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二、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責任。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職責交給相關事業單位。

三、將市衛生局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責劃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四、加強對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的職責。

五、加強對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安全生產規範性檔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和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市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的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全市性重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依法組織一般、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負責監督管理職責範圍內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承擔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安全監督檢查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的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準入制度的實施,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重大危險源監控的監督檢查、應急值班和事故信息接報處置以及信息化建設。

七、組織本市工礦商貿行業實施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在職責範圍內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

十二、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三、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10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檔案、保密、政務公開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等的考核發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交流和合作以及外事工作。

綜合法規科

組織起草全市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檔案;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非訴訟法律事務;負責議案、提案處理工作;指導、協調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考評。

規劃科技科

組織擬訂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協調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牽頭負責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監督管理一科

依法監督檢查非煤礦礦山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礦井關閉工作;參與非煤礦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監督管理二科

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安全生產專項督查和專項整治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參與相關行業和領域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監督管理三科

依法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關安全生產經營準入管理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組織相關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監督相關安全標準化工作;參與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救援工作。

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執法規範和標準;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有關職業安全培訓工作;組織指導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人事科(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計畫生育、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及本系統安全生產監察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執法監察科(執法監察支隊)

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執法監察工作;受理有關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組織查處事故中的違法行為並對該違法行為實施執法監察;依法查處舉報投訴、有關部門移送、上級交辦的安全生產違法案件;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工作,並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負責執法統計工作。

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

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參與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方面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擬訂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負責全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信息統計和報送工作;組織、指導全市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並預測事故風險,提出預警信息;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救援培訓、演練工作。

人員編制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22名,行政執法專項編制1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執法監察支隊支隊長1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後勤服務人員數5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偵查打擊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打擊非法生產煙花爆竹活動,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市公安局積極配合,確保全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行政執法工作順利進行。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負責規範職業病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工作,負責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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