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作家協會

上海市作家協會

上海市作家協會成立於1949年9月,簡稱上海作協。上海作協是中共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領導的上海作家自願結合形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上海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上海作協機關內設辦公室、組織人事室、創作聯絡室、對外聯絡室、研究室,有上海文學創作中心、 《收穫》、《上海文學》 、 《萌芽》 、 《略知一二》 、 《上海文化》六個下屬單位。

基本信息

組織機構

作協的行政層次為:會員大會、理事會、主席團。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會員大會選出的理事會代行大會職權。理事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選出的主席團為常設領導機構。

歷任領導

上海作協歷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分會第一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主 席:

夏衍

副 主 席:

巴 金 於伶 周而復 章靳以 許傑

黨組書記:

夏 衍

副書記:

周而復

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分會第二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主 席:

巴 金

副 主 席:

周而復 於 伶 章靳以 許 傑

黨組書記:

周而復

副書記:

孫俊青 孔羅蓀

書記處書記:

孔羅蓀 唐弢 魏金枝 孫峻青 吳強 姚時曉

王若望

秘 書 長:

孔羅蓀

副秘書長:

姚時曉

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分會第三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主 席:

巴 金

副 主 席:

於 伶 葉以群 劉大傑 吳 強 郭紹虞 魏金枝

代理黨組書記:

吳 強

副書記:

姜 彬

書記處書記:(以姓氏筆畫為序)

巴 金 孔羅蓀 葉以群 劉大傑 任乾 孫峻青

李俊民 杜宣 吳 強 蘆芒 周熙良 羅稷南

陳伯吹 柯靈 哈華 姜 彬 郭紹虞 蒯斯曛

魏金枝

秘 書 長:

孔羅蓀

副秘書長:

任 乾 蘆 芒

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分會第四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主 席:

於 伶

副 主 席:(以姓氏筆畫為序)

王元化 王西彥 王辛笛 艾明之 包文棣 師陀

孫峻青 杜 宣 肖 岱 吳 強 陳伯吹  羅 洛

柯 靈 草嬰 茹志鵑(常務) 哈 華 徐中玉

菡 子 蔣孔陽

顧 問:

許 傑 朱東潤 伍蠡甫 鍾望陽 趙家璧

黨組書記:

茹志鵑

副書記:

趙長天

書記處書記:

茹志鵑 趙長天(常務) 張 軍 宗福先 李楚城

中國作家協會上海分會第五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名譽主席:

巴 金

主 席:

徐中玉

副 主 席:(以姓氏筆畫為序)

王安憶 白樺 羅 洛(常務) 趙長天 徐俊西

顧 問:(以姓氏筆畫為序)

於 伶 王元化 王西彥 王辛笛 許 傑 伍蠡甫

吳 強 陳伯吹 柯 靈 趙家璧 施蟄存 蔣孔陽

黨組書記:

羅洛

黨組成員:

趙長天 、葉辛

秘 書 長:

趙長天(兼)

副秘書長:

宗福先 毛時安

上海市作家協會第六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名譽主席:

巴 金

主 席:

羅洛

副 主 席:

徐俊西(常務) 王安憶 葉 辛

孫 顒 趙長天 趙麗宏

顧 問:

於 伶 王元化 王西彥 王辛笛

陳伯吹 施蟄存 柯 靈 蔣孔陽

黨組書記:

徐俊西

副書記:

葉 辛

黨組成員:

徐俊西 葉 辛 羅洛 趙長天 臧建民

秘 書 長:

葉 辛

副秘書長:

毛時安 臧建民

上海市作家協會第七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主 席:

王安憶

副 主 席:

任仲倫 葉 辛 趙長天 孫 顒

趙麗宏 王紀人 陳思和 秦文君

黨組副書記:

任仲倫(主持工作)

副書記:

葉 辛 褚水敖

黨組成員:

任仲倫 葉 辛 褚水敖 趙長天 臧建民

秘書長:

諸水敖

副秘書長:

臧建民

上海市作家協會第八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主 席:

王安憶

副主席:

孫 顒 趙長天 葉 辛 趙麗宏 王紀人

陳思和 秦文君 任仲倫 楊遺華 王曉明

黨組書記:

孫 顒

副書記:

臧建民

秘書長:

臧建民

現任領導

上海市作家協會第九屆主席團、黨組名單:

主 席:

王安憶

副主席:(以姓氏筆畫為序)

王曉明 葉辛 孫顒 孫甘露 楊揚

上海市靜安區巨鹿路675號 上海市靜安區巨鹿路675號

汪瀾陳村 陳思和趙麗宏 秦文君

主席團委員:(以姓氏筆畫為序)

馬文運 王麗萍 郜元寶 袁筱一

殷健靈 潘向黎 薛舒

黨組書記:

王 偉

副書記:

馬文運

黨組成員:

王 偉 馬文運 孫甘露

秘 書 長:

馬文運

副秘書長:

薛 舒

組織章程

上海市作家協會章程

(2007年11月21日上海市作家協會第八次會員大會審議通過)

總則

第一條 上海市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上海市委領導的上海作家自願結合的專業性的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繫上海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條 上海市作家協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充分發揚藝術民主,不斷認識和掌握文學規律,堅持正確導向,弘揚社會正氣,始終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團結和促進上海作家創作更多反映人民主體地位和現實生活、民眾喜聞樂見的優秀文學作品,更加自覺、更加主動地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著力推進文化大都市建設,為把上海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而奮鬥。

