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十一)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檔案。 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檔案。

簡介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金華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112號),設立金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掛金華市人民政府研究室、金華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是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開展調查研究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的職責。
(二)撤銷金華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金華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反走私與口岸管理處。
(三)將承擔的市政府扶貧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
(四)加強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
(五)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受市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對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和決策諮詢,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和諮詢意見。
(四)對經濟形勢、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進行分析研究,對市政府重要工作、重大政策落實狀況跟蹤調研,為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指導全市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貫徹落實上級政府和市政府檔案、市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提出建議。
(六)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七)負責市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市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八)負責市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九)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
(十)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組織、指導和協調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政府入口網站建設。
(十一)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全市反走私和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辦理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研究室)設15個職能處室:
(一)秘書處。承擔市政府辦公室日常政務和事務聯絡工作;負責各類來文的注批分辦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文電、資料、信件、報刊的收發、印製、運轉和歸檔;負責市政府領導批示的匯總、傳達和情況反饋,彙編市政府領導一周工作安排、市政府大事記;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的印章、介紹信的使用管理及有關證件辦理工作;負責檔案、保密及圖書資料等管理工作;承擔檔案初審、印前覆核及“檔案第一讀者”任務;負責市府辦有關會議的記錄、紀要整理,負責建立健全辦公室規章制度;負責值班事務、來賓接待和來信來訪有關工作;參與審批政府部門組織的培訓、外出考察;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召開的有關會議的組織準備和會務工作;負責辦公室內部的行政後勤、資產管理、財務管理、車輛的調度及管理。
(二)人事處。協助辦公室領導抓好辦公室自身建設;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管理的幹部和職工的考察、選拔、調配、任免、聘用等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監察、考評、獎懲等工作;負責幹部和職工的學習、教育、培訓;做好市政府辦公室黨組會議等會議通知、會議紀要整理及有關會務工作;做好駐外聯絡(辦事)處的聯絡工作;負責與直屬事業單位聯繫聯絡工作;負責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信息處。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處理、編報工作;協助領導指導全市政務信息工作;負責組織全市政務信息網路建設;參與綜合性調查研究。
(四)督查室(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牌子)。負責督查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對市政府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會議、重要檔案及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工作例會、市政府專題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的交辦、承辦、催辦、反饋、答覆工作;負責市政府年度主要工作任務分解、督查、考核工作;負責市政府系統綜合和專項督查工作的協調、聯繫和落實工作;聯繫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有關工作。
(五)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負責對全市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的監測、檢查、考核和評議;負責民眾對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實施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社會服務承諾制的投訴處理;承辦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處理;承擔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市政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六)綜合處。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工作例會、部分專題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及紀要整理工作;負責市長指示的傳達、落實及情況反饋工作;參與組織市政府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的調查研究,具體幫助領導做好調查研究的組織、材料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
(七)一處(發展處)。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檔案。
(八)二處(工業處)。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檔案。
(九)三處(農業處)。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檔案。
(十)四處(商貿處)。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檔案。
(十一)五處(城建處)。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檔案。
(十二)六處(文教處)。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召集會議的材料準備、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以及議定事項的督查;起草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的講話;負責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市政府領導批示的督查工作;參與涉及對口聯繫工作範圍內的調查研究和政策協調;辦理有關檔案。
(十三)反走私與口岸管理處(掛金華市人民政府反走私辦公室、金華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辦公室牌子)。組織協調全市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協調走私大要案的查處工作;協調處置有關反走私的突發、應急事件;組織協調全市口岸建設管理工作;協調、督促電子口岸建設;協調全市口岸運輸管理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開放口岸發展規劃;承擔大通關建設相關工作。
(十四)經濟研究處。負責經濟發展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參與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全體會議報告;負責起草市政府領導的有關重要講話、重要文電和材料綜合工作;定期進行經濟形勢分析,提出政策性建議。
(十五)社會研究處。負責社會事業方面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參與起草市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全體會議報告;負責起草市政府領導的有關重要講話、重要文電和材料綜合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政府系統的調查研究工作。
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檢查督促市政府應急工作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協助市政府領導分析、處置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協調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事件調查、事後評估和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信息平台建設;負責市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和預案體系的完善,參與有關規劃和政策的擬訂;檢查指導各級各部門應急預案的演練;組織公共安全的宣傳教育和應急工作的培訓;建立和管理應急處置檔案材料;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管理市政府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所屬組織及有關黨建工作。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49名,市政府正、副秘書長(不含市政府辦公室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不占市政府辦公室的行政編制,其中:市政府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兼任市城管辦副主任),市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市應急辦主任(副處級)1名,紀檢組長1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市應急辦副主任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其中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可高配副處級。

其他事項

(一)市政府研究室歸口管理經濟研究處和社會研究處。
(二)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可以根據需要,獨立對外開展工作。
(三)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和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四)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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