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資料
藥物名稱:骨化三醇
英文名稱:Rocalirol
英文別名:Calcitriol
類別:西醫藥物
藥效學
本藥是人體內維生素D3最重要的代謝活性產物之一,正常情況下,骨化三醇由它的前體25-羥膽固化醇在腎臟合成。人體每日生理合成的骨化三醇約為0.5-1.0ug。在股形成活躍期(例如生長或妊娠期),其合成量也略有增加。骨化三醇能促進腸道對鈣的吸收,並且調節骨質的鈣化。對於嚴重腎功能衰竭,特別是長期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內源性骨化三醇的合成明顯減少甚至完全停止。骨化三醇的缺乏對於腎性骨營養不良症的形成起著關鍵的作用。藥理學
口服本藥即可恢復腸道對鈣的正常吸收,糾正低血鈣,緩解肌肉骨骼肌疼痛。而且有助於恢復或降低過高的血清鹼性磷酸酶和甲狀腺素水平。對於手術後甲狀旁腺功能低下,特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低下和假性甲狀旁腺功能低下,服用本藥可以緩解低血鈣及其臨床症狀。至於維生素D依賴性佝僂病,其血清骨化三醇水平極低或為零,由腎臟合成的內源性骨化三醇不足,需要本藥作替代治療。對於抗維生素D型佝僂病,雖然長期療效尚未肯定,服用本藥可能有益,某些患者服用後能緩解低血磷症。對於由新生兒肝炎,膽道閉鎖,胱氨酸病,鈣和維生素D缺乏引起的佝僂病,本藥可提供有效的治療。
對於絕經後及老年性骨質疏鬆症,服用本藥能增加腸道鈣的吸收,提高血清鈣濃度,並減少錐體骨折的發病率。
藥動力學
通過給正常人服用H3標記和未標記的骨化三醇顯示,口服本藥能被人體迅速吸收,3-6hr血漿濃度達到峰值,服用7hr後尿排鈣明顯增高,雖然本藥的半衰期為3-3.5hr,通過給予每日2次,0.5或1ug的藥物後,所達到的尿排鈣穩定水平,停藥後仍未恢復至治療前的情況。但停藥或減量後幾天內,血鈣濃度就可恢復正常,比使用維生素D3或其衍生物的下血鈣恢復更快。口服吸收快,3-6小時達高峰,t1/2約3~6小時,經7小時後尿鈣濃度增加,單次口服劑量可持續藥理活性3~6日。
用法用量
成人劑量必須根據血清鈣的濃度為標準來調整。腎性骨營養不良症(接受血液透析治療的患者)最初劑量為0.25ug/日。1次/日,連服2-4周。對於血清鈣濃度正常或偏低的患者,0.25ug,每2日1次就足夠了。如果服用2-4周后病人的生化指標和臨床症狀沒有明顯的改善,可每隔2-4周將用量增高0.25ug/日。在這段時間內,應每周測血鈣至少2次。因為服用本藥後,腸道對鈣的吸收能力增加,所以有些患者可以維持低劑量的鈣劑補充而保證正常的鈣吸收。對於易發生高血鈣症的患者,只需補充小劑量的鈣劑或不需補充鈣。如患者同時使用巴土酸鹽或抗癲癇藥,則必須提高本藥的劑量。絕經後及老年性骨質疏鬆症推薦劑量為0.25ug/次,2次/日。最大劑量可至0.5ug,2次/日。在用藥後第1、第3、第6個月監測血鈣及血肌酐。正常者可每隔6個月監測。調整劑量期間,需每周監測血鈣。甲狀旁腺功能低減和佝僂病最初劑量是0.25ug,每日清晨服用。如果生化指標和臨床症狀沒有明顯改善,可以每膈2-4周提高藥物用量。
功能作用
對甲狀旁腺功能低下合併吸收不良的患者,可以增加本藥的用量。一般治療要點:治療初期應採用最小劑量。增加用量前必須對血鈣濃度進行嚴密的監測。應評估患者每日鈣的攝入量,必要時調整鈣的攝入量。當本藥的最佳劑量被確定後,需要每月檢測血鈣濃度。一旦發現血鈣超出正常1mg/100mL(正常平均值為9-11mg/100mL),就必須大量減少本藥用量或停藥,直至血鈣水平恢復正常。停用鈣劑也有助於迅速地恢復血鈣水平。有時需考慮是否降低飲食鈣的攝入量。出現高血鈣時,必須每日檢測血鈣和血磷的濃度。當血鈣濃度恢復正常後,可繼續服用本藥,但劑量應比以前每天減少0.25ug。
注意事項
本藥對於腸道,腎臟,骨骼內磷的轉運也起作用,所以必須根據血磷濃度來調整磷結合劑的用量(血磷的正常濃度:2-5mg/100mL或0.6-1.6毫克分子/L)。當高血鈣和高血磷症同時存在時(血磷>6mg/100mL或1.9毫克分子/L),可能引起軟組織鈣化。通過放射學檢查能發現鈣化灶。對於腎功能正常的患者,長期的高血鈣可能合併血清肌酐的升高。雖然通常這是可逆的,但在這些患者中,預防可能導致高血鈣的一切因素是非常重要的。腎功能正常的患者服用本藥,需要預防脫水。應當保證充足的液體攝入。極少量的角黃素作為賦形劑存在於本藥膠囊的外殼中。有報導它與視網膜上黃色結晶的沉積有關,特別是長期服藥後。對妊娠和哺乳的影響本藥的安全性在妊娠或準備妊娠的婦女中尚未肯定。
因而使用時應當權衡療效和可能對母嬰產生的潛在危險。有甲狀旁腺功能低下的孕婦用本藥治療時,妊娠末期應加大劑量,哺乳期減少劑量,須嚴密監測血鈣。
適應症