第三條 上海市作家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按照自身的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第四條 上海市作家協會是中國作家協會的團體會員之一,接受中國作家協會的工作指導。

任務

第五條 組織作家學習黨的方針政策,用社會主義榮辱觀引領風尚,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組織文學活動與業務探討,努力促進會員之間在思想上、業務上和工作上的聯絡與交流,不斷提高作家的思想道德修養、文學藝術學養和科學文化素養。廣泛聯繫志在繁榮社會主義文學的文學社團。積極與全國各省區市和港澳台地區開展文學交流活動,加強與世界各國作家、團體之間的友好往來,努力擴大上海文學在國內外的影響。

第六條 積極溝通黨、政府、社會各界同文學界之間的聯繫,認真反映文學界的情況、要求與建議,使黨和政府的有關部門及時了解並支持文學工作,增強理解與信任,以有利於文學界的團結穩定與文學事業的發展。

第七條 通過組織各類文學活動,加強文藝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努力發現和扶植文學新人,鼓勵和支持作家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民眾,努力反映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同時提倡題材的多樣化和各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努力走在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列,為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共同思想基礎作出貢獻。

第八條 努力辦好本會所屬雜誌和網站,堅持正確導向,不斷提高質量,努力實現思想性和藝術性的統一,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統一。

第九條 努力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文學發展規律和人民團體特點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組織形式和活動方式,深化改革,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業的政策,營造有利於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環境。拓寬服務渠道,增強服務手段,提高服務能力,為會員的創作和交流提供更多的服務。

會員

第十條 本會由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組成。第十一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發表和出版過一定數量並在文藝界有較好影響的文學作品、理論批評、研究著作,或從事文學的編輯、教學和組織工作有較大成績者,由本人申請,本會會員二人介紹或本會各專業委員會推薦,經本會發展會員審批委員會通過,主席團批准,即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十二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並有一定數量本會個人會員和辦事機構的本市委辦局和區縣單位或特大型企業的文學組織,向本會提出申請,經主席團批准,即為本會團體會員。各團體會員參加理事會實行團體理事制,由團體會員從其主持工作的主要負責人中通過民主協商、推舉產生,報主席團批准。本會對團體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和指導的職責。

第十三條 本會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會員有選舉、被選舉和罷免權;有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參加本會有關活動、享受本會會員福利設施等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十四條 本會依法保障會員民主權利,依法保障會員創作自由、言論自由,依法保障會員的著作權等正當權益。當會員的權益受到侵犯時,本會權益保障委員會將依法保護會員的權益,為會員伸張正義。

第十五條 本會會員如嚴重違反本會章程或有嚴重違法行為、觸犯刑律,經本會主席團通過,停止或取消其會籍。

組織

第十六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萌芽》雜誌封面 《萌芽》雜誌封面

一、會員大會。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第一,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第二,審議和批准大會工作報告;

第三,制定和修改章程;第四,選舉產生理事會;

第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二、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第一,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第二,審議本會年度工作報告;

第三,批准理事會理事的變更和增補;

第四,選舉產生主席團;

第五,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三、主席團。理事會閉會期間,主席團作為常設領導機構。主席團推選出主席(或執行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領導並主持本會日常工作。

四、本會設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至二人,協助處理本會的日常工作。秘書長、副秘書長由主席團提名,理事會通過產生。秘書長、副秘書長最多連任一屆。

五、理事會下設 “發展會員審批委員會”、“專業作家、簽約作家評審委員會”、“作家權益保障委員會”、“會員經費使用、審核委員會”及其他必要的業務工作機構。

第十七條 會員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理事會每半年舉行一次,由主席團召集,必要時可由主席團臨時召集。

第十八條 主席團可聘請名譽主席和顧問若干人。

附則

第十九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一、財政撥款;二、文化基金會資助扶持;三、社會資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本會鼓勵和爭取多方吸納社會資金,為發展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服務。

第二十條 上海市作家協會簡稱上海作協。

上海市作家協會的英文全稱:

SHANGHAI WRITERS’ ASSOCIATION

上海市作家協會會徽(暫用):圖案外形是火炬,炬柄為筆尖,火花是上海市花――白玉蘭。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理事成員

上海作協已召開了七次會員大會,現任主席王安憶,副主席:孫顒、趙長天、葉辛、趙麗宏、王紀人、陳思和、秦文君、任仲倫、陳村(楊遺華)、王曉明,秘書長:臧建民。

專業委員會

趙長天先生 趙長天先生

小說專業委員會

主 任:王曉玉

副主任:沈善增、張重光

散文專業委員會

主 任:褚水敖

副主任:陸幸生、馬尚龍、徐春萍

理論專業委員會

主 任:王紀人

副主任:郜元寶、楊 揚

詩歌專業委員會

主 任:季振邦

副主任:田永昌、朱金晨

兒童文學專業委員會

主 任:梅子涵

副主任:周基亭、劉保法

古典文學專業委員會

主 任:孫遜

副主任:黃霖

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委員會

主 任:汪天雲

副主任:李雲良

外國文學專業委員會

主 任:陳建華

黨務

上海作協黨組書記:孫顒, 黨組成員:趙長天(已去世)、臧建民。

組織刊物

《略知一二》封面 《略知一二》封面

刊物:《萌芽》、《收穫》、《零雜誌》、《上海文學》網站:文學會館、雲文學等

省級作家協會

我國一直不乏優秀的文學作品,很多作品更是聞名海外。本任務就來盤點為我們培養輸送了大量作家的各省級作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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