品技術監督管理機構的主要職責。第三小單元“藥品質量及其監督檢驗”增加“國家藥品編碼”的考核內容。 二、將《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二大單元“藥事管理法規”第四小單元“高法、高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更新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9號)。在第二大單元“藥事管理法規”中增加《關於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兩個規範性檔案。 三、對《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三大單元“藥學職業道德”第三小單元“中國執業藥師協會對執業藥師的道德要求”的考試內容,要求按照中國執業藥師協會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並發布的《中國執業藥師職業道德準則》和《中國執業藥師職業道德準則適用指導》的內容掌握。附屬檔案:2010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調整內容及具體要求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司 二○一○年三月五日 附屬檔案: 2010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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