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因素
成本
網路中間商提供中介服務進行收費模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網路中間商按照企業使用的資源和使用站點提供的服務程度來收取費用,另一種是網路中間商根據企業由其網站形成的銷售額進行提成。當網路中間商自身實力不足以對企業的銷售額形成較樂觀的預期時,企業通過使用網路中間商站點提供的服務所支付的成本相對會低一些。而當網路中間商自身實力足以對企業的銷售額形成較樂觀的預期時,網路中間商就會採取有利於自己的收費方式,如根據其網站所創造的銷售額進行提成。資信
資信是指網路信息服務提供商所具有的信用程度的大小。目前,我國還沒有權威性的認證機構對網路信息服務提供商進行認證。因此,在選擇網路中間商時需注意其資信程度。企業在評價網路中間商的資信狀況時,可利用金融機構、專業資信調查機構和內部調查方式來進行調查,防止發生資信條件不足而帶來的損失。覆蓋面
覆蓋面是指網路中間商宣傳所能到達的地區和影響到的人數,以及網路站點所能影響到的市場區域。對於企業來說,站點覆蓋面並非越廣越好,而是要看市場覆蓋面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夠最終給企業帶來經濟效益。特色
每一個網路站點都要受到網路中問商的總體規模、財力、服務態度、文化素質、工作精神等因素的影響。在網站設計、更新過程中表現出各自的特色,會影響到不同的訪問群。因此,企業應當研究這些訪問群的特點、購買渠道和購買頻率,為選擇不同的網路交易中介機構打下良好的基礎。連續性
網路發展實踐證明,網站的壽命有長有短。一個企業如果要使其網路分銷渠道持續穩定地運行,就必須選擇具有連續性的網站,這樣才能在消費者中建立品牌信譽、服務信譽等。同時,企業還應採取措施密切與網路中間商的聯繫,保持企業產品在其網頁中位置的連續性。與傳統的區別
1)存在前提不同。傳統中間商是因為生產者和消費者直接達成交易成本較高;而電子中間商是對傳統直銷的替代,是中間商職能和功效在新的領域的發展和延伸。
2)交易主體不同。傳統中間商是要直接參加生產者和消費者交易活動的,而且是交易的軸心和驅動力;而電子中間商作為一個獨立主體存在,它不直接參與生產者和消費者的交易活動,但它提供一個媒體和場所,同時為消費者提供大量的產品和服務信息,為生產者傳遞產品服務信息和需求購買信息,高效促成生產者和消費者的具體交易實現。
3)交易內容不同。傳統中間商參與交易活動,需要承擔物質、信息、資金等交換活動,而且這些交換活動是伴隨交易同時發生的;而電子中間商作為交易的一種媒體,它主要提供的是信息交換場所,具體的物質、資金交換等實體交易活動則由生產者和消費者直接進行,因此交易中間的信息交換與實體交換是分離的。
4)交易方式不同,傳統中間商承擔的是具體實體交換包括實物、資金等;而電子中間商主要是進行信息交換,屬於虛擬交換,它可以代替部分不必要的實體交換。
5)交易效率不同,通過傳統中間商達成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交易需要兩次,而中間的信息交換特別不暢通,造成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缺乏直接溝通;而電子中間商提供信息交換可以幫助消除生產者和消費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在有交易意願的前提下才實現具體實體交換,可以極大減少中間因信息不對稱造成無效交換和破壞性交換,最大限度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和質量。
分類
(1)目錄服務。利用Internet上的目錄化的Web站點提供選單驅動進行搜尋,現在這種服務是免費的,將來可能收取一定的費用。現在有三種目錄服務,一種是通用目錄(如Yahoo!),可以對各種不同站點進行檢索,所包含的站點分類按層次組織在一起;另一種是商業目錄(如Internet商店目錄),提供各種商業Web站點的索引,類似於印刷出版的工業指南手冊;最後一種是專業目錄,針對某個領域或主題建立Web站點。目錄服務的收入主要來源於為客戶提供Internet廣告服務。
(2)搜尋服務。與目錄不同,搜尋站點(如Lycos、Infoseek)為用戶提供基於關鍵字的檢索服務,站點利用大型資料庫分類存儲各種站點介紹和頁面內容。搜尋站點不允許用戶直接瀏覽資料庫,但允許用戶向資料庫添加條目。
(3)虛擬商業街。 虛擬商業街(Virtual Malls)是指在一個站點內連線兩個或以上的商業站點。虛擬商業街與目錄服務的區別是,虛擬商業街定位某一地理位置和某一特定類型的生產者和零售商,在虛擬商業街銷售各種商品、提供不同服務。站點的主要收入來源依靠其它商業站點對其的租用。如我國的新浪網Sina.com開設的電子商務服務中,就提供網上專賣店店面出租。
(4)網上出版。由於網路信息傳輸及時而且具有互動性,網路出版Web站點可以提供大量有趣和有用的信息給消費者,目前出現的在線上報紙、在線上雜誌屬於此類型。由於內容豐富而且基本上免費,此類站點訪問量特別大,因此出版商利用站點做Internet廣告或提供產品目錄,並以廣告訪問次數進行收費。如ICP屬於此類型。
(5)虛擬零售店(網上商店)。虛擬零售店不同於虛擬商業街,虛擬零售店擁有自己貨物清單和直接銷售產品給消費者。通常這些虛擬零售店是專業性的,定位於某類產品,它們直接從生產者進貨,然後折扣銷售給消費者(如Amazon網上書店)。目前網上商店主要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電子零售型(e-Tailers ),這種網上商店它直接在網上設立網站,網站中提供一類或幾類產品的信息供選擇購買;第二種是電子拍賣型(e-Auction),這種網上商店提供商品信息,但不確定商品的價格,商品價格通過拍賣形式由會員在網上相互叫價確定,價高者就可以購買該商品;第三種,電子直銷型(e-Sale),這類站點是由生產型企業開通的網上直銷站點,它饒過傳統的中間商環節,直接讓最終消費者從網上選擇購買
(6)站點評估。消費者在訪問生產者站點時,由於內容繁多站點龐雜,往往顯得束手無策不知該訪問哪一個站點。提供站點評估的站點,可以幫助消費者根據以往數據和評估等級,選擇合適站點訪問。通常一些目錄和搜尋站點也提供一些站點評估服務。
(7)電子支付。電子商務要求能在網路上交易同時,能實現買方和賣方之間的授權支付。現在授權支付系統主要是信用卡如Visa、Mastercard,電子等價物如填寫的支票,現金支付如數字現金,或通過安全電子郵件授權支付。這些電子支付手段,通常對每筆交易收取一定佣金以減少現金流動風險和維持運轉。目前,我國的商業銀行也紛紛上網提供電子支付服務。
(8)虛擬市場和交換網路。虛擬市場提供一虛擬場所,任何只要符合條件的產品可以在虛擬市場站點內進行展示和銷售,消費者可以在站點中任意選擇和購買,站點主持者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如我國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部主持的網上市場站點─中國商品交易市場就屬於此類型。當人們交換產品或服務時,實行等價交換而不用現金,交換網路就可以提供此以貨易貨的虛擬市場。
(9)智慧型代理。隨著Internet的飛速發展,用戶在紛繁複雜的Internet站點中難以選擇。智慧型代理是這樣一種軟體,它根據消費者偏好和要求預先為用戶自動進行初次搜尋,軟體在搜尋時還可以根據用戶自己的喜好和別人的搜尋經驗自動學習最佳化搜尋標準。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合適的智慧型代理站點為自己提供服務,同時支付一定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