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電影攝影,電影是連續的畫幅,一個隨著一個在銀幕上出現而成的,觀眾們則由這些畫面再加上對白(或旁白)和聲音效果的幫助,把握了整個連續畫幅的「視覺暫留」的錯覺,按照發光速度與發聲速度的比例,這些連續畫幅進行的速度是每秒二十四畫幅。電影攝影,通常是根據劇情的需要進行,首先要看它的主題表達方式和觀眾對象來決定題材而拍攝。如果是文藝片,對於光和影的格調要柔和高雅,攝影機運動率按主體方位變化應宜緩慢,帶有詩情畫意的深度感和節奏美。武俠片,動作快速強烈,多用特寫短鏡頭,光與影的比差儘量顯著,色調對比宜強硬,處處描寫富有力與美的表現。傳記片,畫面構圖要平穩;光、影、色與音效要有氣氛效果,以刻畫出劇中人物的形象、事物和發生的問題。神怪片(包括鬼怪片),每一鏡頭按情理需要配以燈光色紙或濾光鏡改正,再加上特殊化妝及布景道具,以構成科幻神奇效果而增加恐怖氣氛。歌舞片,鏡頭運轉宜輕鬆活潑;對於俯、仰、搖、跟、推、拉等運動取景,都是旨在表達主體韻律美,處處表現運鏡的開朗。電影在進行攝影之前,攝影師應與導演、燈光師、布景師和特技師。(包括化妝師)先行協調,分工合作,任何人均應詳研劇本內容與中心意識,而後共同探討建議改進再來攝製。原引國際君友會王愛君文集《電影攝影》。
簡介
電影攝影記錄的影像在形狀、體積、顏色、質地及其在時間和空間中的運動與人眼所見的現實有很大程度的相似性,這使得電影攝影成為人們記錄和再現客觀世界的重要手段。但與此同時,電影攝影記錄的影像又在很多方面與人眼的視覺感受存在有一定的差異。這種差異為電影創作者提供了主觀選擇和表現的空間,從而是電影攝影擺脫對客觀世界的機械複製而成為一門造型藝術。
工作內容
電影製作的主要工種之一。以條狀感光膠片為載體,攝取景物的活動影像的過程。攝影機藉助透鏡組(物鏡)的光學成像,並根據視覺的生理與心理特性,以24幅/秒(有聲電影的標準畫幅頻率。早期無聲電影為16幅/秒)攝取被攝對象的一系列姿態漸次變化而活動連貫的靜止畫面。這樣拍攝到的一段段畫面,即稱為組接未來影片的一個個鏡頭。電影攝影所獲得的影像,顯示被攝體的形體、顏色、質感及其在時間和空間中的運動等,都與正常人肉眼觀察所見相似,既具體可視,且具藝術描繪作用,給人以真實感。
在電影創作中,攝影擔負著運用各種技術手段,從事電影畫面造型的創作任務。主要是根據影片內容及導演創作意圖,精心設計與組織實施每個場景及每個鏡頭的光線、顏色、畫面構圖處理,以及攝影機在拍攝過程中的運動等,賦予影片畫面造型以藝術魅力。電影攝影作為一種藝術手段,在故事片中用以表現故事情節、刻畫人物、烘托環境、渲染氣氛;作為一種記錄手段,分別用作採訪報導(新聞紀錄片)和科學研究、電化教育(科學教育片、形象教學片、實驗紀錄片等)。
主要分類
電影攝影按片種的不同,分為故事片攝影、新聞紀錄片攝影、科教片攝影、美術片攝影等;按影片制式的不同,分為標準銀幕電影攝影、變形寬銀幕電影攝影、遮幅式寬銀幕電影攝影、立體電影攝影(其中包括雙片制立體電影攝影與單片制立體電影攝影)、寬膠片(65/70毫米)電影攝影、環幕電影攝影等;按拍攝對象及技術方法的不同,則除一般攝影方法外,還有變速攝影(區別於24幅/秒的正常速率的快速、高速、低速攝影)、逐格攝影、延時攝影(區別於正常的即時連續攝影)、特技攝影(即具有各種特技效果的合成攝影)、特殊攝影(包括顯微攝影、放大攝影、水下攝影、空中攝影、紅外線攝影、紫外線攝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