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以及自治區政府有關法規規章。
(二)研究擬定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的總體規劃、戰略目標和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自治區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統籌規劃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擬訂基層衛生髮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
(四)研究擬訂全縣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縣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五)研究指導全縣醫療機構改革,組織實施醫師資格認定標準、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進行監督。
(六)依法監督管理縣單採血漿站的采漿工作,協調組織全縣無償獻血。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性重點醫學科學研究發展規劃,組織醫藥衛生科研,推動醫藥科技進步,提高醫療衛生技術水平。指導和管理縣衛生學校。
(八)組織實施人才發展規劃,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九)依法監督管理全縣傳染病、地方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組織實施衛生部制定的食品、化妝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十)組織實施全縣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進行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促進衛生部門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組織指導協調全縣醫療衛生方面的對外合作交流。
(十二)貫徹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實施中醫藥現代化。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中醫工作;對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學的醫療、護理、康復、保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同有關部門對中藥機械中醫醫療器械的生產和使用以及中藥生產流通領域實行業務監督指導。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愛國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措施,統籌協調縣愛衛會各成員部門完成愛國衛生和各項工作任務。組織制定全縣創建衛生城市(縣城)和農村改水、改廁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動員全社會參與衛生工作。
(十四)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助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和自然災害及其造成的傷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發生、蔓延。
(十五)縣紅十字會未獨立之前,承擔全縣紅十字會工作。
(十六)管理直屬單位,指導和管理衛生行業民眾團體和民間組織工作。
(十七)承辦縣人民政府、上級衛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領導簡介
局 長:施德全,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衛生執法監督。
局機關黨委書記:藍春桃,女,分管黨務工作,愛國衛生、行風建設,負責實施縣委、縣政府布置的中心工作。
副局長:陸桂偵,男,協助局長分管醫政、科技教育、中醫管理、紅十字會、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副局長:李光型,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疾病預防與控制、初級衛生保健,皮膚性病防治工作。
三、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來信來訪、衛生宣傳、新聞發布等工作;組織協調我縣與區內外衛生組織及其他國際組織在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衛生系統的思想政治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衛生系統先進典型的發掘、培養和宣傳工作;負責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各項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協調衛生政策和衛生標準的研究及制(修)訂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負責衛生法制培訓及宣傳教育工作;擬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和措施;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恐怖事件、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突發公共事件的緊急醫學救援並協調解決事件涉及的公共衛生相關問題;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
(二)規劃財務人事股
擬訂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全縣衛生資源的配置;組織全縣衛生項目的規劃和巨觀管理;管理大型醫用裝備配置;擬訂全縣衛生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及財務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政策建議;負責衛生統計、內部審計工作;擬訂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全縣各類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評審的相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下屬單位幹部職工調配、人事管理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下屬單位的領導幹部考察、任免和報批,組織指導衛生管理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三)醫政股
組織指導實施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和醫療服務管理等有關規範、標準並組織指導實施;建立醫療質量控制和監督體系並組織指導實施;指導醫療急救體系建設、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醫院感染控制、臨床藥學、臨床實驗室管理等有關工作;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並督辦相關違法案件;組織實施、宣傳推廣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制訂全縣醫藥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指導醫療衛生方面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組織研究地方醫藥衛生技術標準;承擔全縣醫藥衛生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醫學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監督管理全縣中醫民族醫療、預防、保健、康復及臨床用藥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中醫藥民族醫藥人才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規劃;指導中藥民族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組織開展中醫藥民族醫藥的發掘整理及文化的繼承發展,推動全縣中醫藥民族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負責全縣農村基本醫療衛生保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衛生綜合管理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協調、指導實施;參與規劃指導全縣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衛生服務及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全縣農村衛生政策的落實。
(四)疾病控制股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疾病控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上級下達的工作指令;擬訂全縣疾病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工作方案和嚴重危害公眾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並定期督導檢查,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蔓延;發布全縣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指導、規範全縣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以及公共場所、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查處相關衛生行政執法的違法行為;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置;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牽頭負責行政審批工作;擬訂婦幼衛生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與管理;組織實施婦幼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依法對婦幼保健和生殖健康專項技術、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
(五)愛滋病防治股
負責起草愛滋病防治的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愛滋病防治宣傳干預工作和社會救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愛滋病防治相關資源的配置和實施工作。承擔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縣防治愛滋病攻堅工程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指導鄉鎮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組織擬定防治愛滋病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相關技術規範。組織協調開展督查指導、評估考核工作;協調指導實施愛滋病預防干預、病人救治等技術措施;協調管理各類愛滋病防治項目和科研項目;組織動員和管理社會組織及志願者參與防治工作。
四、單位地址:
馬山縣白山鎮中學街2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