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重慶市作家協會成立於1956年。重慶直轄後,重慶作協從重慶市文聯中分離出來,獨立建制。1999年12月召開重慶市作家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楊益言為名譽主席,黃濟人為主席,羅中福(黨組書記)、王川平、王逸虹、王群生、冉莊、向求緯、李書敏、李世權、余德莊、陳川、徐國志、曹廷華、傅天琳為副主席,蒙和平任秘書長。
2005年4月召開重慶市作家協會第二次代表大會,選舉楊益言為名譽主席,黃濟人為主席,王青山(黨組書記)、王川平、王志剛、王逸虹、冉冉、李鋼、李元勝、向求緯、陳川、陸大獻、余德莊、周曉風、傅天琳、譚小喬為副主席,周火島任秘書長。
2008年9月,王明凱任重慶市作家協會黨組書記、副主席。市作協二屆全委會補選鄧高如為市作協副主席。
2009年2月13日,市作協第二屆主席團第十次會議研究同意,周火島辭去市作協秘書長職務,陳川任兼市作協秘書長,劉運勇兼任市作協副秘書長。
2011年6月,召開重慶市作家協會第三次代表大會,聘請馬識途、楊益言、黃濟人為名譽主席,選舉陳川為主席,王明凱(駐會副主席、黨組書記,2014年10月退休)、王逸虹、鄧毅、鄧高如 、冉冉(女)、劉運勇、李 鋼、李元勝、何炬學、張波、周火島、周曉風、黃濂清、譚竹(女)、譚明、譚小喬(女)為副主席,劉運勇兼任秘書長。
2016年10月,召開重慶市作家協會第四次代表大會,聘請馬識途、楊益言、黃濟人為名譽主席,選舉陳川為主席,辛華(駐會副主席、黨組書記)、鄧毅、冉冉(女)、劉運勇、李元勝、何炬學、張兵、張波、周火島、周曉風、鍾代華、郭繼衛、黃濂清、蔣登科、譚竹(女)、譚明為副主席,冉冉兼任秘書長。
重 慶市作協第四屆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簡介
一、主席
陳川,1960年10月生,土家族,重慶黔江人,中共黨員,中國作協全委會委員,重慶市作家協會主席、黨組成員。其代表作主要有小說集《夢魘》《村莊》及中篇小說單行本《羊皮的風》和中篇小說《山之巔》等。小說集《夢魘》獲第四屆全國少數民族文學獎和第三屆四川文學獎特別獎,中篇小說《獨猴》獲四川省首屆少數民族優秀文學作品獎,小說集《村莊》獲重慶市首屆少數民族文學獎。曾被重慶市委、市政府表彰為“青年文藝人才”。
二、副主席
辛華,1961年9月生,漢族,河北滄州人,中共黨員,中國作協全委會委員,重慶市作家協會黨組書記、副主席。
三、兼職副主席
鄧毅,1960年12月生,漢族,四川鄰水人,中共黨員,文學創作一級,中國作協會員,重慶文學院院長。出版報告文學集《重慶紀實》、散文集《大山人》、理論集《點擊與喝彩——鄧毅文藝評論選》。曾獲中國報告文學學會全國徵文作品一等獎、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全國徵文作品一等獎、國家五部委全國優秀散文作品獎(未設等級)、首屆重慶散文獎、首屆重慶報告文學獎、重慶民間文學四十年成果獎、重慶市政府社科成果獎和榮獲全國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獎。先後分別被中國文聯、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授予“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會員”“全國優秀青年文藝家”稱號。
冉冉,女,1964年4月生,土家族,重慶酉陽人,無黨派人士,一級作家,中國作協會員,重慶市作家協會秘書長、創研部主任。著有詩集《暗處的梨花》《從秋天到冬天》《空隙之地》《朱雀聽》《和誰說話》,中短篇小說集《冬天的胡琴》。詩集《從秋天到冬天》獲全國少數民族文學“駿馬獎”(2002)、重慶少數民族文學獎(2002)、《空隙之地》獲首屆艾青詩歌獎(2004)、《朱雀聽》獲中國當代少數民族文學優秀創作獎(2014)。組詩《白晝與夜晚》獲重慶文學獎(2004)《異域》獲邊疆文學獎(2010)、《去大峽谷的路上》獲民族文學獎(2010)、《夜行的火車》獲滇池文學獎(2006)、《冉冉的詩》獲西部文學獎(2014)。
劉運勇,1958年4月生,漢族,河南省方城縣人,中共黨員,中國作協會員。出版散文集《黑饃》《踏歌》,長篇小說《青棘》,長篇報告文學《巴山壯歌》《潑綠疊彩》,長篇小說《長輩》《山民》《大宋狀元馮時行》。長篇小說《山民》獲得重慶市“五個一工程”獎。
李元勝,1963年8月生,漢族,四川武勝人,中共黨員,一級作家,中國作協會員,重慶文學院專業作家。出版詩集《李元勝詩選》《重慶生活》《無限事》《我想和你虛度時光》,隨筆集《都市臉譜》《中國昆蟲記》《昆蟲之美1:精靈物語》《昆蟲之美2:雨林秘境》,長篇小說《城市玩笑》。詩集《無限事》獲魯迅文學獎,組詩《景象》獲人民文學雜誌社人民文學獎,詩歌《柵欄的另一邊》獲詩刊社首屆中國好詩歌大獎,組詩《重慶生活》獲星星詩刊年度獎。
