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山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四)負責辦理本縣所屬事業單位編制結構比例的確定與調整。 (六)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建立機構及人員調動、使用編制等方面具體辦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科級以上領導職數的審核、報批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研究制定機構編制工作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
(二)擬訂本縣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審核縣直黨政群機關和鄉鎮的機構改革方案,並按規定的程式報批後,具體組織實施。
(三)負責辦理本縣直屬機關之間、直屬事業單位之間的職能配置和調整。
(四)負責辦理本縣所屬事業單位編制結構比例的確定與調整。
(五)負責辦理縣直屬機關、鄉(鎮)機關之間人員調整的編制使用。負責辦理本縣所屬事業單位之間、本縣鄉(鎮)事業單位之間人員調整的編制使用。
(六)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建立機構及人員調動、使用編制等方面具體辦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機關事業單位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科級以上領導職數的審核、報批工作。
(八)依照《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負責對本縣所屬事業單位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年度檢驗的管理工作。
(九)監督檢查本縣各級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改革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法規的情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機構編制管理預算約束機制和監督懲處制度,並具體組織實施。審核財政統一發放工資的編制和實有人數。
(十)負責本縣機構編制的統計及機構編制信息和調研工作。
(十一)領導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和縣機構編制委員會及上級機構編制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協助辦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內外聯絡和協調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信訪、檔案、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機要保密、電子政務、網站管理、人事勞資、財務資產和其它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黨建、文明創建、綜合治理、計畫生育工作。
(二)編制管理科
擬訂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機構編制管理信息反饋、數據統計工作匯總;制訂機構編制管理的措施、辦法及實施細則;審核機構設定、調整、職能配置和人員編制、領導職數、人員結構比例和經費形式等工作;負責《人員編制卡》和《編制管理手冊》的登記管理工作;受理全縣行政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報告,並提出審查意見;負責行政管理體制、編制台賬、諮詢服務和機構編制管理的調查研究工作;負責機構編制政務公開工作。
(三)監督檢查科(縣編委督查室)
貫徹執行《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暫行規定》和《湖北省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暫行辦法》,對全縣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貫徹執行機構編制工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機構改革實施,機構編制管理和“三定”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有關機構編制工作的民眾來信來訪、網上投訴和“ 12310”舉報電話進行受理、督辦或調查核實,對違法違紀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綜合管理全縣規範使用“政務”、“公益”專用中文域名工作;參與組織縣目標辦機構編制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聯絡機構編制監督員工作;受理違反機構編制管理規定和《條例》的檢舉、控告和投訴,提出處理意見;負責起草督查工作計畫、報告、總結、通報等。
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貫徹執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政策、規定和辦法,擬定全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的工作規則和制度。負責全縣事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工作。監督登記管理範圍內的事業單位貫徹落實《條例》,處理違反《條例》的行為。依法維護核准登記或備案的事業單位與登記事項有關的合法權益,協助事業單位辦理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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