轄區
荷蘭人在西元1624年侵占台灣南部,當時西班牙人就開始有謀取台灣北部以便與荷蘭人抗衡的想法,後來,西班牙人以維護中國和呂宋之間的貿易為名,出兵台灣。
雞籠淡水長官為包含台灣遠征軍統帥伐爾得斯,1626年-1642年間,擔任此長官職位的西班牙人共有八位,1630年起,該職位又分為西班牙雞籠長官與西班牙淡水長官。兩職分設立於雞籠(今基隆與淡水兩地),權力不如荷蘭的台灣長官。此長官職位,直至西班牙遭荷蘭人打敗,讓出雞籠與淡水兩地為止。
西班牙人統治時期,曾將統治區域區分為3個省,即Tamchui(淡水)、Cabaran(噶瑪蘭)及Turoboan(哆囉滿),以及一些不屬於這三個省的重要村社或地區,例如Caguinauaran(基瓦諾灣,即三貂)、Quimarri-Taparri、Senar、Pantao等。
歷任
第1任,伐爾得斯(西班牙語:Antonio Carreño de Valdes),1626年(中國明朝天啟六年)到任。為首任雞籠淡水長官。
第2任,阿爾卡拉索(Juan de Alcarazo),1630年(中國明朝崇禎三年)於台灣雞籠就任。
第3任,格司曼(Luis de Guzmân),1630年就任,為首任淡水長官。
第4任,羅美洛(Alonso Garcia Romero),1634年就任;雞籠長官。
第5任,奧就(Sargeant Uajor),1634年就任;淡水長官。
第6任,赫爾南勒茲(Franciso Hernândez),1637年就任;淡水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