何炬學,1963年2月生,苗族,重慶彭水人,中共黨員,文學創作一級,中國作協會員。著有詩集《走過界面》《好地方》,散文集《村莊的聲音》,短篇小說集《摩圍寨》,長篇小說《蒼嶺》。散文《樹木的高度》獲首屆重慶市少數民族文學獎、重慶市政府第二屆文學獎,長篇小說《蒼嶺》獲第三屆重慶市少數民族文學獎,短篇小說集《摩圍寨》獲得全國第十屆少數民族文學創作駿馬獎。
張兵,筆名小橋老樹,1970年5月生,漢族,重慶江津人,中共黨員,永川區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重慶市作家協會網路文學創委會主任。35歲開始在起點中文網創作,出版有網路作品《黃沙百戰穿金甲》《官路風流》,長篇小說《侯衛東官場筆記》《侯海洋基層風雲》《巴國侯氏》《巴州往事》等。2010年和2011年《侯衛東官場筆記》兩次入選廣州日報評選的中國圖書勢力榜,2012年《侯衛東官場筆記》獲浙江省作協、中國《文藝報》等單位聯合評選的西湖·類型文學雙年獎銅獎。
張波, 筆名張者,1970年5月生,漢族,河南安陽人,二級作家,中國作協會員,重慶文學院專業作家。主要作品有長篇小說《桃李》《零炮樓》《桃花》《老風口》《桃夭》,中篇小說集《朝著鮮花去》《或者張者》,文化散文集《文化自白書》。長篇小說《桃李》獲重慶文學獎,長篇小說《零炮樓》獲重慶文藝獎,2008年獲莊重文文學獎,長篇小說《老風口》2009年中國小說排行榜亞軍、2010年小說月報第十四屆百花文藝獎、2011年第八屆茅盾文學獎入圍作品,2015年長篇小說《桃夭》獲《當代》長篇小說年度全國5佳。
周火島,1954年5月生,漢族,重慶人,中共黨員,中國作協會員,重慶市作家協會副巡視員退休。多次獲昆明軍區、雲南省軍區優秀文學作品獎,重慶市優秀編輯一等獎、第二屆重慶文學獎優秀文學理論評論獎。著有《紅鴿子》《棋王》《未竟風流》等作品。創作長篇小說《偷音樂的幽靈》。詩歌《四月、又黑又瘦》被輯入詩集《鐫刻在焦土上的詩行》,榮獲第三屆解放軍文藝獎。
周曉風,1957年5月生,漢族,重慶北碚人,中共黨員,中國作協會員,重慶市文藝評論家協會主席。著有《現代詩歌符號美學》《新時期文學思潮》《新詩的歷程》《新中國文藝政策的文化闡釋》等。主編《20世紀重慶文學史》獲重慶市第七次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一等獎。
鍾代華,1963年9月生,漢族,重慶永川人,民進會員,中國作協會員,永川區政協副主席、民進永川區委主委、永川區文聯主席。出版抒情詩集《微笑》《穿過那段雨聲》和兒童詩集《紙船》《讓我們遠行》《迎面而來》《畫山的孩子》等6部。兒童詩集《讓我們遠行》榮獲第六屆“宋慶齡兒童文學獎”。另榮獲第13屆陳伯吹兒童文學獎、第3屆台灣薛林懷鄉青年詩獎、建國40周年重慶文學獎、首屆重慶兒童文學獎、“小天使”銅像獎、數次全國讀者投票評選的上海《少年文藝》雜誌年度“好作品獎”等多項文學獎。
郭繼衛,筆名歌兌,1965年10月生,漢族,北京人,中共黨員,博士導師,主任醫師教授,中國作協會員。出版長篇小說《賭下一顆子彈》《坼裂》,散文集《中國考場,中國答卷—軍醫隊長抗震親歷》,雜文集《制生權戰爭:新時代的軍事戰略重構》。中篇小說《孤獨的榮譽》獲“解放軍崑崙徵文獎”; 中篇小說《紅閃》獲第二屆“全軍文藝新作品一等獎”;長篇小說《賭下一顆子彈》獲”重慶市文學藝術獎”“解放軍總後勤部軍事文學獎”等獎項;散文《踏雪兵車行》獲“解放軍文藝優秀作品獎”雜文集《戰爭生物觀與制生權預見》獲第十屆“總後勤部軍事文學獎”;長篇小說《坼裂》獲第八屆“茅盾文學獎提名作品”,第十一屆“總後勤部軍事文學獎”、第五屆“重慶市文學獎”等獎項。
黃濂清,筆名黃禾,1955年4月生,漢族,重慶萬州人,中共黨員。編著有散文集《少年心事》《蘇州拾夢》《明日又天涯》,報告文學集《初夏時節》,詩集《永遠的帆》《日子背後的日子》等。
蔣登科,1965年7月生,漢族,四川巴中人,中共黨員,教授,中國作協會員,西南大學中國新詩研究所教師,西南師範大學出版社副社長。出版專著《尋找輝煌》《新詩審美人格論》《詩美的創造》《迷人的阿紅》《文化轉型與中國新詩》(參加編寫)、《20世紀重慶新詩發展史》(參加編寫)《九葉詩派的合璧藝術》《九葉詩人論稿》《中國新詩的精神歷程》《重慶詩歌訪談》《<詩刊>與中國當代詩歌的發展》等。多次獲得重慶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重慶市“五個一”工程獎、重慶文學獎等。
譚竹,女,1971年1月生,漢族,重慶人,中國作協會員。主要作品有長篇《雲頂寨》《鹽騷》《戰殤》《少女日記》、《聊也難受不聊也難受》,圖文書《中華絕活手藝》,中篇集《黑夜綻放》,散文集《流光》等。曾獲第四屆重慶文學獎(優秀長篇小說獎)、第五屆重慶文學藝術獎,作品在電台播出,新浪、搜狐、騰訊等網站轉載,被評為重慶青年文化人才、重慶青年文化名人、重慶市宣傳文化五個一批人才等。
