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前身是廣西首府南寧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其主要職責是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南寧轄區內的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進行統一歸集、統一管理、統一運作。

機構簡介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的前身是廣西首府南寧住房資金管理中心。2003年,根據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有關檔案精神,進行機構調整後更名為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心是直屬南寧市人民政府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的正處級事業單位。其主要職責是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對南寧轄區內的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進行統一歸集、統一管理、統一運作。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十個科室、五個營業部、一個分中心、六個管理部中心下設五個科室和武鳴、邕寧、橫縣、賓陽、馬山、上林、隆安七個管理部,各縣管理部屬中心的派出機構。中心對管理部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核算、統一規章制度。

主要職責

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是:

(一)編制、執行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畫;

(二)負責記載南寧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南寧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在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正確決策下,在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下,積極開拓,勇於創新,進一步加強資金歸集力度,在確保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資金投放力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率,真正做到住房公積金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機構設定

根據南寧市編辦《關於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的通知》(南編〔2003〕36號)以及《關於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機構編制有關問題的批覆》(南編〔2007〕68號)檔案精神,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設6個科室、一個分中心、7個管理部,即:辦公室、歸集管理科、信貸管理科、財務會計科、綜合業務科、鐵路分中心、邕寧縣管理部、武鳴縣管理部、賓陽縣管理部、橫縣管理部、上林縣管理部、隆安縣管理部、馬山縣管理部,各部門職能如下:

辦公室:負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事務、人事勞資、後勤服務等工作。

歸集管理科:負責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歸集、業務拓展和中心計算機信息化建設及管理工作。

支取管理科:負責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

信貸管理科:負責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財務會計科:負責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及其增值收益的會計核算和管理中心財務管理工作。

法規稽核科:負責管理中心法規事務和本單位綜合報表統計編報和資金運籌計畫的編制、內部審計工作。

鐵路分中心: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南寧鐵路局管轄範圍內的鐵路行業住房公積金歸集、支取、使用和核算具體管理工作。鐵路分中心內部機構設定綜合科、歸集管理科、財務會計科、信貸管理科、柳州管理部、桂林管理部、玉林管理部。

地址:衡陽東路63號

邕寧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邕寧、良慶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邕寧區紅星路紅星小區

武鳴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武鳴縣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武鳴縣湘山大道福源小區商住樓6-1號

橫縣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橫縣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橫縣州鎮柳明路203號

賓陽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賓陽縣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賓陽縣盧圩鎮臨浦街農行大廈三樓

隆安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隆安縣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隆安縣城西路29號金城大廈3樓

馬山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馬山縣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馬山縣中學街農行辦公樓一樓

上林管理部:經管理中心授權,負責上林縣轄區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回撥、管理、核算和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發放、管理和回收工作。

地址:上林縣政府路工商局辦公室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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