絕經後及老年性骨質疏鬆症,腎性骨營養不良症(慢性腎功能衰竭,特別是進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患者),手術後甲狀旁腺功能低下,特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低下,假性甲狀旁腺功能低下,維生素D依賴性佝僂病,低血磷性抗維生素D型佝僂病。只要用量不超過個體生理需求量,就不會出現副作用。其副作用類似於維生素D3過量的症狀,即高血鈣症綜合徵或鈣中毒。治療作用
慢性腎功能不全早期即可發生繼發性甲狀旁腺功能亢進症(SHPT),導致腎性骨營養不良,造成高轉化型腎性骨病。引起SHPT的兩個主要因素是低鈣血症和骨化三醇[1,25(OH)2D3]的缺乏,補充1,25(OH)2D3(羅鈣全)是目前主要的治療手段,但不同水平iPTH對骨化謝的影響及所造成的病理改變不一致,因而在治療上應有所區別。我院採用不同劑量的羅鈣全對34例SHPT患者進行了20周的對照性觀察治療,現將觀察結果報告如下。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本組所選擇病例有以下標準:(1)年齡20~70歲;(2)慢性腎衰竭長期血液透析治療;(3)繼發甲旁亢,血中全段iPTH水平>200pg/ml;(4)血鈣<2.75mmol/L,血磷<2.26mmol/L;除外嚴重心腦血管併發症、嚴重感染、藥物過敏患者,以上病例治療前至少2周均未使用過維生素D、鈣劑及鈣磷結合劑。本組觀察病例共34例,男18例,女16例。
1.2給藥方法:將所選34例患者隨機分成A組、B組、C組3個觀察組,A組7例口服羅鈣全每周2次,每次4μg;B組18例,口服羅鈣全每周2次,每次2μg;C組9例,每日口服羅鈣全0.25μg。每組各觀察20周。用藥期間若血鈣>2.75mmol/L或血磷≥2.26mmol/L,或鈣磷結合率>70,則首先考慮改用1.25mmol/L[Ca2+]透析液。若無效則考慮劑量減半。
1.3觀察指標:於治療前2周內測定空腹血iPTH、血鈣、血AKP、血磷各項指標,治療開始後每月查iPTH1次。治療開始第4~8周,每2周查血鈣、血AKP、血磷1次,以後每4周測1次。途中部分患者因高鈣血症或其他原因退出觀察,故治療後第4周、12周、20周的觀察數目有變化。
1.4統計學方法:治療前後對比用配對t檢驗,P<0.05為差異有顯著性。不同劑量組間療效對比用不配對χ2檢驗,P<0.05為差異有顯著性。
2結果
2.1血iPTH的變化:從表1可以看出,3組治療第4周iPTH均有下降,A組於第12周、20周下降差異有顯著性,B組於4周、12周、20周下降差異均顯著,C組第4周、第12周雖有所下降,但不顯著,第20周下降顯著,用不配對χ2檢驗對照A、B組4周、12周、20周iPTH下降值兩組間差異無顯著性(P>0.05)。表13組治療各時期iPTH測定結果(略)
2.2血鈣、血磷、血鹼性磷酸酶(AKP)的測定
各組在治療4周后血鈣均有所升高,A、B2組在各時段治療後均較治療前顯著增高,A組各時段增高均值為28%,B組各時段增高均值為19.1%,C組各時段有增高,但不顯著,均值為8.6%。A、B、C3組血磷為下降趨勢,與治療前對比差異無顯著性,也未降至正常範圍。C組於第20周血磷有所升高。2.2.3AKP的變化:A、B、C3組均有所下降達正常範圍,且B組各時段均值顯著下降達到正常範圍。見表2。表2A、B、C3組治療前及治療終點血鈣、血磷、血AKP測定結果。
2.3不良反應:A組有2例在治療4周發生一過性肝酶(AST)升高,考慮與用藥有關。B組有2例發生胃部不適,A組2例、B組1例分別發生頑固性瘙癢的一過性瘙癢,應為高鈣、高磷血症引起。其他有頭痛、噁心各1例。
3討論:SHPT引起的腎性骨營養不良是慢性腎功能衰竭的常見併發症。對於SHPT的藥物治療,一方面要糾正低鈣血症和高磷血症,更重要的是使用治療劑量的骨化三醇,既可以提高血鈣又可以降低iPTH,但對高磷血症無顯著改善作用,本組的觀察治療也證實這一點。從本組的觀察可見,無論是衝擊療法還是每日口服用藥,羅鈣全對繼發性甲旁亢均有療效,與文獻報導相同。
套用羅鈣全治療後,各劑量組血磷均無顯著性下降,提示羅鈣全對降低血磷無顯著作用。B組在治療第4周、12周、20周時AKP均有顯著降低,每天0.25μg組在治療第20周AKP顯著降低,根據本組病例觀察結果,有以下4點體會:(1)口服羅鈣全是治療SHPT的有效方法,治療前iPTH200ng/L者則宜採用衝擊療法。(2)兩種劑量的衝擊療法中,每周2次4μg與2μg組間對比降低iPTH、糾正低血鈣的療效差異無顯著性,而且每周2次4μg的給藥劑量更易產生高鈣血症,所以衝擊療法以每周2次2μg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