譚明,1959年9月生,漢族,重慶涪陵人,中共黨員,一級作家,中國作協會員。出版詩集《烏江的太陽和雨》《光芒與蝶》《夢幻與鐘聲》等。作品先後獲第五屆重慶市文學獎、首屆何其芳詩歌獎,並多次獲《詩刊》社、《人民文學》雜誌社等單位頒發的全國詩歌大賽二等、三等獎。被評為重慶市優秀宣傳文化幹部和十佳讀書人。
組織機構
辦公室
創作聯絡部
創作研究部
主機板媒體
主管主辦的報刊和網站
大型文學雙月刊《紅岩》雜誌,是重慶唯一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大型文學刊物。文學品質,精神價值,中國氣象,人文關懷,是《紅岩》堅持的志向。善待讀者,善待作家,善待文學,是《紅岩》不變的情懷。
《重慶文學》《重慶文學》雜誌是重慶市作家協會主管主辦的機關刊物,雙月刊,2003年9月創刊,2004年10月復刊。 《重慶文學》高揚主鏇律,堅持“三貼近”的原則,以關注本土作家為自己的神聖職責。在體裁上,倡導歉收並容,小說、詩歌、散文、報告文學、評論、兒童文學全面開花。為配合“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特別開闢了“黨旗飄飄”欄目,再現了一系列時代先鋒的感人形象。2005年紀念世界反法西斯戰爭暨抗日戰爭勝利60周年之際,推出了於西部文學期刊中最大規模的抗戰專輯。2006年舉辦了《重慶文學》2005年度獎頒獎典禮。“走過世紀”、“走讀重慶”、“派出所的故事”等欄目已然成為讀者喜聞樂見的精品欄目。2006年被市委宣傳部確定為向市領導呈送刊物。
《作家視野》報
重慶作家網
會員條例
第二十條 本會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
第二十一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發表或出版過具有一定水平文學創作、理論研究、翻譯作品者,或從事文學編輯、教學、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者,由本人申請,團體會員推薦或兩名個人會員介紹,經市作協徵求申請人所在區縣或行業團體會員的意見,由主席團委託的會員審批小組審議批准,即為本會會員。凡在本市的中國作家協會會員經本人申請即可成為本會會員。兄弟省市作協會員調入本市工作者,經本人申請,原所屬省級作協同意,即可轉為本會會員。
第二十二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並有一定數量個人會員和健全辦事機構區縣作家協會和全市性行業作家協會等,向本會提出申請,經主席團審議批准,即為團體會員。
第二十三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接受本會委託工作、繳納會費的義務;有選舉權、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及領導人的建議、批評和監督權,有享用本會福利設施等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二十四條 本會對團體會員負有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責。團體會員接受本會委託,負責代為聯繫本會在該地區或該系統的會員。
第二十五條 會員的創作成果、著作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予以保護。本會有責任提供法律諮詢、協調糾紛等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會員如加入外國國籍,其會員資格自然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嚴重違法、觸犯刑律,經本會主席團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第二十八條 會員入會、退會及取消會員會籍實行公告制度。
經費來源
本會的經費來源:一、財政撥款;二、會員會費;三、本會舉辦各種文化企業、事業的收入;四、社會贊助。
本會鼓勵和爭取多方吸納社會資金,為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服務。
組織章程
總 則
第一條 重慶市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重慶市委領導的、重慶市各民族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二條 重慶市作家協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實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鏇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學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重慶各民族作家,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為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 重慶市作家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重慶市作家協會在工作和活動中堅持民主、團結、服務、倡導的原則。
