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

1949年6月2日青島解放,同年7月11日,青島市人民法院宣布成立,1956年1月3日,青島市人民法院更名為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青島市嶗山區東海東路99號。全院現有幹警605人(行政編幹警481人、法官334人),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498人,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的105人。

基本信息

主要領導

青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院長:祝華

黨組書記:李方民

機構設定

青島中院現有內設機構31個,其中業務部門18個,包括2個立案庭、2個刑庭、6個民庭、3個執行庭(處)、行政庭、審判監督庭、少年審判庭、研究室、審管辦。

法院建設

中院被最高院確定為全國司法公開示範法院、全國保險糾紛訴訟與調解對接機制試點法院、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法院和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調研基地。

所獲榮譽

青島中院分別榮立集體一等功8次,集體二等功14次,個人一等功8人次,個人二等功90人次;榮獲“全國優秀法院”、“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全國司法行政工作先進集體”、“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集體”等稱號;先後湧現出了“全國法官十傑”牟乃桂、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聶彩鳳、“全國優秀法官”呂燕、一等功法官陳曉靜等一大批先進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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