任 務
第五條 組織作家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不斷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第六條 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樹立精品意識,實施精品戰略;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推動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傳統和革命文學傳統,學習和借鑑世界各國優秀文化成果,鼓勵探索和創新,不斷提高作品的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多出優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糧貢獻給人民。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文學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 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評論,樹立和發揚與人為善、實事求是的文學批評風氣,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第八條 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的原則,鼓勵和幫助作家從現實生活中汲取營養,豐富自己,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民眾建設新生活的偉大實踐,為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作出貢獻。
第九條 發現和培養文學創作、評論、編輯、翻譯的新生力量,關心青年作家的成長,發展和壯大社會主義文學隊伍。
第十條 大力培養少數民族作家。尊重少數民族文學的傳統和特色;尊重少數民族作家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創作。加強各民族之間的文學交流,促進各少數民族文學的繁榮與發展。
第十一條 努力辦好本會所屬的報紙、雜誌和網站。堅持正確導向,不斷提高質量,努力實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十二條 高舉愛國主義的旗幟,鞏固和擴大全市各民族作家的團結,增進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作家以及海外同胞中作家的聯繫、交流和友誼,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
第十三條 推進中外文學交流,參加國際文學活動,增進同世界各國作家的友誼,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社會進步。
第十四條 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加強協會管理,加強會員自律,維護會員的民主權利和正當的經濟權益,保障會員從事正當的文學活動的自由。
第十五條 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並與政府有關部門密切合作,為會員從事創作、評論和其他文學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氛圍,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服務;舉辦作家的福利事業,積極幫助會員解決生活、工作、學習等方面的困難。
第十六條 廣泛聯繫志在繁榮社會主義文學的文學社團;做好業務由本會主管的文學社團的管理工作。
省級作家協會
我國一直不乏優秀的文學作品,很多作品更是聞名海外。本任務就來盤點為我們培養輸送了大量作家的各省級作家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